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受限空间管理规定
一、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检修人员和施工单位。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三、定义
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以及农村储存红薯、土豆、各种蔬菜的井、窖等。通风不良的矿井也应视同受限空间。
(一)物理条件
1、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2、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3、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二)危险特征
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2、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3、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4、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四、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一)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工作证》。
(二)安全隔绝
1、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将设备上所有与生产系统连通的管道、孔洞与外界有效隔离,将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有效切断。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严禁使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盲板的加装及拆除应形成记录。
3、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的电源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在切断电源时应按规定办理断电票证。
(三)必须进行清洗和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18%-21%。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四)必须确保受限空间内的通风
作业前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设备上的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2、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送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同时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五)必须定时监测
1、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受限空间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能按程序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进入。
2、要求采样点必须有代表性,采样过程中,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3、所有分析数据必须以专业机构分析人员确认的设备分析数据为准。专业分析人员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确认签字。
各单位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分析合格的标准为:
C2H2<0.2%,VC<30mg/m3,CL2<1mg/m3,HCL<15mg/m3, CO<30mg/m3,H2S<10mg/m3,NH3<30mg/m3。含氧18~21%
4、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六)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如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
2、在易燃易爆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和信号绳。
5、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七)照明和用电安全
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八)对监护的要求
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由受限空间所属部门指派责任心强、熟悉作业现场环境的人员进行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统一联系信号;
3、险情重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取得联系。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做与作业无关的事,在作业前应会同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对要求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并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5、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受限空间内实施抢救。
(九)其它安全要求
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
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五、职责要求
(一)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二)监护人员的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三)作业人员的职责
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3、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5、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四)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职责
1、操作人员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受限空间的清洗、置换、隔绝、盲断、通风等工作,并落实相关措施,确认后签字;
2、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监护人,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确认一挡签字确认
(五)分析人员职责
受限空间分析由专业分析机构进行,对分析结果负责;
(六)审批人员的职责
1、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申请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作业单位保留,一份交公司安全环保部存档。
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并在安全措施栏签字确认。
3、清洗、置换、盲断、通风等工作由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并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的“受限空间其他安全措施项目栏”中填写相关内容和确认签字。
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5、同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七、考核
以下考核项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执行
1、 未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作业的对施工单位处1000元罚款,并强制停工。
2、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凡违反规定的处每人次200元罚款,并勒令停工。
3、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前未进行气体采样分析的处200元罚款。
4、受限空间作业,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处200元罚款。
5、受限空间作业,违反安全用电的处200元罚款。
6、受限空间作业,未配备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处200元罚款。
7、受限空间内未能保证正常通风进行作业的处200元罚款。
8、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受限空间作业的归口监管部门,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本规程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本规程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附:1、受限空间作业检查表
2、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作业检查表
序号
作业检查
对策措施
备注
1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2
劳保着装是否规范?
必须戴安全帽、防护眼睛、防护手套、必须穿戴防腐工作服、防腐面具、防腐鞋及手套
3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是否了解现场情况,清楚潜在的风险?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生产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
是否制定了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的联络信号。作业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
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入”?
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现场不进入
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已做好工艺处理?
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7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是否做过加热试验?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
8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是否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使用供风式面具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作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部
10
是否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11
是否是易燃易爆环境?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12
取样分析是否有代表性、全面性?
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任何部位的有害物质含量合格
13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在断电后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并在开关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必要时拆除转动部件与电机连接的联轴器
14
是否存在交叉作业?
应有防止交叉作业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15
是否有防止人员误入的措施?
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他封闭措施
16
作业场所照明光线不良或过度?
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照度
17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是否保证其畅通无阻?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8
受限空间内的通排风是否良好?
作业的受限空间内,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用通风机、鼓风机强制抽风或鼓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19
进入受限空间需要进行登高、动火等作业,是否按照相应规定办理了作业许可手续?
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
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
分析项目
有毒有害介质
可燃气
氧含量
时间
部位
分析人
分析标准
分析数据
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审批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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