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办理(年检)事项信息梳理表
1. 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JS060000ZL—QT—0002
事项名称
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事项类别
QT
权力状态
在用( √ );挂起( )
实施主体
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体性质
法定(√ );授权( );受委托( )
委托机关
如选择受委托,请填写委托机关名称:
法律依据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生效时间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生效日期:1997.03.09。
受理条件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发布后30日内,按照规定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上登记。经备案登记的企业产品标准为有效标准。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申报材料
1. 《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登记台帐》(见附件4);
2. 生产、制造、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
3. 正式生产、加工的产品目录及产品照片
4.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及《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附表》(见附件5、附件6);
5. 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文本(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产品标准);
6.与产品标准相关的重要试验方法标准文本;
7.单位公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
法定期限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受理备案的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在15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备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
(一) 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二) 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三)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和其他规定。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是( );否(√ )
收费依据
苏财综【2012】1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外网受理
是( );否(√ )
如选择否,请填写无法外网受理的理由:我省的产品执行标准管理系统是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运行的,目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在研发产品执行标准网上申报审批系统。
外网在线办理链接
是否重要权力
是( )否( √)
廉政风险防控
见附件1
外部流程图
见附件2
内部流程图
/
内部流程信息
/
服务表格
表格名称:《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登记台帐》(见附件4)
办理部门
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服务处
办理地点
南通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南通市工农路150号)
联系电话
0513--59000778
监督电话
0513—85128052、0513--59000900
服务指南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7:30;
2、公交线路:目前途经市政务中心的公交路线主要有5、13、15、22、33、48、301路等。
3、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告知单(见附件3)
常见问题问答
1、 生产企业是否一定要申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答: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严禁无标生产。下列情况属无标生产;
(1)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产品标准的;
(2)企业产品标准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3)企业执行已被废止的产品标准的;
(4)企业产品标准未按照规定复审并上报备案的。
因此,根据以上要求,生产企业必须申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2、 申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办理地点类别
政务中心(√ );政务分中心( );本单位( )
是否移动执法
是( ); 否( √)
2、附件1 廉政风险防控信息表
风险环节
风险点描述
风险等级
防控措施
受理、审核
1、对申请材料审查不严;
2、因业务不熟,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导致服务对象不满;
3、因业务不熟,不能针对企业产品配置有效标准,导致服务对象不满;。
B
1、实行岗位设置AB角制度,互相监督防范;
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3、严格执行业务审核制度,确保不出差错;
4、加强管理,严格绩效考核。
附件2外部流程图
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外部流程图
事项编码:JS060000ZL—QT—0002 事项类型:行政其他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行政服务处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服务电话:0513-59000778 监督电话:0513-85128052
申请人申请
0513-59000900
受理审核: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
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当场作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复审:针对企业生产的具体产品及申报的执行标准资料,审核产品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发放证书:对企业申请的有效标准,直接发放《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对企业申请的无效标准,通知企业立即改正,采用有效标准组织生产,并按
审核后的有效标准发放《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同时配送有效标准的文本
资料。
附件3 南通市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告知单
服务事项: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一、 申报资料
1、《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登记台帐》;
2、生产、制造、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
3、正式生产、加工的产品目录及产品照片(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企业提供,1-10个主要新产品照片;
4、《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及《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附表》;
5、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文本(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产品标准);
6、与产品标准相关的重要试验方法标准文本;
7、单位公章;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注:新办或变更标准的企业如没有资料5、6,可到南通市技术监督情报所直接办理,联系电话:85128070
二、 服务依据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2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
三、 办理程序
1、单位申请并填写《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登记台帐》;
2、受理;
3、审核申报材料;
4、检索确认生产、加工产品执行标准的现行有效性;
5、数据录入,打印《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6、发放《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四、 承诺时限
1、 企业产品标准有效性确认即办;
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15个工作日完成。
五、 收费标准及依据
产品执行标准证书不收费;
产品执行标准资料文本按实收取。
六、 联系电话59000778、85128070、85128035。
七、投诉电话85128052、59000900。
附件4:服务表格 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登记台帐
企业代码
企业性质
企业人数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或手机
企业注册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企业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产品专业分类号
序号
产 品 名 称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编 号
企业标准备案号
附件5: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试行)
企 业 信 息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生产厂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商标
企业网址
E-Mail
海关登记证号
有效期至
产 品 信 息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执行标准编号
执行标准名称
生产许可证 / QS编号
有效期至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企业荣誉
备注
□ 国家名牌产品 □ 省名牌产品 □ 获得专利 □ 其他
具体说明:
经办人签字(盖章) : 经办人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
填表说明
一、 总体要求
本表由生产企业填写,每个企业填写一张表格。
一般每个企业可以填写1—10种主要产品,综合性生产企业和大型企业可以扩大到10—15种主要产品。
产品图片可由生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提供。
二、 字段填写要求
1. 机构代码: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号。
2. 机构名称:企业的名称全称。
3. 税务登记证号: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如没有请填写“无”。
4. 企业生产厂址:企业的生产地址,请填写实际的生产地址而非注册地址,请具体到街道门牌号。
5. 邮政编码:生产厂址的邮政编码。
6. 联系人:企业的联系人。
7. 联系电话:企业生产地址的联系电话。格式010-12345678。
8. 企业网址:企业的网址。
9. E-Mail: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10. 海关登记证号:企业的海关登记证号及有效期,如没有请填写“无”。
11. 注册商标:填写产品的注册商标名称。
12. 产品名称:填写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具体名称,格式为“品牌/商标”加上“产品全称”。
13. 产品类别:产品的实际类别名称。
14. 执行标准编号:该产品执行标准的标准号。对于存在多个执行标准编号的产品,请直接在下一行填写其它的执行标准编号,不需要填写产品名称。
15. 执行标准名称:该产品的生产执行标准名称。对于存在多个执行标准编号的产品,请直接在下一行填写其它的执行标准名称,不需要填写产品名称。
16. 生产许可证 / QS编号:填写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或3C认证编号或QS认证编号,根据产品的认证情况据实填写,并填写有效期。
17. 企业荣誉:企业生产产品的荣誉情况,请注明获奖产品名称和获奖时间。如没有请注明“无”
备注:企业及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
附件6: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附表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序号
产品常用名
计量单位
产品型号
3C/CQC认证号
备注
经办人签字(盖章) : 经办人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
填表说明
三、 总体要求
本表由生产企业填写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后进行填写,每个企业根据填报产品的数量可以填写一张或多张表格。
四、 字段填写要求
1. 序号:必须与“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中产品的序号相对应。
2. 产品常用名:主要在正式产品名称中词汇比较专业,不易从字面理解产品内容的情况下填写,如果产品名称通俗易懂此项可以不必填写。
3. 计量单位:产品数量的计量单位。
4. 产品型号:选区本企业生产的该类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型号填写,可以填写多个,如果产品无具体型号请填写“无型号”。
5. 3C/CQC认证号:如果产品经过了3C或者CQC认证,填写相应的认证证书号;如果没有,填写“无”。
6. 备注:填写该产品的备注信息,没有可以不必填写。
三、图片采集上报要求
企业自行上报的产品图片必须按照如下的目录进行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产品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扩展采集表”中填写的,可以多个)\产品图片
图片以阿拉伯数字1-9+“_” +产品名称+相应的图片描述信息。图片描述信息的具体规则如下:
如果该产品有具体的产品型号,则描述信息为该产品的产品型号信息;如果产品没有具体产品型号,则描述信息为产品的具体内容表述。
例如:某企业代码:123456789, 生产的产品有:XX速冻食品加工机,XX速冻食品两种,其中XX速冻食品加工机下有代表性的型号有a1、a2两种;XX速冻食品没有具体产品型号但是包括速冻水饺、速冻汤圆两种,且所有产品都有标签图片和形象图片。则上传图片的目录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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