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省XX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青海XX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出台退休职工涨工资细则公布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养老金调整办法增资青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青海省政府同意对XX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项如下: 一、调整时间、对象及水平 从XX年1月1日起青海自XX年以来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xx133号、青人社厅发xx191号文件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调整幅
2、度10.01%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青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增资236元在西北和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位次 国家政策提出的“调整水平按照XX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是指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总体的平均增加水平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必须提高的水平部分缴费年限短以及达不到倾斜条件的人员可能低于平均水平;部分缴费年限长以及符合特殊调整条件的人员会达到或超过平均水平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包括: (一)普遍调整 1、定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2、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
3、含折算工龄)15年以上的在享受按15年每年4元计算增加60元标准的基础上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4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充分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 3、考虑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等因素为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使青海省的企业退休人员连续6年享受到因自然条件艰苦因素增加的养老金 (二)特殊调整 1、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2、对退休高工的倾斜政策仅限于“高龄退休高工”考虑到我省高龄退休高工养老金仍然偏低对高龄退休高工给予了适当倾斜在XX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
4、员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款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基本养老金 3、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的人员在XX年12月31日前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按6569岁、7074岁、7579岁、8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分别再增加20、40、60、80元与XX年调整相比每一档次增加了10元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达不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助到平均水平具体补助办法按原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青人军转字288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省委、省政府充分考虑到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同步调整解决企业退休和失业军转干部的困难补贴标准 通过10次调整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大幅度提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XX年的935元增加到2593元较XX年增长177.33%年平均增幅12%同时通过向特殊群体的倾斜照顾使不同群体之间养老待遇差距逐渐缩小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实惠其基本生活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