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测量管理办法 52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公司测量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测量成果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在各级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部设测量主管,各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设测量专业主管,各项目经理部设测量组(员).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技术部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测量管理工作。(二)组织编制并审核直属项目特大型、大型项目和特殊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测量方案。(三)负责公司直管项目的测量成果、测量资料、测量仪器的日常管理、重要测量成果
2、复核。(四)负责公司测量仪器统一调配.(五) 负责公司A类测量仪器和直管项目B类测量仪器的采购.(六)负责公司直管项目测量仪器的校检;公司测量仪器台账的收集整理;负责发布合格测量仪器供应商和测量仪器检定维修服务单位名单。(七)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调配测量人员.(八)负责公司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审核公司测量人员的晋升、晋级报告。第五条 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职责(一)归口管理分公司测量管理工作。(二)组织编制分公司特大型、大型项目和特殊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测量方案。(三)负责分公司所属项目的测量成果、测量资料、测量仪器的日常管理,重要测量成果复核。(四)负责分公司B类测量仪器的采购.(五)
3、负责分公司所属项目主要测量仪器的校检、测量仪器台账的收集整理。(六)协助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调配测量人员。(七)负责分公司测量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审核分公司测量人员的晋升、晋级报告。第六条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责(一)对项目测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二)负责项目测量成果、测量资料、测量仪器的监督管理。(三)审批项目施工测量方案.第七条 测量员职责(一)对项目测量成果负主要工作责任.(二)编制项目测量方案.(三)负责本项目的具体测量工作: 1、负责项目进场时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测量、施工放样、断面测量、计量测量、变形监测、竣工测量。2、负责工程平面、高程控制点位的交接和复测.3、负责提供
4、控制轴线和控制标高,做到标记清晰。4、负责将测量放线成果与项目施工员进行交接,形成交接记录。5、协助项目施工员和质检员对细部轴线、标高进行定位和复查。6、负责测量放线成果的报验,并建立报验资料管理台帐.7、负责整理各项测量成果记录,并及时移交到项目资料室.(四)建立项目测量仪器台账,并及时报送公司(分公司)技术部。第八条 施工员职责(一)协助项目测量员进行控制轴线、控制标高的测设工作。(二)及时与项目测量员办理控制轴线、控制标高的交接工作。(三)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细部结构的定位.第九条 质检员职责 (一)协助项目测量员对控制轴线、控制标高进行自检校.(二)对项目施工员确定的结构细部线进行检查,对
5、成果负检查责任。第四章 测量仪器管理第十条 测量仪器分为三类:A类,包括全站仪、电子水准仪、GPS接收机;B类,包括经纬仪、激光铅垂仪、带测微器的水准仪;C类,包括普通水准仪、塔尺、50米钢卷尺、测量仪器附件和其他量测工具.第十一条 按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和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公司技术部组织公司A类测量仪器和直管项目B类测量仪器的招标和采购,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各分公司对B类测量仪器进行招标、采购,报公司技术部备案;C类测量仪器由各项目经理部采购,报分公司备案;第十二条 各项目经理部购置测量仪器须提出书面报告,按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资产管理
6、办法程序,经相应领导同意后进行购置:A类测量仪器和直管项目B类测量仪器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总经理批准后购置;B类测量仪器经分公司总工程师确定、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置;C类测量仪器经项目经理部经理批准后购置.第十三条 项目开工时根据项目实际,由项目技术部提出测量仪器配备需求,直属项目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调配,分公司所属项目由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调配。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技术部、公司技术部均应建立项目测量仪器管理台帐,并按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盘点。1、直属项目每月将项目测量仪器台账报公司技术部,分公司所属项目每月将项目测量仪器台账报分公司(工程)技术部.2、分公司(工程)技术部每
7、季度将项目测量仪器台账汇总后报公司技术部. 3、公司技术部每年将直属项目和分公司测量仪器台账汇总后抄送报公司财务部。第十五条 测量仪器属精密仪器,搬运时注意防震,存放时置于干燥安全的地方,使用时防止太阳暴晒、淋雨、受潮.测量仪器的存放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测量仪器说明书。第十六条 公司技术部负责公司直管项目A类、B类测量仪器的年度检校;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区域内A类、B类测量仪器的年度检校;其他测量器具由项目测量员进行检校.项目测量员负责保管本项目的测量仪器及鉴定证书。第十七条 仪器停用后项目测量员将仪器转送到公司技术部和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封存。第十八条 测量仪器经检校不合格或者在使用中
8、损坏经鉴定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需报废时:A类测量仪器由项目经理部提出报废报告,说明报废原因,公司直管项目报公司,由公司技术部确认,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报废;分公司经(工程)技术部确认后,报公司技术部,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报废。B类测量仪器经项目经理部同意后,分公司项目报分公司(工程)技术部确认并备案;直管项目报公司技术部确认并备案.C类测量仪器经项目经理部同意后报废。第五章 测量人员的配置和管理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保证有至少一名专职测量员,大型、特大型房建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可配置多人并组成测量组。1、跨河桥梁工程、隧道施工工程不少于4人;2、城市高架桥施工工程不少于2人;3、线路施工工程每1-2
9、公里配置1人.4、大型房建项目不少于2人.5、特大型房建项目不少于3人.第二十条 公司技术部、分公司(工程)技术部每年组织测量员考核,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逐步实行末位淘汰制.第六章 测量技术管理第二十一条 特大型、大型项目和特殊项目或关键施工过程应编制专项测量方案。第二十二条 项目进场后,项目测量员应对业主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公司直属项目由公司技术部组织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分公司(工程)技术部对所属项目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第二十三条 测量人员进行测量放线时,做到计算准确、记录清晰,各种测量成果具有可追溯性。第二十四条 测量成果应及时进行报验,会签、资料回收
10、、资料移交、归档。第二十五条 水准仪器i角应每月复查,确保仪器精度符合要求,复查结果留底备查。第二十六条 控制点、控制轴线、标高控制点等测量成果应做好交接和交底。第二十七条 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好测量控制点、控制轴线、标高控制点等测量成果。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生效。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10附表1:仪器台帐表年 月测量仪器台帐序号项 目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 器 编 号检定日期日期下次检定日期仪器使用状态使用人员123456789填报人 : 审核人: 日期:附表2 测量仪器管理表仪器名称仪器编号购置时间购置价格购置申请单位批准人仪器附件使 用 记 录 时 间使 用 项 目使 用 人状态填表人: 审核人: 日期:附表3测量成果复核表项 目复核时间复核部位测量仪器施 测 人复 核 人复 核 略 图复核结论施测人复核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