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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个人所得税扣缴思路.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4117911 上传时间:2024-07-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2.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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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 全体船员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公司每年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船员计征个人所得税。现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常识和具体实施办法说明如下: 一、应税收入、征税办法、税前扣除项目和费用减除标准 (一) 应税收入:船员全年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包括: 1、岗位工资、超时津贴、休假待金 2、业绩工资 3、年功工资 4、加班工资 5、航行津贴 6、待派工资 7、年休假工资 8、外派船员船付工资、家付工资 9、增量补贴(业绩工资Ⅱ)10、长期激励11、其他各种奖金、津贴等。 (二)征税办法: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考虑到远洋运输船员所从事的行业特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远洋运输船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每月先按照一定的计算办法预缴税款,年终再根据全年的实际收入情况汇算清缴,计算实际应该缴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三)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税法中规定:从船员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但是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如果超过规定标准(青岛市社平工资标准三倍的24%)的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我司公积金缴费比例是40%,基数也大大高于青岛市社平工资三倍,因此有部分公积金缴费需要计入应税收入计算个得税。 (四)费用扣除标准:4800元 税法中规定对远洋运输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的规定,即:船员的应税所得只对超过4800元以上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在4800元以下的部分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船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一)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金额—费用减除标准 (二) 税率(见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 月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三、“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具体实施办法 由于船员年度收入每月不均衡、项目较多、结算周期长,如果根据船员每月实际收入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则月度之间难以均衡扣缴,造成每月纳税悬殊较大,而且也给纳税的计算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远洋运输企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一)分月预缴税款的计算和实施办法: 1、纳税人的确定:因为船员待派期间不纳税,所以每月计算船员工资时根据船员是否发放“在航职务工资"来判断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测算,纳税人职务暂定为三副、三管轮以上职务。涉及船舶有公司自有船、外派船付工资在公司发放的船舶。其他职务因月收入水平达不到应纳税收入水平,不实行每月定额预缴税款,只在年终一并列入清算。 2、预缴税款额的确定:预缴税款额以按职务类别测算的月定额扣税标准为准(见表)。并在船员工资单上的“应发工资"一项后加列“扣缴所得税”,作为船员每月应当预缴的税款.“应发工资”减去“扣缴所得税"以后才是船员当月工资的实际发放数. 各职务月定额扣税标准表 职务 月定额扣税标准 船长 2800 政委 1600 轮机长 2200 大副、大管轮 1100 二副、二管轮 500 报务员、电机员 500 三副、三管轮 350 其他职务 0 (二)年终汇算清缴的计算、实施办法 1、年终汇算清缴的工作重点:因为船员每月是根据定额扣税标准来预缴税款,因而当月所缴的税款和船员本人当月的收入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年终汇算清缴时需要根据船员当年的实际收入所得计算全年应当缴纳的税款,以便与每月已经预缴的税款相比,多退少补。所以年终汇算清缴时的工作重点为: ⑴确认船员当年的实际全部应税收入所得。 ⑵确认船员当年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的实际扣缴金额以及公积金超标部分计入应税收入金额。 ⑶计算船员每人全年实际应当缴纳的税款 ⑷计算船员每人年终应当补交或退回的税款 2、计算公式: ⑴全年应税收入所得=船员当年船付和家付工资薪金所得1—12月合计数 ⑵扣减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1—12月合计数-公积金超标部分调增金额 ⑶全年应交税金=[(全年应税收入-扣减数—4800*12)/12*税率-速算扣除数]*12 ⑷全年已交税金=月预缴税额1-12月合计数 ⑸年终应缴(退)税额=全年应交税金-全年已交税金,正值表示应补交的税款,负值表示应退回的税款. 船员同志们,鉴于船员行业的特殊性,年收入取得分布不均衡,因此国家对船员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做了特殊的规定,采用年度间收入平均分配的算法进行计税,并规定起征点为每月4800元。这些措施都体现了国家对船员行业的特殊照顾和税收优惠. 青岛远洋船员公司财务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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