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7 篇】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篇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东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所有物资的采购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是指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用财政性及自有资金,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三条物资采购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第二章物资采购的组织 第四条局机关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
2、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监察科和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直属单位要相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第五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采购计划的审定,组织实施采购事项。第三章物资采购程序 第六条物资使用部门应在每年的 9 月份前,向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如办公室、综合科等),提出次年的物资采购计划,由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初审后,报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物资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数量、技术规格等内容。第七条物资采购计划经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审定后,由财务部门列入下一年度的财政(单位)预算计划。第八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依据预算批复,负责组
3、织实施物资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参与采购本部门采购项目的全过程。第九条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由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项。第十条物资由办公室及使用部门派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办公室登记入库管理,财务部门登记入帐。第四章物资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的形式主要有: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分散采购。其中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及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物资采购的主要方式。第十二条货物、服务、建设工程、其他工程(主要指修缮、装修等)类项目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实行集中采购;15
4、 万元以上(含 15 万元)至 50 万元以下的(不含协议供货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15 万元以下的(不含协议供货项目),实行分散采购。200 万元以下的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机、各类应用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纸张、印刷、服务器;10 台以下汽车;50 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咨询等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
5、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十六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第十七条具体的物资采购方式以市采
6、购办审定的为准。第五章物资采购监督 第十八条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程序,做到“集体领导、公平竞争、择优选购”。第十九条对物资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投标人相互串通的欺诈行为和贿赂收贿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具体规定处理。第二十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四)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第二十一条人事监察科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及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监督物资采购工作。第六章物资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局机关各
7、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物资管理员,明确领导职责和岗位责任,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调拨、出租、出借必须报局计划财务科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报相关部门审批。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物资的统一核算工作,根据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转移、调拨等资料,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使用会计科目,编制记帐凭证,并及时登记明细帐,定期填报规定的有关报表。第二十五条物资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物资的领用和发放;(二)负责物资的登记、记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三)负责物资的检查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证物资安全、完整和效
8、益;(四)负责办理物资的报废、转让、调拨等有关手续;(五)对物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配合财务部门的清产核资工作。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篇 2 近年来,杭州市城投资集团立足管理高效、资源共享、风险防控,积极探索内控制度建设和搭建管理平台,形成了“以健全的内控制度为依托、以电子信息化管理为手段”的管理体系,在内部管控上具有特色、成效显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杭州市城投集团成立至今,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先后出台 180 余项制度,定期整理成册,基本覆盖公司所有层面,包括公司议事规则、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事薪酬管理、投资
9、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和集团管控等,内控制度体系框架建设较为完善。就关键控制点之一的资产管理而言,公司陆续出台 40 余项管理制度,涵盖资产评估、产权管理、资产处置、产权登记、企业改革改制、信息系统管理等七大方面。公司内控制度分基础篇、本级篇、系统篇三大类。其中,基础篇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及各职能部室职责定位的纲领性制度;本级篇则是对基础篇中各职能部室日常操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全面覆盖公司本级各个内控关键点的运行;系统篇则是以集团管理为出发点,更侧重于规范集团公司本级与下属控股公司间信息传递、决策上报等过程,有效整合集团资源,保障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
10、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同时,公司对内控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和事后检查也非常关注。通过加强内部审计、经验交流、量化考核、跟踪后续整改等方式,保证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降低内部管控风险,提升内控绩效。具有特色的管理平台和系统 杭州市城投集团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整合有关资源,分别搭建起资产和资金两大管理平台,以及人力资源和 OA 办公两大管理系统,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效益。资产管理平台。公司对系统内大量非主业资产、改制剥离资产及公司存量土地房产等资产状况开展深入调研,搭建综合性资产管理平台“杭州城投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辐射集团内全部控股子公司,囊括资产评估管理、股权管理、资产处置管理、年
11、度财务信息、房产土地管理、应急物资管理、业内动态、业务交流等各项内容。该系统的建立和运行,一方面提升了综合信息统计和公司资产管理,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因素导致的信息失真;另一方面,为集团各单位的业务交流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实时更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业内动态。资金管理平台。2004 年,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负责整个集团的资金管理和运行。同时,与相关合作银行签订了集团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开立一级存款账户,并要求公司系统各全资、控股企业通过在合作银行开立二级存款账户或签订账户纳入协议等方式,将存量资金集中到集团账户内进行统一运作,运用银行给予的资金调拨功能进行资金运作,充分利
12、用网上银行查询功能达到实时监控。目前,这一管理模式已逐步深入到三级及三级以下控股公司。近年来,通过总量控制、余缺调节,为系统保持现金流动均衡、实现资金高效流转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公司已建立的人力资源系统包括本级人员、系统高管、系统单位人员、制度公告四大模块,可查询内容涵盖员工名册、人员岗位编制信息、员工简历、员工荣誉等,必要时可进入个人界面详查一切讯息。值得一提的是该系统具有人力资源分析功能,就员工登记的各项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在分析模块中能清晰的看到系统内员工的年龄构成、学历情况、政治面貌、中高层比例、岗位设置等,对公司发现职责交叉和缺位、进一步合理安排岗位职责起到提醒作用。O
13、A 办公管理系统。公司运行的 OA 办公系统已取得较好成效。该办公系统设有公文管理、文档管理、工作日程管理、电子邮件、公共信息发布等模块,无论内网外网均能无限制登陆,及时迅速地传递各类公文和政令,既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形成了信息共享、和谐互助的良好氛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篇 3 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2、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14、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3、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
15、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6、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7、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8、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篇 4 摘要面对目前
16、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内部控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要提高基建项目内部控制质量,财务部门须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特点,在领导重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全面参与基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管理水平。关键词基建;内部控制;对策 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为了实现某一经济活动目标,维护资产财产物资完整,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信息真实、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决策,保证经济活动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决算阶段建立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机制,节约基建项目
17、的工程造价,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投资成果。为了在基建项目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十分必要。一、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内部控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在基建项目上,大多数是成立专门的基建办公室负责单位的基建项目工作。由基建办公室委托设计、委托施工、委托监理、委托审计。基建办公室既是基建项目的管理者,又是资金支配者,不仅要对项目建设过程负责,还要对项目建设成败和后期使用负责。这种基本建设管理现状,在内部控制方面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大多数是非经营性项目,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投入,资
18、金筹集相对来说有保障,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对基建项目成本控制积极性不高。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组织和结算全部由一个部门来完成,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奖惩措施。在推进项目工程建设时,如果有关责任人责任心不强或工作不坚持原则,势必给单位造成损失,而且容易导致腐败。2、合同条款不完善,项目变更存在漏洞 合同是建立在招标文件基础上的约定甲乙双方权利的规范性文本,是基建项目实施和造价控制的最关键法律依据,应力求各合同要素具体、明确,尤其要标明质量标准和价款。建设工程过程中涉及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审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施工安装合同等多种形式的合同,由于涉及行业内容多、专业面广、政策性强,要
19、求参与合同签订的人要具备多种专业和法律知识,但实际上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是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相互矛盾,合同内容不全面,条款之间不严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违约。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缺乏签证审批制度,施工单位利用工程变更,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工程造价大幅度提高;个别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不懂建设管理和工程管理,就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变更签证让甲方签字;个别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不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而是按施工单位要求随意签发签证。3、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 一般行政事业单位都是由基建办公室委托设计、委托施工、委托监理、委托审计,并进行项目有关各方面的协调、监督和
20、管理。基建办公室既是基建项目的管理者,又是资金支配者,权力过于集中。由于基建管理专业的特殊限制,纪检、监察、审计的干部对基建管理尤其是工程技术及预决算等方面并不在行,尽管他们也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但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4、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 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方面的知识掌握较少,主要是根据财务制度办事,不熟悉工程知识,也不是很了解工程进度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单纯从财务制度上审核各项开支,难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的单位将福利性支出及与基建项目无关的费用挤入工程成本,加大工程投资,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的单位票据使用不规范,白条或收款收据列支;有的施
21、工单位开具假发票,偷漏国家税款;有的单位忽视现金管理规定,用现金支付大额工程款。二、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内部控制构成要素 内部控制的内容是由基本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及其构成方式,决定着内部控制的内容与形式。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通常定义为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和监督检查五大要素,涵盖了企业管理的全过程。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特点,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至少应考虑以下要素:1、组织机构 基建项目工程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应合理解决基建项目领导层、各职能部门及个环节之间相互牵制,互相制约。2、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职责分工 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如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将各项经济
22、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用制度来规范基建项目的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3、完善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 按照制定的各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对现存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达到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内部控制的措施 1、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基建项目内部控制的关键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工作,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根据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工作,将基建项目内部控制作为
23、基建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落到实处,抓出成效。2、财务人员熟悉业务是做好基建项目内部控制的前提 加强建设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和管理水平。要加强后续教育,改善知识结构,努力掌握概预算编制知识、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只有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才能深入地参与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质量;才能主动参与基建项目的会计控制和财务管理,对过程积极干预、渗透和有效控制,适应基建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3、完善制度是做好基建项目内部控制的基础 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加强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要明确参与基建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
24、限,要确保办理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确保每项经济业务都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授权批准程序。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要以建设资金管理为重点,以资金流向为主线,通过制度规范资金用前、用中、用后三个环节的监管。在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前,严把项目的概预算审核,使有限的财政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规范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财政预算、工程进度拨款,做到专款专用。要特别重视签证审批制度,应明确变更由指定的甲方工地代表、监理人员及跟踪审计人员等多方参与分析、论证。要根据变更理由,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是合同内的,哪些是合同外的;确定怎样变更,必要时事前审计核价,是重新招标还是直接由中标
25、单位施工等,并报主管领导审批。4、利用社会资源是做好基建项目内部控制的有效途径 基建项目管理融技术性与经济性于一体,专业性非常强。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而言,社会中介机构派出的工程监理人员、跟综审计人员更具有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优势。充分利用以上人员参与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计划下达、预算编制、审核工程标底、结算审批、工程验收等方面工作,和财务人员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可有效避免由于财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时间而导致内部控制薄弱的问题,达到优化资源利用,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5、财务人员参与是做好基建项目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基建项目管理,并依据内部控制的
26、原理,对基建项目的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内部控制。一是参与基建项目决策控制 决策环节是整个基建项目业务活动的起点,也是基建项目成败的关键。行政事业单位应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让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参与建设项目决策的全过程,相关协议应当由财务部门参与会签。二是参与参与基建项目勘察设计和编制概算控制 财务人员应根据基建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方式对设计概算进行演算和复核,审核编制预算的合法性、时效性及适用范围,以及概算项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漏列、错列、多列的现象,设计概算是否完整地包括项目从筹建到峻工的全部投资。三是参与基建项目招投标控制 财务人员要对潜在投标人的财务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中介机构编制的
27、标底,应当审核其计价内容、计价依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及标底价格是否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四是参与基建项目签订合同控制 财务人员应当参与合同的签订,重点审核合同的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在合同执行过程控制环节,财务人员要审核有关合同履行情况的凭证,并以此作为支付合同款项的依据。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财务人员应当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控制环节还可以将双方承担审计费用事项,列入招标文件或者双方签定的合同,以促使施工单位据实编制结算资料。比如约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单项工程核减率达 15%以上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交;单项工程核
28、减率达 10%至 15%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承担 50%;单项工程核减率 10%以下的,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笔者在参与单位基建项目管理时,曾采用上述方法,限制了施工单位结算虚报行为,节约建设资金数十万元。五是参与基建项目施工过程控制 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各类款项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应在项目工程或者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已经签订,施工单位或者供货单位已经提交了银行履约保函之后,按合同的规定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监理情况、跟踪审计审核情况,按照合同的规定条进行款结算和支付。工程结束后,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或比例提留质量保证金。在质量期满并经有关部门验
29、收合格后,再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施工单位。六是参与基建项目竣工控制 财务人员应及时开展各项清理工作,包括对会计资料进行归集整理、财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以及债权债务的清偿。要及时组织中介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以审定的金额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峻工决算并按要求进行决算审计,对建设成本、交付使用财产、结余资金等内容进行审查。要按照审定的金额确认新增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做好在建工程向固定资产转化的会计处理工作。参考文献 秦荣生.内部控制与审计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周菊芳,宗建岳.当前学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存在问题及对策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
30、05,(1):76-79.潘玉英.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思考J.经济师,2009,(3):106-107.杜芬.全面参与项目管理做好基建财务工作J.财经界,2011,(5):114-116.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篇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XXXXXX 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防控资产管理活动风险,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国 XXX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X 号)、XXXXXX 关于印发XXX 气象部门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两个暂行办法的通知(X
31、XXX 号)等相应管理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国有资产,是指本局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本局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国家拨给本局的资产,本局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按价值形态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三条 本局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配
32、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纠纷调处管理等环节。第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目标(一)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三)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充分有效利用;(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任务(一)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结合的审批程序,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配置、使用、处置相互协调和良性循环的执行程序;(二)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三)建立产权清晰、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管理有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效能的事业单位国有资
33、产监管模式。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第七条 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机制,资产管理股室、资产使用股室各司其职、共同保障资产的完整与有效利用。第八条 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一)资产日常管理组织 资产日常管理组织由“资产决策机构”、“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构成。1.资产决策机构 党组会是资产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1)根据上级有关资产的管理规定,审定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规范;(2)审批局机关资产购置计划及新增资产购置预算;(3)审批局机关资产处置申请;(4)对局机关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合理调配;(5)组织实施和检查厅机关资产管理制度的
34、落实情况,并开展对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的培训和考核;2.资产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和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分别是:财务股是资产财务管理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资产预算,审核资产购置计划预算明细;(2)组织制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3)对资产总账进行管理,按资产分类进行资产核算;(4)定期与单位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进行账务总账和资产明细台账核对工作;(5)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是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办理资产采购、验收入库、领用、调配、资产维修等资产日常工作;(2)登记和保管资产实物明细台账
35、、资产卡片,并定期和资产财务管理部门进行账账核对,与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账实核对;(3)定期组织资产实物清查盘点工作;(4)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资产处置、资产评估等工作。3.资产使用部门 局机关各股室是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其主要职责:(1)维护本股室所辖范围内的资产实物,及时做好资产领用登记;(2)合理使用资产,不定期对所辖范围内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和完好;(3)在财务股的组织下,完成资产清查盘点等各项工作。第九条 岗位设置要求(一)按照账实分离的原则,设立局机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并确定资产财务管理人员和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时不能一人同时兼任二岗;(二)结合管理机构设置要求,设立局机关各业
36、务股室管理员;(三)资产财务管理和资产实物管理的岗位人员信息应报财会股备案;发生变动时,应在变动后及时报财会股调整备案信息。第三章 固定资产配置 第十条 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本局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本局配备资产的行为。第十一条本局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本局履行职能的需要;(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第十二条 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
37、产,从本局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第十三条 资产配置程序要求 财务股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包括本局申请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进行的购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报批:(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办公室审核资产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财务股审核;(二)财务股根据本局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汇总本局资产购置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批;(三)县财政局根据财务股的审核意见,对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审批;(四)经县财政局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本局应当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
38、为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第十四条 资产与采购管理结合的管理要求 本局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资产配置报批程序要求 本局向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申请项目经费的,有关部门在下达经费前,应当将所涉及的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购置事项报县财政局批准。本局用其他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财务股审批;财务股应当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县财政局备案。第十六条 对于本局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财会股进行调剂,并报县财政厅备案;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章 资产使用管
39、理 第十七条 本局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本局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本局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第十八条 国有资产使用包括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本局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一)国有资产自用管理:本着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的原则,定期清查实物资产,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并对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对外投资: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国有资产投资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应当在保证本局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
40、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对外投资。(三)出租、出借:将国有实物资产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第十九条 国有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属清晰:本局用于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二)安全完整:本局要定期对自用和出租、出借的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借出资金进行清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三)风险控制:本局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四)注重绩效:本局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出租、出借取得的租金、利息等要全部纳入预算,
41、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鼓励实行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第二十条 资产使用与收支管理要求 财务股应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购置的资产,如无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入库单,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第二十一条 资产使用与预算管理要求 本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购置、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并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第二十二条 资产使用的审批程序要求(一)自用资产:建立建全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管理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并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二)本局对外投
42、资或出租、出借按以下程序办理:(1)各处室申报。各处室申请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以实物资产出租、出借,必须按要求附相关材料,汇总办公室,办公室以正式文件逐级申报;(2)财务股审核。财务股对申报的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计划财务处审核;(4)XXX 财政厅审批。XXX 财政厅按审批权限对报送的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事项进行审核批复。对数量较大的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可就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5)评估备案与核准。本局根据 XXX 财政厅的批复,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XXX 财政厅备案。评估结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01)801 号
43、)规定须经核准的,报财政部核准。(6)本局进行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时,应依照批准文件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办理有关对外投资或出租、出借事宜。注:XXX 气象部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第五章国有资产处置 第二十三条本局国有资产处置,是指本局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本局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产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按资产性质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注:XXX 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八条规
44、定;第二十四条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有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七种。(一)无偿调拨(划转):在不改变国有资产性质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行为;(二)对外捐赠: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给合法的受赠人的行为,包括实物资产捐赠、无形资产捐赠和货币性资产捐赠等;(三)出售、出让、转让:变更国有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取得相应收益的行为;(四)置换:本局与其他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为主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五)报废:按有关规定或经有关部门、专家
45、鉴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六)报损:由于发生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原因,按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行为;(七)核销:本局按现行财务与会计制度,对确认形成损失的货币性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进行核销的行为;注:XXX 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第二十五条无偿调拨(划转)处置资产时,办公室整理如下材料报送财务核算中心、计划财务处分级审核后,上报 XXX 财政厅审批。(一)无偿调拨(划转)申请文件;(二)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三)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
46、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因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资产的,需提供撤销、合并、分立的批文;(五)拟无偿调拨(划转)国有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等清单;(六)将所属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划转)到气象部门外其他中央单位的,提供双方意向性协议,以及接收方主管部门同意无偿调拨(划转)的有关文件;(七)将所属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划转)到地方单位的,提供本局同意划出的相关文件,以及提供接收方省级财政厅(局)同意接收的相关文件。(八)其他相关材料。注:XXX 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第二十六条对外捐赠资产时,办公室整理如下材料报送财务核算中心、计划财务处分级审核
47、后,上报 XXX 财政厅审批。(一)对外捐赠申请文件;(二)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三)捐赠报告,包括:捐赠事由、途径、方式、责任人、资产构成及其数额、交接程序等;(四)本局出具的捐赠事项对本局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影响的分析报告,使用货币资金对外捐赠的,应提供货币资金的来源说明等;(五)本局决定捐赠事项的有关文件;(六)能够证明捐赠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及产权证明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七)其他相关材料。对外捐赠资产时,应当依据受赠方出具的 XXX 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捐赠收据或者捐赠资产交接清单确认;对无法索取XXX 财政厅
48、统一印(监)制的捐赠收据的,应当依据受赠方所在地城镇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组织出具的证明确认。本局无偿调拨(划转)或接受捐赠的国有资产,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并逐级上报中国 XXX 备案。注:X 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七条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时,办公室整理如下材料报送财务核算中心、计划财务处分级审核后,上报 XXX 财政厅审批。(一)出售、转让申请文件;(二)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三)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出售、转让方案,包括资产的基本情
49、况,处置的原因、方式等;(五)出售、转让合同草案,属于股权转让的,还应提交股权转让可行性报告;(六)其他相关材料。本局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协议方式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本局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应当严格控制产权交易机构和证券交易系统之外的直接协议方式。本局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市场竞价的参考依据,意向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 90%的,应当按规定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重新确认后交易。计划财务处根据审批文件、合同及资产交接清单完成产权注销。注:XXX 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量管理暂行办法
50、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八条国有置换时,办公室整理如下材料报送财务核算中心、计划财务处分级审核后,上报 XXX 财政厅审批。(一)置换申请文件;(二)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三)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对方单位拟用于置换资产的基本情况说明、是否已被设置为担保物等;(五)双方草签的置换协议;(六)对方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七)单位近期的财务报告;(八)其他相关材料。注:XXX 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十九条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