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报建流程及所需材料.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4124301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报建流程及所需材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报建流程及所需材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报建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必须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关部门意见要盖章确认); 2、建设项目位置图(有坐标); 选择材料 3、工业项目需附预审意见。 4、有变更的需提交单位申请并附原意见书。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规划局窗口 电话:67591859 二、 立项 1、备案项目[企业投资《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外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⑴备案申请; ⑵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⑶节能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按《相城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相发改发[2012]38号)执行,下同; ⑷营业执照(工商名称核准书)复印件; ⑸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预审结果通知书(企业土地证复印件); ⑹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要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项目核准[企业投资《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以内的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的鼓励类、允许类工业项目(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⑴项目核准申请; ⑵项目申请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范围的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或根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通用文体,达到相应深度条件下自行编制); ⑶规划部门选址意见(设计要点); ⑷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项目提供土地拍买合同、成交确认书、补充协议); ⑸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⑹节能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公共建筑节能按(苏住建规[2012]5号)执行; 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⑻外资项目提供:外资批准书、董事会决议; 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0)外资项目一般的备案材料加董事会决议。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发改局窗口 电话:67591801 三、 相城经济开发区方案预审意见书 1、 项目方案文本一份,电子档一份; 2、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意见书。 办理部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科(漕湖大厦714室) 电话:66183381 四、 环保手续 1、 一式六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咨询表(当地环保办盖章)。 2、 现场勘察表(当地环保办盖章)工商名称核准单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3、 发改局开展前期报建工作通知书或立项批文复印件。 4、 企业与污水厂签订污水接管协议复印件、有危废产生需要危废转移处理协议复印件。 5、 餐饮类项目需提供油烟净化器正式发票及国家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 6、 租用厂房项目需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自建厂房或房产类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7、 申报市局审批项目需提供控规图(主要是阳澄湖、太平、渭塘、及元和部分地区、开发区部分地区、高铁新城部分地区)需提供土地证(必须为工业用地,且在村级以上工业集中区内)政府盖章。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环保局窗口 电话:67591802 五、建设项目方案审定意见书 必须材料 1、规划审计方案审查意见书申请表一式一份; 2、项目依据文件(立项,内资是发改局批文,外资是外经贸或商务局批文); 3、选址意见书(复印件)、规划设计意见书(复印件); 4、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本两份,图上应盖有设计单位出图资质章、设计人图章,应包括鸟瞰图、沿街立面图、平、立、刨面黑白图以及文字说明;并提供包含相应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总平面图一张(蓝图); 选择材料 5、第一期申报可以采用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二期以后申报必须提供土地证(复印件); 6、设计单位为外省的需提供进入苏州的年度资质核验(登记)证明和资质证书,江苏省外市的也可提供《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和资质证书; 7、厂房不足三层、进行扩建、以及变更等情况需要提交申请,单位盖章,并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盖章确认; 8、属于开发区项目需提供规划预审意见(复印件); 9、增扩建项目需提供已建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规划局窗口 电话:67591859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必需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有关部门盖章确认); 2、项目依据文件(立项,内资是发改局批文,外资是外经贸或商务局批文); 3、用地红线图八份(村委会、镇建管所、用地单位、规划局盖章); 4、总平面规划图(蓝图,要有设计单位、设计师签字盖章)一份;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选择材料: 6、土地是出让的项目需提供出让成交确认书; 7、市政类(道路、桥梁、管线等)需提供选址意见书。 8、有变更的需提交单位申请并附原证。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规划局窗口 电话:67591859 七、 项目测绘手续(建筑物规划放线) 1、 委托测绘协议书; 2、 规划设计意见书(复印件); 3、 方案文本原件; 4、 方案审定意见书(复印件); 5、 总平面蓝图一份(区规划局盖章); 6、 用地红线图(区规划局盖章); 7、 规划设计电子文件; 8、 项目地块现状照片。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规划局(测绘)窗口 电话:67591106 八、 施工图审查 1、全套施工图(含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及光盘(三份); 2、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光盘); 3、结构计算书(及光盘); 4、节能报审表、节能计算书(厂房、仓库除外); 5、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6、备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7、设计单位自己证书(复印件)(外省市需办理进市资质核验); 8、相关基础资料(本项目中各专业相关注册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9、地质岩石勘察报告原件一份。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 电话:67591875 九、 土地证 必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包括相邻宗地);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土地交付确认书(原件); 5、 出让金交清的工作联系单、契税完税证明、交易费交清发票; 6、 单位营业执照、立项批文、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原件); 8、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2份); 9、 其他材料(针对该项目需特别提供的材料)。 办理部门:开发区国土资源中心所(漕湖大厦10楼北) 电话:69576692 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需材料: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选址意见书复印件,规划设计意见书复印件;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复印件,放线测量报告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红线图,土地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2、 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立项,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水务排污审批意见; 3、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蓝图)两份、建筑施工图(含建筑工程设计说明、平、立、剖图,另外楼梯、卫生间等节点详图不需提供)两份,结构基础图(或桩位图)两份,包含全套图纸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张,图纸按要求折叠装订; 选择材料: 4、 工业厂房不足三层的需提交单位申请;住宅、商业、办公等民用建筑需附效果图; 5、 有变更的需提交单位申请并附原证,并经镇政府(街道、开发区)盖章确认,经营性的住宅、商业等建筑需要提供未销售证明或已销售业主确认材料; 6、 住宅、商业、办公等需三类统计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盖章)以及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经营性的住宅、商业等建筑(土地是出让的,对外经营,且非工业,非安置小区,非政府办公楼,非公建)要求提交面积预测报告原件和停车位预测报告原件; 7、有地下室等需要进行人防审核的要提供人防审核意见;经处罚的提供处罚决定; 8、设计单位为外省的需提供进入苏州的年度资质核验(登记)证明和资质证书,江苏省外市的也可提供《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和资质证书。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规划局窗口 电话:67591859 十一、 单位申请接水所需资料 1、 节水评估(相城区行政中心7号楼节水办公室办理,电话:85182536); 2、 项目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 1:500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 办理地点:相城区古元路109号水务大厦 电话65761000 十二、单位申请临时用电/正式用电所需资料 1、用电申请表; 2、项目批文(发改局、经信局);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开户许可证;(副本)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红线图; 9、平面图; 10、临时用电期限确认书。 办理地点:相城区嘉元路与齐门北大街交叉口向西300米供电营业厅 电话:64528152 十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设计单位的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公的执业证明文件;如人员个人资质的工作单位与本单位不符,需提供在职证明)(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4、消防设计文件; 5、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6、施工许可文件(原件核对) 7、根据工程的情况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新建、扩建,大中型或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改建工程改变原则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提高容积率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改建工程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途的或者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提供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于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工程的,应当提供建筑所有权(使用权)证等确权文件。 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提供县级以上政府或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 8、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9、图纸 (1)土建:建筑图,水图,电图,总平面布置图,给排水总图,暖通。 (2)装修:装修图,水图,电图,暖通图 10、厂房建筑应提供:装修图,水图,电图,暖通图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消防大队窗口 电话:67591858 十四、防雷工程设计审核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一式二份);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3、总规划平面图; 4、防雷设计说明; 5、防雷设计图纸一套(电施、建施、结构)及电子光盘一份。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气象局窗口 电话:67591839 十五、白蚁防治申请 1、 相城区新(改、翻、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合同及申请表; 2、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 总规划平面图;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 电话:67591832 十六、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1、 建设工程项目声像档案摄制归档服务合同;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部门:相城区城建档案馆4楼 电话:65752806 十七、质监、安监、施工许可手续 1、 公开招标项目:《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发包项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2、 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相城区住建局招标办提供。质监、安监系统网上申报的网站和网址:苏州市住建局 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的网站和网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2份原件;安监: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2份原件、《苏州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2份原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申报表》2份原件;施工许可: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份原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3、 项目立项批文、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4、 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5、 已盖完章的基本建设项目办理手续联系单原件。(建设单位) 6、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7、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8、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新(改、翻、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合同原件。(建设单位) 9、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需提供货币资本金存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10、 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11、 如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供人防工程批复,人防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建设单位) 12、 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单项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13、 民工工资担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单位) 14、 施工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江苏省以外施工企业提供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和C类安全员考核证书、质检员证书、施工员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A类安全员考核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单位) 15、 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监理单位) 16、 勘察合同备案表、设计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17、 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18、 苏州市相城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相城社保中心:咨询:67591873)(施工单位)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住建局窗口 电话:67591830 十八、消防验收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并签字确认)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内容填写均要电脑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承诺书、钢结构防火涂料、自动消防炮系统等验收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提交检验报告原件) 7、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见证检验告知(提交原件。该证明文件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消防器材产品质量检验站出具,电话:66266678) 8、消防设施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提交原件); 9、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明文件(该资质必须由江苏省消防协会颁发,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10、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执业证明文件。(注:如人员个人资质的工作单位与本单位不符,需提供在职证明)(加盖原单位公章) 11、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1、土建项目:竣工图一套:总平面布置图、消防给水总平面、建筑竣工图、给排水竣工图、电气竣工图、暖通竣工图。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施工单位竣工章、标注轴线;2、装修项目:装修总说明:标明装修面积、装修材料;建筑总平面;装修平面布置图;顶面、地面装修材料布置图;消火栓、灭火器布置图;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布置图;各层喷淋布置图、喷淋系统图;各层消防报警平面图、消防报警系统图;各层防排烟布置图、防排烟系统图。加盖设计院出图章、施工单位竣工章、标注轴线)。 办理部门:相城区行政中心消防大队窗口 电话:67591858 十九、规划验收 1、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 土地证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含宗地图) 4、 竣工测量报告一份及1︰500竣工测绘图两张 5、 消防验收意见原件(附验证码) 选择材料:6、住宅、办公、商业建筑等做过面积预测的,需提供面积实测报告。 二十、建设工程档案归档: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目录 序号 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序号 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1 工程立项报告、立项批复(计发局或发改局或外经局批文) (原件、复印件一份) 1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技术核定单 2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意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2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 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3 桩基、土建、钢结构施工资料、竣工图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定点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4 水、电安装施工资料、竣工图 5 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5 人防工程施工资料、竣工图 6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需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6 内(外)装饰工程施工资料、竣工图。 7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7 精装修(商品房、商业用房)施工资料、竣工图 8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8 建筑节能施工资料。分户验收资料(住宅项目) 9 施工承包合同(含分包合同) 9 小区(厂区)总平面图(需盖有规划审核专用章),水(含消防)、电总平面图 10 监理委托合同 10 通风与空调安装施工资料、竣工图 11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11 智能建筑电气安装施工资料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意见、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 12 电梯安装施工资料、竣工图 13 房屋白蚁预防合同(复印件,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13 小区(厂区)市政工程施工资料、竣工图 14 卫生许可及其它部门批准文件 14 道路、桥梁、涵洞、驳岸、地下管线等施工资料、竣工图 1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联系单 (原件、复印件三份) 16 中标通知书、备案表(或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表) 监理公司提供资料 17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核准、审查意见书、竣工验收申请书、合格证、综合检测检验报告 1 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月报、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18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建筑工程安全受监登记表 2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19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3 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回复单、签证单 2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4 不合格项目通知。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2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5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22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6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23 照片、录像、录音等资料(根据相建档[2009]1号文要求提供) 7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合同变更材料 咨询电话 65752806(相城区城建档案馆) 8 工序质量报验单 9 桩基、基础、主体、钢结构、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10 监理总结、工程竣工报告 注:1、提交的建设工程归档文件必须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 2、建设单位如需自己存档,请自行做好备份。 3、以上文件资料提交相城区城建档案馆(相城区行政中心嘉元路3号相城区档案局405室)。 二十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需提供原件的材料: 1、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张施工许可证一式二份) 3、房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5、《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需提供。一次备案不管多少个单位工程,只需提供壹套。《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住宅结构平面图、住宅水、电、网络示意图应按套型提供,即多少个套型就应提供多少份。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站直接移交到窗口) 7、承诺书 (二)、需提供盖有相城区城建档案馆章复印件的材料: 8、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含复审意见书)、审查合格书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消防备案表 1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1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单(民用建筑需提供) 14、苏州市相城区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报告 15、环保验收意见。 注:以上资料提交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竣工备案机构(庆元路168号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咨询电话:67591831 二十二、房产测绘所需资料 1、房产测绘任务(实测)委托书 2、公安门牌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复印件) 6、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7、建设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测绘图,原件) 8、按规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二十三、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公安门牌编号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与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盖城建档案查询章)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盖城建档案查询章) 8、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盖城建档案查询章) 9、竣工备案告知书(原件) 10、白蚁预防合同、白蚁防治竣工验收单(此单到6号楼2楼白蚁防治所开具) 11、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两张房产测绘分丘图(市房产测绘队电话:65247243) 交易中心窗口电话:67591956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