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CDT 207 0004-2010
Q/CDT
Q/CDT 207 0004-201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 布
2010-07-01 实施
2010-06-30发布
火力发电机组设备评级管理标准
I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管理内容3
4管理要求11
前 言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完善集团公司设备管理体系,准确评价设备健康状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力、王建东、孙维本、刘德友、邢百俊、马立军、申建遵。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高智溥、王海晨、徐永胜、张健.
本标准批准人:金耀华。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火力发电机组设备评级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设备评级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评级标准、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火力发电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电厂检修规程》(SD230-87)中有关设备评级部分。
3 管理内容
3.1 设备评级分级掌握范围:
3.1.1 集团公司掌握的设备分级范围:
3.1.1.1 锅炉本体:包括锅炉汽包、管排、联箱、水冷壁、过热器、减温器、再热器、省煤器、预热器、喷燃器、炉墙等本体设备、锅炉主保护。
3.1.1.2 汽轮机组:包括汽轮机本体、轴瓦(轴承)、自动主汽门、电动主汽门、调速系统、油系统(含EH油系统、顶轴油系统和润滑油系统及设备)、高压调速汽门和中压联合汽门(或中压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门、逆止门、汽轮机主保护等。
3.1.1.3 发电机组:包括发电机本体、冷却器及励磁系统、封闭母线、氢冷却系统、密封油系统、定冷水系统、发电机组保护装置等。
3.1.1.4 主变压器:包括变压器本体、调压及保护装置等.
3.1.1.5 脱硫设备:吸收塔、烟道挡板门、增压风机、集中控制系统。
3.1.1.6 脱硝设备:SCR反应器、液氨储罐、总控DCS系统.
3.1.2 分子公司掌握的设备分级范围:
3.1.2.1 集团公司掌握的设备分级范围内的设备.
3.1.2.2 锅炉:吸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炉水循环水泵、空气预热器等.
3.1.2.3 汽机:电动、汽动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泵、空冷岛等.
3.1.2.4 电气:110kV及以上开关、刀闸、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高压厂用变压器.
3.1.2.5 除灰:除尘器、干除灰。
3.1.2.6 脱硫:循环泵浆液管道、GGH、系统进出口CEMS、烟囱、干/湿式球磨机、吸收塔浆液循环泵、真空皮带过滤机、污泥压滤机、脱硫废水系统。
3.1.2.7 脱硝:卸氨软管、尿素热解炉、烟气自动监测CEMS.
3.1.3 发电企业掌握的设备分级范围:
3.1.3.1 集团公司掌握的设备分级范围。
3.1.3.2 分子公司掌握的设备分级范围。
3.1.3.3 锅炉:主汽、再热、高压给水管道,排粉机、给煤机、磨煤机、密封风机、杂用空压机、表用空压机、干除灰空压机、捞渣机、碎渣机、卸油泵及点火油泵。
3.1.3.4 汽机:主汽、再热、疏水、高压给水管道,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疏水冷却器、水箱、汽封加热器、热网系统管道、热网循环水泵、热网疏水泵、热网加热器。
3.1.3.5 电气:6kV(10kV)电动机、6kV(10kV)开关柜、6kV(10kV)电缆、380V开关柜、高压变频器、低压变频器、火灾报警系统、UPS供电系统、柴油发电机、氢气干燥器、直流系统。
3.1.3.6 输煤:翻车机系统(包括摘勾台、翻车机、重车调车机、空车调车、机迁车台)、卸煤机、给煤机、皮带机、斗轮机、碎煤机、轨道衡、汽车衡、皮带秤、犁煤器、推土机、铲车、采制样机。
3.1.3.7 热工:DCS控制系统(DAS、SCS、MCS、FSSS、ECS)、DEH控制系统、ETS控制系统、汽轮机监视仪表系统(TSI)、 辅控网PLC控制系统、重要辅机保护系统(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磨煤机、凝结水泵、给水泵、小汽轮机、循环水泵、增压风机保护)、主要热工自动控制系统(范围按照热工技术监控管理规定执行)、电子间热控电源系统、监控信息系统(SIS)。
3.1.3.8 化学: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锅炉及给水加药设备、发电机内冷水处理系统设备、汽水取样装置及在线监测仪表、循环水加药系统设备、废水处理系统、制(供)氢气系统设备、海水淡化、海水制氯设备、原水供给水泵、入炉煤采制样设备。
3.1.3.9 除灰:排浆泵、浓缩机池、脱水仓、回水泵、灰场、干除渣系统设备、干除灰系统.
3.1.3.10 脱硫:石灰石料仓、石灰石浆液槽、旋流器、石膏库、石灰石提升机、石灰石给料机、石灰石破碎机、石灰石给浆泵、吸收塔搅拌器、氧化风机、除雾器冲洗水泵、工艺水泵、吸收塔排浆泵、真空泵、排污泵。
3.1.3.11 脱硝:卸料压缩机、液氨蒸发器、氨气缓冲罐、氨气管道、水喷淋系统、氨气空气混合器、氨喷射格栅、吹灰器。尿素溶解罐、尿素溶液储罐、尿素筒仓、低压配电柜、火灾报警系统、尿素溶解区PLC控制系统、卸氨泵(液氨泵)、稀释风机、取样风机、尿素循环泵、尿素混合泵等.
3.1.3.12 空冷岛:空冷散热器、主排汽管道、分配管道、凝结水收集管道、膨胀节、分配蝶阀,立式轴流风机、齿轮箱(减速机)、驱动风机的电动机、风筒、防护网、振动开关等,真空泵以及管道、阀门,仪表和控制系统,低压变频装置系统等.
3.1.3.13 其他设备.
3.2 设备评级标准:
3.2.1 一类设备是经过运行考验,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主要条件为:
3.2.1.1 能持续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
3.2.1.2 热效率可以达到设计水平或国内同类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
3.2.1.3 各种主要运行指标及参数符合设计及有关规程的规定。
3.2.1.4 设备本体无影响安全的缺陷,部件和零件完整齐全,腐蚀和磨损轻微。
3.2.1.5 附属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运行情况良好,能保证主要设备安全运行和出力。
3.2.1.6 保护装置、信号及主要的指示仪表,记录仪表等完整良好,指标正确,动作正常.
3.2.1.7 主要的自动装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3.2.1.8 主要的标志、编号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
3.2.1.9 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七漏"(水、风、汽、油、粉、电、煤,下同)已基本消除。
3.2.2 二类设备是基本完好的设备,虽个别部件有一般性缺陷,但能经常安全满发,效率能保持在一般水平。
3.2.3 三类设备是有重大缺陷的设备,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出力、效率很差或“七漏”严重.
3.3 主要设备评级标准.
3.3.1 锅炉一类设备标准
3.3.1.1 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3.3.1.2 效率达到设计水平或国内同类型锅炉的平均先进水平。
3.3.1.3 主要参数(汽温、汽压、锅炉负压、蒸汽品质等)均能符合运行规程规定.
3.3.1.4 汽包、联箱及受热面腐蚀或磨损轻微,管子蠕胀正常。
3.3.1.5 锅炉本体部件、附件齐全,汽压、汽温、水位计、流量表、二氧化碳、排烟温度、炉膛负压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
3.3.1.6 安全门、防爆门、水位报警器、灭火等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安全门严密。
3.3.1.7 主要自动调节装置(如汽温、汽压、给水、燃烧等自动调节装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3.3.1.8 炉墙无重大缺陷,保温良好。
3.3.1.9 除灰设施运行情况正常,除尘效率达到设计要求或符合环境保护规定。
3.3.1.10 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能保证锅炉的安全、出力和效率,转机的振动值达到“良"的标准。
3.3.1.11 锅炉范围内的主蒸汽及给水管道支吊架正常,保温良好,金属蠕胀不超过规定,焊口无重大缺陷。
3.3.1.12 锅炉及其周围环境整洁,“七漏”基本消除,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3.3.1.13 锅炉汽水品质合格率达标。
3.3.2 锅炉二类设备的标准
3.3.2.1 能经常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
3.3.2.2 主要参数(如汽温,汽压,蒸汽品质等)均能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3.2.3 汽包及联箱受热面的腐蚀及磨损程度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承压部件无重大缺陷,受热面管子虽有胀粗或局部超温,但不影响安全。
3.3.2.4 汽压表、汽温表、水位计等重要表计完好、可靠,水位自动调节正常,能经常投入运行。
3.3.2.5 安全门动作可靠。
3.3.2.6 炉墙无严重裂纹、倾斜等缺陷。
3.3.2.7 除尘装置正常投入运行,除尘效率基本上满足环境保护规定.
3.3.2.8 附属设备能保证锅炉的出力和安全运行.
3.3.2.9 锅炉范围内的主汽、再热及给水管道无影响安全的严重缺陷。
3.3.2.10 锅炉汽水化学指标合格率达标。
3.3.3 锅炉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3.3.3.1 不能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或虽能达到,但运行情况极不正常,不能长期连续运行。
3.3.3.2 汽温、汽压、蒸汽品质不能保持正常值,经常超温或因超温而需限制出力.
3.3.3.3 汽包、联箱有苛性脆化现象或有严重的腐蚀,受热面管子有严重的腐蚀、磨损、胀粗或变形现象,承压部件有严重缺陷或经常发生泄漏、爆管尚未采取根治措施。
3.3.3.4 安全门动作不正常.
3.3.3.5 燃烧装置不正常或经常损坏,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
3.3.3.6 炉墙严重损坏,严密性很差,影响正常燃烧.
3.3.3.7 附属设备有重大缺陷或运行不正常,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或出力。
3.3.3.8 “七漏”严重。
3.3.3.9 有其他威胁锅炉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3.3.10 锅炉汽水化学指标有不合格指标。
3.3.4 汽轮机一类设备标准
3.3.4.1 持续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在各种设计工况和负荷下均运行正常,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3.3.4.2 热效率达到设计的水平或国内同类型设备的一般先进水平.
3.3.4.3 机组的振动垂直方向达到“良”的标准,其它方向达到“合格"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调速油压、油质、真空系统严密性、上下汽缸温差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
3.3.4.4 动、静叶片,喷嘴完整(缺少个别叶片除外),冲刷、腐蚀轻微,动静部分间隙符合要求,动叶片频率合格,或虽不合格但经过长期运行考验,未发生拉筋及叶片断裂问题.
3.3.4.5 汽缸、转子、隔板、轴承等主要部件没有任何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3.3.4.6 调速系统动、静态特性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3.4.7 测量表计完整准确可靠。
3.3.4.8 各种保护、联锁及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3.3.4.9 各种自动调节装置能经常投入使用。
3.3.4.10 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影响主机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3.3.4.11 汽轮机组保温完整,表面温度不高于环境温度25℃,“七漏"基本消灭,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正确。
3.3.4.12 汽机汽水化学指标合格率100%.
3.3.5 汽轮机二类设备标准
3.3.5.1 经常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允许受季节影响在短期内达不到上述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
3.3.5.2 机组振动达到“合格”的标准(主要考核轴承垂直方向振幅),轴承温度(或油温)、调速油压等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真空严密度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
3.3.5.3 动、静叶片和喷嘴基本完好,或虽有磨损、浸蚀、损伤、频率不合格,拉筋断裂等缺陷,但经过长期运行考验不影响安全,仅需要加强监视。
3.3.5.4 汽缸、转子、隔板、轴承等主要部件有局部缺陷,但尚能保证在正常大修间隔内安全运行。
3.3.5.5 调速系统能基本满足技术管理法规的规定,在个别工况下虽有摆动、卡涩情况,但不影响并网及正常加减负荷.
3.3.5.6 主要测量表计完好,能满足要求.
3.3.5.7 各种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3.3.5.8 附属设备运行正常.
3.3.5.9 汽机汽水化学指标合格率达标.
3.3.6 汽轮机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3.3.6.1 不能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或虽能达到,但运行情况极不正常.
3.3.6.2 缺少整级的动叶、静叶或隔板.
3.3.6.3 汽缸、转子、隔板、轴瓦等主要部件有危及安全的严重缺陷未进行彻底处理 。
3.3.6.4 漏汽、漏水、漏油严重,真空系统严密性很差。
3.3.6.5 油质严重劣化。
3.3.6.6 危急保安动作不可靠。
3.3.6.7 有其他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3.6.8 汽机汽水化学指标有不合格指标。
3.3.7 发电机一类设备标准
3.3.7.1 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
3.3.7.2 机组振动垂直方向达到“良”的标准,其它方向达到“合格”标准.
3.3.7.3 部件、零件完整齐全,定子端部线圈无油迹、磨损或变形,垫块绑线或夹紧装置紧固,定子铁芯、转子锻件、护环及槽楔等良好。
3.3.7.4 绝缘良好,各项试验符合“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转子线圈无层间短路或短路轻微,不影响发电机空载特性曲线及转子电流的变化,也未造成不正常的振动。
3.3.7.5 冷却水系统严密,冷却效果良好,发电机漏氢率、水导电率、氢气湿度、各部温升等符合“发电机运行规程”的规定。
3.3.7.6 电刷完整良好,不跳动,不过热,滑环无火花.
3.3.7.7 各种主要表计完好准确.
3.3.7.8 强行励磁、自动灭磁、差动保护、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断水保护、负序保护等主要继电保护,灭火装置等主要保护装置及信号装置部件完好,动作准确,自动调整励磁装置能经常投入运行.
3.3.7.9 机组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标志、编号齐全。
3.3.7.10 一、二次回路及励磁回路的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3.3.7.11 轴承和密封瓦运行正常,不漏油.
3.3.8 发电机二类设备标准
3.3.8.1 经常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或采取了降低风温的措施,绝对温度仍在规定值之内,温升与规定值相差不大。
3.3.8.2 机组振动(轴或轴承)合格.
3.3.8.3 部件、零件完整,定子端部线圈无严重的油垢、变形,绕组端部垫块、绑线或压紧装置无松动,定子铁芯及槽楔仅有局部轻微松动,转子、锻件、护环无严重影响安全的缺陷。
3.3.8.4 电气绝缘基本良好(包括绝缘虽老化,但交流耐压试验仍合格的),静子、转子线圈电阻变化未超过许可值,各项试验中,虽有个别项目不完全符合规定,但数值较稳定,并且不降低交流耐压试验标准,转子线圈有匝间短路或有发展,但未引起异常运行,无必须处理的问题。
3.3.8.5 冷却系统、氢气系统、密封油系统虽有个别缺陷,但不影响发电机出力。
3.3.8.6 电刷情况正常,滑环火花不大于1。5级。
3.3.8.7 主要测量仪表基本完好、准确,温度表测温元件虽有个别损坏,但仍能满足正常监视需要.
3.3.8.8 强行励磁、自动灭磁、差动、过流、接地保护和灭火装置及信号动作正确可靠。
3.3.8.9 一、二次回路及励磁回路设备基本完好,运行可靠。
3.3.9 发电机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类设备:
3.3.9.1 不能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
3.3.9.2 定子线圈绝缘不良,因而必须降低交流耐压试验标准的。
3.3.9.3 转子绕组有一点接地(设计接地除外).
3.3.9.4 转子线圈层间短路严重,影响正常运行需处理的。
3.3.9.5 定子线圈直流电阻变化,必须处理才能安全运行的。
3.3.9.6 转子锻件及护环有严重缺陷,必须监督使用的。
3.3.9.7 励磁系统有严重缺陷影响发电出力,滑环火花超过1。5级,滑环及滑环直径磨损超过极限。
3.3.9.8 漏氢、漏水严重,不能保证安全运行.
3.3.9.9 其他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3.10 变压器一类设备标准
3.3.10.1 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千伏安出力,温升符合设计数值或上层油温不超过85℃.
3.3.10.2 绕组、套管试验符合部颁“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
3.3.10.3 部件和零件完整齐全,分接开关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和卡涩现象。
3.3.10.4 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器及风扇齐全。
3.3.10.5 电压、电流、温度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差动、过流保护、瓦斯继电器、防爆装置等主要保护及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
3.3.10.6 一次回路设备绝缘及运行情况良好,油色谱、热成像、铁芯(夹件)接地电流符合规程.
3.3.10.7 变压器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标志、编号齐全。
3.3.10.8 不漏油或稍有轻微渗油,但外壳及套管无明显油迹。
3.3.11 变压器二类设备标准
3.3.11.1 经常能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千伏安出力,温升符合设计的数值或上层油不超过95℃。
3.3.11.2 绕组,套管试验符合“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绝缘油的介损比规程规定的稍有增大或呈微酸反应.
3.3.11.3 部件和零件齐全,分接头开关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无接触不良或动作卡涩现象,接地电流稍有变化,不影响安全运行。
3.3.11.4 冷却装置运行正常,不影响变压器出力。
3.3.11.5 电压、电流、温度表等主要表计完好准确,差动、过流保护、防爆装置等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瓦斯继电器重瓦斯未投入跳闸.
3.3.11.6 一、二次回路设备运行正常.
3.3.12 变压器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3.3.12.1 达不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
3.3.12.2 绕组或套管绝缘不良,因而需降低预防性耐压试验标准。
3.3.12.3 漏油严重。
3.3.12.4 部件、零件不全,影响出力或安全运行.
3.3.12.5 分接头开关的电气或机械性能不良,接触电阻不合格或卡涩.
3.3.12.6 差动保护或过电压保护不可靠。
3.3.12.7 有其他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3.12.8 变压器油中总烃含量或乙炔含量超出注意值,或总烃气体产气速率超出注意值。
3.4 主要附属设备评级标准
3.4.1 转动机械一类设备标准
3.4.1.1 设备达到额定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经济效果达到设计要求,设备性能良好,压力、温度等主要参数符合规定;振动达到“良"的标准,调整灵活,能随时投入运行。
3.4.1.2 设备零件、部件、安全装置完整齐全,装配良好,各种标志、铭牌、编号齐全。
3.4.1.3 易磨损的主要部件,磨损值不超过质量标准.
3.4.1.4 主要表计(温度表,压力表等)完好,准确;主要保护和装置部件完好,动作可靠。
3.4.1.5 设备清洁无油垢,润滑良好,无“七漏".
3.4.1.6 运行、检修、试验技术资料基本完整,主要技术数据及常用的图纸基本齐全准确。
3.4.2 转动机械二类设备标准
3.4.2.1 设备达到额定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温度、压力等均符合规定,振动达到“合格"标准,能随时投入运行.
3.4.2.2 设备零件、部件,安全装置完整齐全;装配完好,各种标志、铭牌编号较齐全,基本无“七漏".
3.4.2.3 易磨损的主要部件,磨损值能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3.4.2.4 主要表计完好准确,主要自动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
3.4.2.5 运行、检修、试验技术资料基本完整,主要及常用图纸基本齐全准确。
3.4.3 转动机械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或出力降低,效率很差及有其它严重缺陷影响安全运行,均为三类设备
3.4.4 非转动机械一类设备标准
3.4.4.1 设备能维持达到铭牌出力,经济效果能达到设计要求.
3.4.4.2 主要汽水管道,支吊架及其补偿装置完好并无振动,变形,部件无损伤,无错用钢材钢号现象,内部无积存物,腐蚀值在允许范围内。
3.4.4.3 烟灰、煤粉管道内部畅通,其磨损值不超过规定。
3.4.4.4 阀门及法兰严密可靠,开关灵活。
3.4.4.5 设备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门,防爆门,蠕胀测点等)齐全可靠。
3.4.4.6 各种表计,测量仪器,自动装置零件完整准确可靠。
3.4.4.7 设备清洁,色环、介质流向标志方向明确、完好,无“七漏”.
3.4.4.8 检修及改进技术记录,运行、试验记录基本齐全。
3.4.5 非转动机械二类设备标准
3.4.5.1 设备能达到铭牌出力。
3.4.5.2 主汽水管道,支吊架及其补偿装置符合要求,无振动显著变形,无错用钢材钢号并无严重积存物及严重腐蚀。
3.4.5.3 烟灰、煤粉管道内部畅通,其磨损值满足运行要求。
3.4.5.4 阀门法兰有轻微泄漏,但不影响安全运行.
3.4.5.5 设备的安全部件可靠.
3.4.5.6 主要表计及自动装置零件完好准确可靠。
3.4.5.7 检修及改进技术记录,运行试验记录基本齐全。
3.4.6 非转动机械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标准,出力降低,效率很差,或有其他严重缺陷影响安全运行,均属三类设备。
3.4.7 电机一类设备标准
3.4.7.1 设备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能随时投入运行。
3.4.7.2 设备性能良好,温升不超过规定,振动达到“良”以上标准;直流电机电刷不跳动,无过热,滑环无火花。
3.4.7.3 设备零件部件完整齐全,装配良好,冷却系统完整,冷却效果良好.
3.4.7.4 绝缘良好,各种试验符合试验规程规定.
3.4.7.5 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指示准确;保护和信号装置部件完好,动作可靠;二次回路图纸与实际相符。
3.4.7.6 设备及线圈端部无油垢,轴承和密封瓦运行正常不漏油.
3.4.7.7 标志和编号清晰齐全。
3.4.8 电机二类设备标准
3.4.8.1 设备能达到铭牌出力,并能随时投入运行。
3.4.8.2 温度、振动合格。
3.4.8.3 部件、零件完整,装配良好,个别部件有轻微振动,但不影响安全运行.
3.4.8.4 电气绝缘基本良好。定期预防性试验中,个别项目虽不完全符合规定,但数值较稳定,不需降低耐压试验标准。
3.4.8.5 主要表计完好准确好用,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完好,动作可靠,二次回路图纸基本齐全,与实际相符.
3.4.9 电机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或定子线圈绝缘不良,因而降低耐压试验标准或转子有缺陷,要求监督使用的设备。
3.4.10 电气一类设备标准
3.4.10.1 设备达到额定出力,满足实际需要,技术性能良好,各种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3.4.10.2 设备部件、零件完整齐全,工艺装配及机械性能良好,动作可靠,无卡涩现象。
3.4.10.3 绝缘良好,线圈、套管、瓷件和绝缘油等各项试验均符合规程规定。
3.4.10.4 各触头、接头接触良好,温度正常。
3.4.10.5 保护、信号、自动装置良好,动作可靠,二次回路图纸齐全与实际相符。
3.4.10.6 注油设备不漏油,充气设备不漏气。
3.4.10.7 设备整齐,油漆完好,标志编号齐全正确.
3.4.11 电气二类设备标准
3.4.11.1 设备达到额定出力,满足实际需要,技术性能良好,各种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3.4.11.2 设备部件零件基本完整齐全,工艺装配及机械性能合格,动作可靠,无卡涩现象。
3.4.11.3 绝缘合格,各部件主要试验符合规程要求,或个别试验项目达不到要求,但不影响安全运行。
3.4.11.4 各触头、接头接触基本良好,虽稍有发热情况但不影响长期安全运行.
3.4.11.5 保护信号自动装置良好,动作可靠,二次回路图纸基本齐全,与实际相符.
3.4.11.6 注油设备不漏油,充气设备不漏气。
3.4.11.7 设备较整洁,标志、编号较齐全。
3.4.12 电气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或绝缘不良降低耐压试验标准或油质不良,严重漏油或其它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缺陷,均属三类设备。
3.4.13 脱硫装置一类设备标准
3.4.13.1 持续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在各种设计工况和负荷下均运行正常,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3.4.13.2 脱硫效率达到设计的水平或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3.4.13.3 增压风机、浆液循环泵、氧化风机、吸收塔搅拌器运行的各项指标达到“良"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油质、振动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
3.4.13.4 吸收塔塔体无冲刷、无泄漏、腐蚀轻微,未发生因吸收塔泄漏而使脱硫系统停运现象。
3.4.13.5 吸收塔除雾器运行正常,除雾器上、下压差正常,在设计指标范围内,除雾器冲洗正常。
3.4.13.6 在线测量表计基本完整准确可靠。
3.4.13.7 各种保护及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3.4.13.8 各种自动调节装置能经常投入使用.
3.4.13.9 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影响主机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3.4.13.10 脱硫出入口挡板、旁路挡板,开关正常,指示准确,密封严密。
3.4.13.11 烟囱、烟道防腐设施正常,无渗漏。
3.4.13.12 GGH系统运行正常
3.4.13.13 吸收塔保温完整,无“七漏”现象,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3.4.14 脱硫装置二类设备标准
3.4.14.1 经常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3.4.14.2 脱硫效率经常达到设计的水平或公司要求的脱硫效率指标.
3.4.14.3 增压风机、浆液循环泵、氧化风机、吸收塔搅拌器运行的各项指标达到“合格"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油质、振动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
3.4.14.4 吸收塔塔体有轻微冲刷泄漏,但不影响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能在不停运脱硫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3.4.14.5 吸收塔除雾器运行正常,除雾器上、下压差正常,在设计指标范围内,个别除雾器冲洗水管出现冲洗压力低的现象.
3.4.14.6 在线测量表计基本完整准确可靠。
3.4.14.7 各种保护及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3.4.14.8 各种自动调节装置能经常投入使用。
3.4.14.9 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影响主机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3.4.14.10 脱硫出入口挡板、旁路挡板,开关正常,指示准确,密封严密。
3.4.14.11 烟囱、烟道防腐设施正常,无渗漏.
3.4.14.12 GGH系统运行正常。
3.4.14.13 吸收塔保温完整,“七漏"基本消灭,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基本齐全.
3.4.15 脱硫装置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3.4.15.1 不能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或虽能达到,但运行情况极不正常.
3.4.15.2 脱硫效率持续达不到设计值或公司要求的指标。
3.4.15.3 吸收塔搅拌器有两个以上停运,直接影响塔内搅拌效果。
3.4.15.4 附属设备存在影响到脱硫系统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重大缺陷。
3.4.15.5 烟囱存在渗漏。
3.4.15.6 有其他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3.4.16 脱硝装置一类设备标准
3.4.16.1 持续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在各种设计工况和负荷下均运行正常,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3.4.16.2 脱硝效率达到设计的水平或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3.4.16.3 稀释风机、取样风机、尿素循环泵、尿素混合泵、卸料压缩机、液氨泵、液氨蒸发器、尿素热解炉运行的各项指标达到“良”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油质、振动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
3.4.16.4 反应器本体无冲刷、无泄漏、腐蚀轻微,未发生因反应器泄漏而使脱硝系统停运现象.
3.4.16.5 反应器内催化剂无积灰、无冲刷、无磨损。
3.4.16.6 氨气制备区水喷淋系统管道无泄漏,水压正常,能够随时联锁启动。
3.4.16.7 反应器吹灰器运行正常,催化剂上、下层压差正常,在设计指标范围内。
3.4.16.8 在线测量表计完整准确可靠.
3.4.16.9 氨气系统严密无泄漏。
3.4.16.10 各种保护及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3.4.16.11 各种自动调节装置投入使用。
3.4.16.12 附属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影响主机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3.4.16.13 脱硝出入口挡板、旁路挡板,开关正常,指示准确,密封严密。
3.4.16.14 反应器保温完整,无“七漏”现象,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
3.4.17 脱硝装置二类设备标准
3.4.17.1 经常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并能够随时投入运行。
3.4.17.2 脱硝效率经常达到设计的水平或公司要求的脱硝效率指标.
3.4.17.3 稀释风机、取样风机、尿素循环泵、尿素混合泵、卸料压缩机、液氨泵、液氨蒸发器、尿素热解炉运行的各项指标达到“合格”的标准.轴承温度(或油温)、油质、振动等运行指标均符合运行规程的规定.
3.4.17.4 反应器本体有轻微冲刷泄漏,但不影响脱硝系统的正常运行,能在不停运脱硝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3.4.17.5 反应器内催化剂有轻微积灰、冲刷、磨损情况,不影响脱硝效率和系统运行.
3.4.17.6 氨气制备区水喷淋系统管道无泄漏,水压正常,能够随时联锁启动.
3.4.17.7 反应器吹灰器运行正常,催化剂上、下层压差正常,在设计指标范围内,个别吹灰器采用介质出现压力低的现象。
3.4.17.8 在线测量表计基本完整准确可靠。
3.4.17.9 氨气系统严密无泄漏。
3.4.17.10 各种保护及信号装置完好,动作正确。
3.4.17.11 各种自动调节装置能经常投入使用。
3.4.17.12 附属设备运行基本情况良好,没有影响主机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
3.4.17.13 脱硝出入口挡板、旁路挡板,开关正常,指示准确,密封严密。
3.4.17.14 反应器保温完整,“七漏"基本消灭,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基本齐全。
3.4.18 脱硝装置三类设备标准
达不到二类设备的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3.4.18.1 不能达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或虽能达到,但运行情况极不正常。
3.4.18.2 脱硝效率持续达不到设计值或公司要求的指标。
3.4.18.3 催化剂磨损、失活或喷氨格栅堵塞严重影响脱硝效率.
3.4.18.4 反应器内每层催化剂吹灰器有一半以上停运,直接影响反应器压差.
3.4.18.5 氨气系统泄漏直接危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水喷淋未能联锁启动。
3.4.18.6 附属设备存在影响到脱硝系统出力、安全、经济运行的重大缺陷。
3.4.18.7 有其他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
4 管理要求
4.1 设备评级标准分为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全部设备的比例称为“设备完好率";一类设备与全部设备的比例称为“设备一类率”。
4.2 设备评级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各发电企业要根据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
4.3 设备评级时间
4.3.1 为了及时掌握设备状况,消除设备缺陷,消灭三类设备,使一类设备的比例逐步上升,在役设备每季度评级一次.评级结果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措施,逐步提高设备等级。评级结果录入信息系统。
4.3.2 设备大小修后或设备技术状况有明显的变化时.
4.3.3 各发电厂每年年底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评定。
4.3.4 新设备正式移交生产前,由生产单位与基建单位共同进行评级。
4.4 在提高“设备完好率”工作中,要努力提高运行及检修维护水平,延长使用寿命,有重点、有计划地消除影响设备安全的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防止单纯追求外观或不加分析地盲目更换零部件。
4.5 设备因计划检修而使出力受到影响的,不影响该设备在检修期间内的评级。设备经过大、小修后要达到完好设备的标准。
4.6 设备技术状况有了明显变化时,如在运行中发生了重大事故或重大缺陷,引起设备技术状况明显改变等,有关人员及时对设备评定级别。
4.7 为了使设备评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反映设备技术状况,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评级的基础工作,要建立设备评级台帐。
设备评级台帐格式
序号
设备编号及名称
评 级 结 果
××年(一季度)
××年(二季度)
××年(三季度)
××年(四季度)
级别
主要情况说明(升降级原因)
级别
主要情况说明(升降级原因)
级别
主要情况说明(升降级原因)
级别
主要情况说明(升降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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