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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及配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42-2002)表6.2 编号:050301□□□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分项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
验收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证号
(施工员)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6.2.1条)
2
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要求。
(6.2.3条)
3
竣工后必须冲洗。 (6.2.3条)
一
般
项
目
及
允
许
偏
差
mm
1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2.4条)
2
控制器及阀门的位置。 (6.2.5条)
3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6.2.6条)
实 测 值
水平
管道
纵横
方向
弯曲
钢 管
每 米
全长25m以上
1
≯25
塑料管
复合管
每 米
全长25m以上
1.5
≯25
铸铁管
每 米
全长25m以上
2
≯25
立管
垂直
度
钢 管
每 米
5m以上
3
≯8
塑料管
复合管
每 米
5m以上
2
≯8
铸铁管
每 米
5m以上
3
≯10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在同一平面上的间距
3
4
保温层安装及其厚度与平整度允许
偏差 (6.2.8条)
厚 度
+0.1δ
-0.05δ
表 面
平整度
卷 材
5
涂 抹
10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 果 评 定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2014 年 4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050301□□□说明
强 制 性 条 文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主 控 项 目
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
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
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
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
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一 般 项 目
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按本规范表4.2.8的规定。
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
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
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室内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42-2002)表6.3 编号:050302□□□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分项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
/
验收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证号
(施工员)
/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集热器安装前的水压试验。 (6.3.1条)
2
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 (6.3.2条)
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检验。 (6.3.3条)
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 (6.3.4条)
5
水箱(罐)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6.3.5条)
一
般
项
目
1
热水器朝向及集热器的倾角。(6.3.6条)
2
集热器的循环管道坡度≮5‰。 (6.3.7条)
3
热水箱底与上集管之间距离。(6.3.8条)
4
吸热钢板制作及集热管安装。(6.3.9条)
5
热水器泄水装置的安装。 (6.3.10条)
6
循环管道应保温。 (6.3.11条)
7
0℃以下要防冻。 (6.3.12条)
8
允许偏差项目
允偏值
(mm)
实 测 值
辅助设备安装(6.3.13条)
静
置
设
备
坐 标
15
标 高
±5
垂直度(每米)
5
离
心
式
水
泵
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
0.1
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联轴
器同
心度
轴向倾斜
(每米)
0.8
径向位移
(每米)
0.1
9
板式直管太
阳能热水器
安装(6.3.14条)
标 高
中心线
距地面
±20
固定安
装外向
最 大
偏移角
≯15°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 果 评 定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050302□□□说明 强 制 性 条 文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主 控 项 目
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
0.4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6.3.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一 般 项 目
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
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10°。
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
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0.3~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
6.3.10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2 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3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7的规定。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4.7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方 法
1
静 置
设 备
坐 标
15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标 高
±5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垂直度(每米)
5
吊线和尺量检查
2
离心式
水 泵
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联轴器
同心度
轴向倾斜(每米)
0.8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径向位移
0.1
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4的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板式直管
太阳能热水器
标 高
中心线距地面(mm)
±20
尺 量
固定安装朝向
最大偏移角
不大于15°
分度仪检查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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