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酒店动火作业安全制度.docx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4162412 上传时间:2024-08-0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3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酒店动火作业安全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酒店动火作业安全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酒店动火作业安全制度 1、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向消防归口治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 2、 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根据有关规定惩罚; 3、 动火作业前应去除动火点四周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距离; 4、 凡经酒店批准动火的部门,应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四周的易燃杂物未落实不动火。 (3)、四周难以移动的易燃构造未实行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洁净、排解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汽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急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排解易燃危急的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等工作场所,未经排解易燃易爆危急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展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实行安全防范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需随时留意动火状况,发觉担心全苗头时,要马上停顿动火进展整改。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准时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动火后“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并派专人监护三非常钟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