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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流程图.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4127146 上传时间:2024-07-31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64.5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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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流程图 环保系统 内部沟通 日常现场 检查信息 群众举报 分列污染防治设施目录 按照《环境监察工作程序》进行现场检查 正常:填写相关 检查记录 异常: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调查 取证,上报局机关处置。 总结归档 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工作流程图 现场调查 下达纠正违法通知 调查取证制作笔录 报支队领导审阅 法规信访科 查看落实 整改情况 结案 整理归档 符合立案条件 提出监察建议 不符合立案条件 受理举报电话记录、上级批转件 排污费征收工作流程图 复核 有异议 排污者每年元月15日进行年度申报登记 拒报 环境监察机构每年2月15日前完成年度申报登记审核。 核定排污者月或者季 的实际排污情况 限期补报 逾期未报 给予处罚 发放排污申报登记表 出《排污核定通知书》 直接核定 排污者7日内提出申请复核 每月或季终了后10日内向排污者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 接申请10日内做出并送达复核决定 按月或季计算确定排污费并公告,出《排污费通知书》 送达《排污费通知单》 排污者接到《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排污费 对帐 法定时间内提起复议或诉讼 不服 按照规定申请减、缓、免缴排污费 7日后未缴费的,从第8日起加收2‰滞纳金,并责令限期缴纳,可并处1-3倍罚款 同级环保、财政、价格行政部门书面决定并公告 不缴纳不复议不诉讼的 复议或诉讼期满后180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起复议诉讼的 进入司法程序 统计汇总 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计划管理:分列重点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每月两次,一般污染源每月一次。 现场检查:两人以上,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正常 检查异常 复 查 总 结 归 档 (所有材料分别存入相应企业档案,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年终总结全年检查情况。) 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流程图 建立档案:登记辖区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单位,建立相应档案。 现场检查:两人以上,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正常 检查异常(制作检查记录及询问笔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 复 查 总 结 归 档 (所有材料分别存入相应企业档案,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及时上报开发科处理。) 限期治理项目监察工作流程图 建立档案:登记辖区内限期治理项目名录,建立相应档案。 现场检查:两人以上,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正常 检查异常(制作检查记录及询问笔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 复 查 总 结 归 档 (所有材料分别存入相应企业档案,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及时上报污控科、法规信访科处理。) 现场处罚工作流程图 及时取证: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在确认符合现场处罚条件后,及时取证,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及《现场勘察记录》 建立相应档案。 陈述:陈述违法事实及证据,说明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 现场处罚:填写《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一式两联。 报告情况:把《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及《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呈报主管领导审阅。 强制执行: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不履行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归档: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书》,按一案一档归档。 排污费减免、缓缴工作流程图 排污单位提出申请 相关科室在收到减免申请7日内、缓缴申请3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情况报支队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减免研究决定报市局,移交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商定后反馈支队 减免、缓缴情况每半年公告一次 缓缴决定直接反馈相关科室 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流程图 日常稽查 稽查及处理: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有关领导 归档:日常稽查情况及时汇总归档;专案稽查、专项稽查情况要一案一卷归档。 跟踪稽查:稽查限期整改情况及稽查决定落实执行情况 专案稽查 专项稽查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现场核查,填写稽查表 案件办理询问笔录工作流程图 案件受理:对现场执法或者接到举报、控告、上级移送的环境违法行为,审查后对需立案的填写《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 建立相应档案。 现场调查:由立案部门负责调查、制作询问、勘察笔录等。 调查终结:取证后,填写《环保调查终结报告书》。 案件审查:把《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及《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呈报主管领导审阅。 违法单位申诉受理:按权限受理违法案件的申诉。 结案归档:按一案一档归档。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审批与下达:分《警告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下达。 违法排污案件的转办:按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县(区)环保部门办理。 案件的强制执行:按法律时间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流程图 事故处理报告 环保110热线收集处理信息 上级部门指令 群众报告电话 环保110热线 县(市)区环保部门 报监察支队领导通知有关大队、科室立即到事故现场 报局领导,接受行动指令 归 档 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立案调查:对现场检查或者接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转办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案件,经初步核定后填写《立案登记表》登记立案;成立两人以上调查小组,制定查处方案;现场调查,现场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勘察记录》 建立相应档案。 提出处理建议并上报:调查终结后要填写《调查终结报告》,报负责人审查,情节轻微的由支队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 结案归档:按一案一档归档。 处罚与执行:由市局下达《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支队在3个工作日负责送达,同时负责督察落实处罚情况;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又不履行的,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图 市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参与现场调查取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危害。 环保110受理举报电话,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实地勘察并记录现场现状,记录污染破坏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结束后,应立即将取证材料上报市局环境污染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排污申报登记流程图 向排污者发放审核同意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每年12月15日前申报登记(监察支队受理) 排污者 不合格 责令限期改正补报 合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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