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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劳动纪律-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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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人力资源 受控号:HPRL01- 编号:HP-RL-01 管理人员劳动纪律 第1页 共2页 主管: 第0次修订 1. 目的 为加强管理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纪律。 2. 适用范围 本纪律适用于工厂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各部门主管、车间正副主任、调度员等. 3. 职责 3.1 工厂生产负责人负责执行出勤纪律、工作纪律。 3。2工厂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执行会议纪律、工厂培训负责人执行培训纪律。 3。3考勤员负责管理人员出勤统计、工作纪律执行统计。 4. 细则 4.1 出勤 4。1.1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因公需推迟到厂或提前离厂的必须经工厂生产负责人同意。 4.1.2管理人员早上、中午上班实行签到制,签到由工厂生产负责人主持,上班前10分钟为签到时间,上班后未签到的视为迟到,上班30分钟内未签到的视为旷工,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管理人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5元。早退的由工厂生产负责人记录。 4.1.3管理人员因公需外出的必须经工厂生产负责人同意,否则视为早退. 4.1.4管理人员因故不能上班的必须提前请假,禁止口头捎假、电话请假或事后补假.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经有权限的领导签字批准后,请假条才能生效,经批准的请假条交考勤员。副主任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请假由工厂生产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工厂生产负责人批准.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上班前由本人或他人代为告知工厂生产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否则视为旷工.不能提前请假的事后必须补请假手续。旷工每次罚款100元。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因私事离厂或提前下班,确有需要的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厂。 4。1。5 考勤员每月根据签到记录、请假条,统计管理干部出勤情况,每月初两个工作日内在固定场所公布。凡有异议者两日内向考勤员提出核实。公布两日后交工资统计员计入当月工资考核。 4。2 工作纪律 4。2.1管理干部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禁止随意外出、串岗,禁止在宿舍、餐厅等非工作场所逗留,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2。2上班时间禁止看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资料,禁止在工作场所打闹、闲聊、大声喧哗、煲电话粥等,禁止干其它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的事情,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2.3 生产负责人负责工作纪律执行检查,发现违犯工作纪律的,予以记录。月底由考勤员汇总,月初两个工作日内张榜公布,凡有异议者两日内向考勤员提出核实。 分类:人力资源 受控号:HPRL01— 编号:HP—RL-01 管理人员劳动纪律 第2页 共2页 主管: 第0次修订 4.3会议、培训纪律 4.3。1例行会议必须固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临时会议、培训相关负责人须安排专人提前通知参加人员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会议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培训至少提前一天,紧急情况除外),因通知不及时导致应参加人员迟到、旷工或未作好会议准备的,每次对通知责任人罚款10元。 4.3会议、培训纪律 4。3.2参加会议、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请假,请假由会议召集人或培训负责人批准。迟到、早退、旷工执行出勤处罚标准. 4.3。4会议、培训期间会场必须保持安静,通讯工具等必须关闭或置于静音,禁止接听电话、喧哗、交头接耳等,不听劝阻者执行工作纪律。 4.3.5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禁止看报纸、杂志等与会议无关资料,禁止打盹、做小动作、做与会议、培训无关的事情,不听劝阻者执行工作纪律。 4。3.6工厂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执行会议纪律,培训负责人负责执行培训纪律.每月底汇总月度会议、培训纪律执行情况,每月初两个工作日内公布,有异议者两日内提出核实。公布两日后交工资统计员,计入当月工资考核。 5记录 5。1 管理人员出勤签到记录 5.2工作纪律执行记录 5.3 会议、培训纪律执行记录 5。5 管理人员月度出勤统计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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