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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W 011-2009
QB
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DW 011-2009
不锈钢件外观标准
2009-04-10发布 2009-04-20实施
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 发布
前 言
不锈钢外观标准是我公司技术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由总裁办提出。
本标准由研发中心办公室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部门:研发中心、品保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宗加,周飞,刘海长,张炎,张宗加。
1 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不锈钢制品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及最终检验。
2 定义
2.1
检查面
指五金件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三个表面。
2.1.1
正面
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2.1.2
侧面
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2.1.3
底面
指很少被见到或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如图示):
A
B
B
B
C
B
A:正面
B:侧面
C:底面或内面
2.2 缺限
就是指冲压后的不锈钢件存在的某种不良现象和问题点。它分别包括严重、主要和次要三种不同程度的不良现象。
2.2.1 严重缺限
是指引起顾客退货、抱怨及在过程中会出现危害和涉及人身安全的缺限。
2.2.2主要缺限
是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有影响或降低其使用性能缺限。
2.2.3 次要缺限
是指对产品的使用功能无影响的缺限。
3、检查条件:
3.1 检查的环境
3.1.1 环境光亮度应在40W日光灯,不断改变光线的入射方向和观察角度,达到最佳鉴别状态。
3.1.2 环境四周不能有反光面。
5
3.1.3 人眼与被测的五金件的距离应保证在30cm,且与塑胶件的角度为45°,(如图示)
30CM
45°
3.2 抽查标准 MIL-STD-105E
3.3 接受标准 见6.1表格所示
3.4 检查范围时间
检测面
正面
侧面
底面
时间
10秒
5秒
5秒
4 缺点判定标准
以下判定标准只用于正面检查,而侧面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2。对于底面的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3,对不影响装配的底面不作严格要求。检查判定中“接受”代表此缺点状态可接受;检查判定中“主要(MA)”代表此缺点状态按AQL1.0来检验判定; 检查判定中“次要(MI)”代表此缺点状态按AQL4.0来检验判定.
4.1整体可视各外表面无明显凹凸点变形、翘曲、废料压印、划伤、毛刺等现象;
4.2 表面光洁、平整,拉丝纹理应清晰一致,无断纹、粗细不一致及明显偏斜现象;
4.3 印刷清晰牢固,位置准确,字体大小、粗细均匀,符合封样件要求;
4.4若是焊接组件,则还应注意表面焊接质量,焊点大小、深浅应均匀,无脱焊、虚焊、焊穿及表面熔渣现象;
4.5 各类别表面对部分缺陷的具体质量要求详见下表:
缺陷名称
A类表面
B类表面
C类表面
划痕
(划伤)
不明显,触摸无深度感觉;整个面上允许存在小于0.3mm×5mm(W×L)的轻度划痕2条,且在50×50mm2方格范围内不得同时出现2条
不明显,触摸无深度感觉;整个面上允许存在小于0.3mm×8mm(W×L)的轻度划痕2条,且在50×50mm2方格范围内不得同时出现2条
不明显,触摸无明显深度感觉;整个面上允许存在小于0.4mm×15mm(W×L)的轻度划痕2条,且在50×50mm2方格范围内不得同时出现2条
凹凸点
整个面上Фd≤Ф0.5mm的点不得超过两点,但在25×25mm2方格范围内不得同时出现两点;d>Ф0.5mm的点不允许存在。整个面不允许超过3个点。
整个面上Фd≤Ф0.5mm的点不得超过五点,但在25×25mm2方格范围内不得同时出现两点;d>Ф0.5mm的点不允许存在。整个面不允许超过5个点。
整个面上Фd≤Ф0.7mm的点不超过八点;Ф0.3 mm<d≤Ф0.5mm的点在25×25mm2方格范围内不得同时出现三点;d>Ф0.7mm的点不允许存在。整个面不允许超过8个点。
色差
不允许(同一批)
不允许(同一批)
允许存在不明显的均匀色差
变形
按设计图纸
按设计图纸
按设计图纸
具体检验标准按附件“外观欠点等级基准”中的二级执行
5 装配检验标准
项目
缺点名称
缺点状态
检查判定
27
间
隙
≤0.2mm
大于0.2mm小于或等于0.5mm
>0.5mm
接受(AC)
次点(MI)
重点(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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