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
7
目 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1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7
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流程图……………………………8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13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 …………………1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 …………………16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终止办理通知书 …………………17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的函 ………………1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0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25
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项目信息表 ………30
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告知书 ……………3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一、 办理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审批制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适用本指南。
二、 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一)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设计文件审查12号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二)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17:00(16:30停止取号)
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15:30(15:00停止取号)
(四)查询网址:
http://www。shjjw。
(五)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
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项目,由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相应机构办理.
三、 项目受理范围
(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特殊建设项目:
1、超高(高度超过100米)和单跨跨度超过60米的建设项目.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3、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4、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四)涉及文物、优秀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的特殊建设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和特定地区管委会负责受理.
(五)社会投资项目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和《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社审改[2018]1号)执行.
四、 提交资料
建设单位按《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详见附件)的要求向受理窗口提交分袋包装的相关资料。
五、审查程序
(一)总体设计文件并联征询
1.受理
(1)受理窗口对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后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2)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一并转送给设计文件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查机构。
(3)相关管理部门在签收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将是否受理或需补正材料意见反馈至市审查中心.
(4)市审查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或《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受理时限可以延长1个工作日:
1)市审查中心与相关管理部门不在同一区或者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层级不同的;
2)因天气、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3)其他特殊情况。
(5)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原则上申请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正的材料提交市审查中心,逾期未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2.征询
(1)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询意见.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存在矛盾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和审查机构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中止审查,并由市审查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完成相关协调后,审查机构继续设计文件审查.
(2)设计文件征询通过的,市审查中心应告知建设单位征询通过,并将征询汇总意见通知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落实。
(3)设计文件审查征询未通过,则终止审查,通知建设单位,并告知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和审查机构终止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重新计算.
(二)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
建设单位在通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设计方案审批后,可以直接向规土、卫生、交通、交警、消防、抗震、水务、民防、绿化市容、气象等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相关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在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手续后,网上下载《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告知书》和《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项目信息表》,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连同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反馈意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送至市审查中心受理窗口,完成告知手续.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网上合同信息报送
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前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网上合同信息报送。
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审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施工图审查信息平台向市审查中心进行合同信息报送,并上传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主要条款及签字盖章页。
2。数字化审图
所有房屋建筑类项目均需进行数字化审图。
3。施工图审查上传材料
(1)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全套施工图;
(3)自行征询项目还应上传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设计方案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自行征询项目信息表(市审查中心盖章);
(4)其他应当上传的材料.
4.审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市审查中心备案。
5。审查合格并报市审查中心备案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电子签章。
6。审查不合格或市审查中心备案不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发放《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中止审查.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整改后向原审查机构提交整改资料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回复单》重新审查。
7。建设单位如对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内容有疑义,可以向市审查中心申请复审。
8.建设工程后续幕墙、钢结构等专项设计,由原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四)备案
对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审查机构完成上报备案后,市审查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六、 后续事项
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有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审查中心提交设计变更审查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市审查中心重新组织设计文件审查.
七、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
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到施工许可完成,全部审批手续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办理。咨询服务可以采用网上咨询、窗口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服务。
(一)取消总体设计文件征询,仅保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数字化“多图联审”制度.
在不改变现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前提下,由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审批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经市建设管理部门认定的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其中的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专项设计(超限高层除外)等事项进行统一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视作审批部门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
取消“工业项目”、“小型项目”的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深基坑工程评审和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编制落实。对涉及到的“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前完成以上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材料.在特定地区管委会实行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和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两评合一.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总体设计文件并联征询及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分袋包装,送市审查中心受理窗口,资料齐全的,受理窗口签发收件单
相关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联系单
(补正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联系单)
建设单位补正资料
五 个 工 作 日
受 理 阶 段
市审查中心根据设计文件审查征询的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认是否受理设计文件审查申请
市审查中心向建设单位签发审查补正资料告知书
终止审查
不予受理 材料补正
正式受理
市审查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受理通知单
市审查中心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征询,相关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征询意见反馈市审查中心
审查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审 查 阶 段
市审查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征询意见进行汇总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终止审查,建设单位整改完成后重新申报设计文件审查
不合格
审查机构向市审查中心上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上报市审查中心
五 个 工 作 日
备 案 阶 段
市审查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备案通过后,审查机构打印审图合格证
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回复单及整改资料重新送审
建设单位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流程图
不合格
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确定审查机构
建设单位补正资料或调整施工图
社会投资项目联审平台受理
联审平台通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预审
需要材料补正
退回修改
预审通过
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对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专项设计(超限高层除外)等同时进行审查)
合格
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图纸修改完成后,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回复单及整改资料重新送审
出具《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
建设单位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申请流水号: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
立项级别
□市级 □区级
规划所属
□市级 □区级
项目性质
□企业投资备案制项目 □企业投资核准制项目 □审批制项目
项目类型
□公共 □住宅 □工业 □其他
建设类型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申请类别
□首次申请 □整改重新申请 □后续申请 □重大设计变更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查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人员
姓 名
注册号
姓 名
注册号
建筑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动力工程师
项目地址
(用地范围)
总投资(万元)
建安费(万元)
项目内容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地上最高层数
地下最多层数
建筑高度(最高)
□≥100米 □ 〈100米
最大跨度
□≥60米 □ 〈60米
单位工程面积(最大)
□≥20000平方米 □ 〈20000平方米
是否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
□是 □否
施工图
送审情况
第( )期施工图送审,单位工程包括:
专项审查
资料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专项审查意见
□有 □无
深基坑专项审查意见
□有 □无
卫生学预评价报告
□有 □无
交通影响评价评审报告
□有 □无
地下空间防汛论证专项评审意见或评估报告
□有 □无
其他: □有 □无 审查内容:
备注
建设单位(盖章)
注 :1.项目名称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批文上名称所填写; 年 月 日
2。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注册人员数按实际可增加;
3。本表一式二份,审查机构、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10
项目单位工程概况表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第( )期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数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m2)
地上建筑面积(m2)
地下建筑面积(m2)
建筑类型
结构类型
基础形式
层数
建筑高度(M)
基础埋深
(M)
是否全装修
住宅
绿色星级(一、二、三)
预制装配率(%)
地上
地下
合计
备注:
注:
1。 项目名称应填全称,如仅报审±0。000以下工程,请在单项工程名称中注明;
2. 所填资料应与有关批文内容相符;
3. 单位工程编号应与总平面图上的编号对应;
4. 地上建筑面积指含建筑保温层面积的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均为单栋建筑面积;
5. 建筑类型:工业厂房、工业仓储、工业其它、住宅、商办、商住、办公、商场、宾馆、综合、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其它;
6。 结构类型:砌体、底框砌体、剪力墙、框架、框支剪力墙、框剪、筒体、框筒、排架、钢结构、钢混结构、木结构、其它;
7。 基础形式:桩基、复合桩基、片筏、条基、箱基、独立、其它;
8。 建筑高度填写一幢建筑中最高的高度,叠落式建筑高度指北檐口的高度;
9。 层数(地上)按建筑概念填写一幢中最高的层数;
10。 基础埋深指室外地坪至基础底板底的高度;
11.混凝土结构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其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口径参造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机构体系的装配式住宅,以最终的项目认定为准;
12。本表一式二份,审查机构、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
申请流水号
*相关部门批文: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报建表;□土地出让合同
□规划设计方案批文(复印件,含规划红线图)或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含告知承诺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其他: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专项咨询、评估报告:
□超限建筑抗震专项审查意见; □深基坑专项评审意见;
□交通影响评价评审报告; □卫生学预评价报告;
□地下空间防汛论证专项评审意见或评估报告;
□其他:
征询相关资料(按送审部门):
□ 抗震 □ 规土 □ 卫生 □ 交通 □ 气象
□ 消防 □ 水务 □ 民防 □ 交警 □ 绿化市容
□ 其他:
施工图审查资料: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计算书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其它:
经办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 项目(报建编号 ),现向你中心申请设计文件审查。
我单位承诺:如有重大设计修改,将向你中心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
(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受理通知书
沪建审受【 】 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符合受理条件,我中心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经手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不予受理决定书
沪建审受【 】 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及相关资料,因存在下列第 种情形,决定不予受理:
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你(单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审批;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补正后仍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不具备法定的申请主体资格;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补正材料通知书
沪建审补【 】 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作如下补正:
(需要补正的具体内容,逐一列举)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材料补正后送交本机关,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经手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中止办理告知书
沪建审中【 】 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规定,自 年 月 日起中止,上述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办理期限,原定作出审查意见的日期相应顺延.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终止办理通知书
沪建审终【 】 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因 (终止理由),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规定,终止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关于 项目
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的函
沪建征意[ ]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 :
你公司上报的 项目,位于 ,四至范围 ,建设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计容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由 组成。
我中心已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完成了该项目的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
该项目原则通过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各管理部门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规土
二、抗震
三、消防
四、交警
五、交通
六、卫生
七、水务
八、绿化市容
九、气象
十、民防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 月 日
抄送:X规划国土资源局、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X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X绿化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气象局、X民防办公室、设计单位、审查机构.
28
报报 建 号:
证书编号:
消防审查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合格书
审查机构:
(本合格证书不得翻印)
审查专业
审图人员签章
技术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负责人)签章:
备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建设单位:
施工图
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特发此证。
审查机构:
日 期:
注意事项:
一、 本合格证书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涂改.
二、 本合格证书必须经审查机构盖章、各专业审查人员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章。
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合格证书进行查验.
四、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五、 本合格证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项目表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类型
结构类型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高度(m)
地上面积(m2)*幢数
地下面积(m2)*幢数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星级
预制或叠合外墙面积(m2)*幢数
是否
装配式
装配率(%)
预制率(%)
备注:本合格书附页标明的建筑面积和高度由建设单位提供,不在审查机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仅供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统计使用.
附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序号
职能
部门
资料序号
资料要求
份数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1
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1
1/500或1/1000建筑设计总体总平面图
图上应标注:①建设基地用地界限;②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③各项规划控制线;④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建筑物角点轴线标号;⑤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总平面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方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方案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总平面图需在市测绘院提供的电子地形图上划示并打印,单位标注为m,坐标系为上海城市坐标系
1
原件
2
建筑设计总体图。
(含总平面、平面、立面、剖面)及设计说明文本,图纸应符合本市总体设计编制深度出图、文本制作标准,并加盖总体设计出图章和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印章
1
原件
3
分层面积表
1
原件
4
属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的,除总平面外,须加送横断面、纵断面图
1
原件
5
属高层建筑项目,周边有住宅、文教卫生建筑的,须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
1
原件
6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
1
复印件
7
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1
原件
2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申请表
1
原件
2
前期设计方案卫生审核批文
1
复印件
3
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1
复印件
4
总体设计文件
1
原件
5
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项目,应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学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
1
原件
3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1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申请表
(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2
原件
纸质、电子版
2
项目规划用地材料
主要包括: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合同、规划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产权证明等有效的用地证明材料)
1
均可
纸质、电子(扫描)版
3
项目设计方案批复以及交通主管部门在设计方案征询阶段出具的停车审核意见
1
均可
纸质、电子(扫描)版
4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2
原件
纸质、电子版
5
项目总平面图及停车场(库)分层平面图
要求:(1)总平面图应标注机动车泊位类型、数量和交通流线;(2)停车场(库)分层平面图应标注停车场(库)出入口、净空高度以及不同类型车辆在停车场(库)内部的主要行驶路线、通道或坡道宽度、转弯半径、纵坡坡度、所含泊位类型、尺寸和分布位置等,明确标注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布线条件、电表箱、用电容量等内容;(3)需提交施工图
1
原件
纸质、电子版
6
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应符合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1
均可
纸质、电子版
注:1、光盘内容刻在一张盘内
2、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域项目技术审查送至市交通委综合规划处
4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1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送审表
1
原件
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公章
2
规土等主管部门设计方案批复
1
均可
3
如项目应做“交评”,提供通过评审并修改完善的交评报告和专家评审报告及两报告的电子版(PDF格式)
1
均可
纸质、电子版
4
交通流线图
1
原件
5
测绘院出具的地形图
1
原件
6
地下车库平面图
1
原件
7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前一阶段,即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规土局)阶段,已出具过的审核意见
1
均可
8
区交警支队建筑项目受理(意见)单(区支队)
1
均可
9
标明方向、比例的总平面设计图(要求具备基本技术经济指标,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数量和区域,内部车行通道宽度、走向,基地机动车、行人、消防应急出入口位置、宽度,基地相邻道路等级和红线宽度,公交站点位置等内容),同时提供电子版(CAD格式)
1
原件
纸质、电子版
注:光盘内容刻在一张盘内
5
上海市消防局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1
原件
加盖公章
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1
复印件
3
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1
复印件
4
改建建设工程提供原建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设计备案、验收备案凭证
1
复印件
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1
原件
6
消防设计专篇
1
原件
7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6
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
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征询联系单或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申请表
1
原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
1
复印件
3
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
1
复印件
4
总体设计文件(包含纸质文本和电子光盘)
1
原件
纸质、电子版
5
结构计算书(包含各单体建筑)
1
原件
除盖注册建筑结构师章外,还需加盖总体设计文件出图章
6
岩土勘察报告
1
原件
7
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体平面图
1
原件
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
既有建筑改扩建、改变使用功能、变动原有结构、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工程,应提供抗震鉴定报告
1
原件
9
进行设计调整的,应提供建筑或结构方案调整后的书面说明
2
原件
10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7
上海市水务局
1
总体设计文件
1
原件
2
相关批准文件(核准、备案立项文件,设计方案批复等)
1
复印件
3
总平面布置图
1
原件
4
给排水总平面图
1
原件
5
地形图(需划示出地块范围)
1
原件
6
地下综合管线图
1
原件
7
如地块范围内涉及填堵河道的(包括土地出让前填河的),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尚未办过填河手续的,需补办后再进行设计文件审查
1
复印件
8
涉及地下空间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的项目,还需提供的材料
(1)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表
1
原件
水务局网站下载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原件
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1
原件
水务局网站下载
(4)论证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的论证报告8本,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咨询的论证报告2本)及光盘(2张)
纸质、电子版
(5)专家咨询意见
1
原件
8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一、总体设计文件材料
1
民防部门审查(总体设计文件阶段)申请表(方案阶段核定缴费的项目,还应提交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申请表)
1
原件
2
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
1
复印件
3
总体设计文件总平面图(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地上和地下拟建建筑位置、建筑层数、技术经济指标)
1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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