资源描述
某矿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安全治理,增加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安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仔细学习应急救援治理制度,提高灾难事故预防力量,确保安全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
二、嘉奖
1、对于有以下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赐予嘉奖:
1)仔细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治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治理规定,表现乐观的职工。2)在消退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其它应当赐予嘉奖的。
2、对员工的嘉奖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赐予上述嘉奖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嘉奖或奖金,嘉奖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嘉奖,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培训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培训部审核并提出嘉奖意见,由公司领导打算,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惩罚
1、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赐予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
1)严峻违反我矿应急救援治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患病损失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有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供应伪证,情节严峻的。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展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观察、开除。对员工的经济惩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峻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赐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殊严峻者赐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严峻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熟悉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赐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肇事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展,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假如快速熟悉错误并改正,态度恳切,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削减,反之,不能正确熟悉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赐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必需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分对待有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争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展申辨,慎重打算。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嘉奖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除追回嘉奖金额,取消荣誉嘉奖外,还可赐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展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展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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