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AB公司商标权评估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优格评字(1997)第001号机构名称:优格资产评估事务所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报告提交日期:2017年5月29日 评估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1、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2、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 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3、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 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上成立。4、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 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
2、评估报告使用期限。5、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 关专业评估经验。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运用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 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6、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7、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 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8、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
3、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 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9、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10、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一、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自然人AB公司委估的商标权10 年独占许可使用权的价值。二、评估对象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是委托方自然人AB公司委估的商标权10 年独占许可使用权的价值。三、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评估报告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
4、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四、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1997年1月1日。 五、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具体相关条件,确定本次评估方法为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1316.27万元(取整)。 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 评估结论是根据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得出的。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七、评估报告日2017年5月29日。 八、评估机构法人及评估人员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优格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资产评估报告书(一)商标及企
5、业概况 AB(集团)公司是全国生产农用运输车的企业,国家农用车重点发展的大集团之一,主要产品商标为AB牌注册商 标, 由文字和图案构成,注册日期1992年10月1日,注册号为01,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2类,即农用运输车、客车、轿车和摩托车。目前使用AB商标的主要产品有三轮和四轮农用运输车,其产量居全国同行业前茅,知名度高, 在用户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为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一、评估项目名称:AB公司商标权的价值评估二、评估目的:为AB公司将其资产投资于组建中的股份有限公司提无形资产的价格依据。三、评估范围和对象:AB公司的商标。四、评估基准日:1997年1月1日五、评估依据1AB牌商标注册证书
6、2企业前三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3主要客户及市场概况4国家科委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农用车走俏的启示”调研报告5机械部“农用运输车市场需求与产品结构构成研究”调研报告 6国家对农用车产业的有关政策7企业发展规划8其他六、A公司无形资产的清查情况1产品AB牌主导产品有五种规格型号的三轮农用车和三种型号四轮农用车,产品质量较高,平均故障里程均在2500公里以上,优于国家标准,居同行业领先地位。该系列三轮车、四轮车均为国家主管部门质量评定一等品,AB牌商标的农用车还获中国质量管理协会“1997年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等荣誉称号。2市场AB集团具有生产规模优势,三轮农用车的产量在1997
7、年前同行业第三,市场遍及全国,市场占有率近15,并在非洲若干国家建厂生产、销售。随着农用车市场高速发展期的结束,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不少企业生产难以为继,而该集团公司生产仍具良好发展态势,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近四年的农用车销售量和销售收入详见表7-6、7-7。 表7-6 前4年销售量统计表 年份1994199519961997 品种销 量(辆)增长率()销 量(辆)增长率()销 量(辆)增长率()销量(辆)增长率() 三轮120002126811567123825235132371690 四轮6779687614363907056946870 合计126781133687545130215260
8、139317699 表7-7 前4年销售收入统计表年份1994199519961997品种销量收入(万元)增长率()销量收入(万元)增长率()销量收入(万元)增长率()销量收入(万元)增长率()三轮545015618070151048913581721501四轮7623696686270310937652883合计601246314649958179787663641407七、评估值的计算(一)评定估算的思路评估值的计算采用超额收益法,即把超额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加总求和,从而得出无形资产评估值。评定估算的思路是将无形资产作为整体,对其超额收益期内的超额收益通过资产化求出无形资
9、产的整体评估值。然后按照各项无形资产对获取超额收益贡献的大小,将无形资产整体评估值分割为各项无形资产的评估值。(二)计算公式式中:P被评资产的评估值(万元);Ft未来第t年的预期超额收益(万元);t未来年序;n被评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年);r折现率(%)。(三)评估参数的计算和确定1受益年限。农用车结构相对简单,易于生产,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竞争激烈,综合考虑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技术水平,确定商标带来超额收益的年限为5年。2.折现率。根据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5.67%和风险报酬率6%共同确定。农用运输车是由农机改造而发展起来的,相对汽车而言其结构简单,技术含量低,易生产,市场竞争激烈。尽管国家
10、已限制建设新厂,但现有企业的生产规模在扩大,特别是原汽车制造业的介入,使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目前农用车的价格低,适合农民使用,但其性能亦较差;由于国家对农用车的定位不甚明确,管理较薄弱,易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由于农民的收入提高,道路条件的改善等,导致用户追求性能更优越的汽车,而使整个产业萎缩、衰落。同时,该集团公司三轮、四轮农用车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9596以上,一旦产品开发滞后,或决策失误,企业将面临险境。鉴于上述因素综合考虑,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5.67%+6%=12%3.超额收益。经查阅1994-1997年农用车主要销售市场资料,将AB牌农用车与其他厂家
11、生产的相同规格产品售价进行比较,四轮车售价与其他商标产品基本一致,参照市场售价比较表:加权平均超额售价=60*21.8%+40*29.5%+50*16.3%+50*10.5%+40*9.4%=42万元依据企业前三年的实际产销情况、财务状况和企业发展同时考虑到目前同行业的竞争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可能带来的对本行业不利的影响,对企业未来收益年限的超额收益预测。年份19981999200020012002销量134708138749142911147198151614销售收入6427166199681857023072337单车超额收益4242403530超额收益565.77582.74571.
12、64515.19454.84净收益379.07390.4438334518304.74折现系数0.890.790.710.640.51超额收益现值33737312.35271.93220.92173.70合计1316.27 (四)评估值的计算经过评定估算,资产整体的评估值为1316.27万元。八、评估假设 前提假设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均处于交易过程当中,评估师根据待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 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2、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 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
13、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交易价格等做出自愿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基本假设1、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2、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3、国家对产权持有单位所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变化。4、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具体假设1、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2、委托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真实、准确、完整;3、无其他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4、本次评估测定的各项参数取值未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5、未考虑质押、特许经营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14、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6、特定评估目的提供价值参考意见假设。 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是依据上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以及本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原则、依据、条件、方法和程序得出的结果,若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 化时,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九、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自然人A公司委估的一项专利技术10年独占许可使用权于评估基准1998年7月31日所表现的价值为5670.48万元(取整)(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七十元整)。 评估结论是根据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得出的。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特别事项说明1、本评估结论是委估商标权 10 年独占许可使用权的价值,不是委估专利技术
15、全部许可使用权的价值,也不是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的价值。 十一、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委托方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使用;3、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 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资产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5、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 1997年1月1日至 1998年1月1日止;6、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不得作为 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确认依据。十二、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2017年5月29日。 评估报告日是专业意见形成日。 十三、评估机构法人及评估人员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优格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