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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4_T 401-2022—市县级巡察-(高清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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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20CCS A 90DB1304邯邯郸郸市市地地方方标标准准DB1304/T 4012022市县巡察工作指南2022-09-26发布2022-10-10实施邯 郸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布DB1304/T 4012022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14.1原则.14.2概述.24.3机构设置.25巡察工作过程.36巡察办工作.46.1巡察准备.46.2协调与指导.56.3巡察材料核报.56.4巡察情况汇报.66.5巡察反馈.66.6通报.76.7移交.76.8材料归档.86.9巡察整改.87巡察组工作.97.1巡察

2、组建设.97.2通报情况.107.3部署组内工作.107.4进驻.117.5开展巡察.127.6问题处置.167.7巡察报告.167.8撤离驻地.177.9反馈.178巡察安全.189巡察归档.19参考文献.20DB1304/T 401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邯郸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邯郸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全义、黄志勇、吴从江、路源、郭晓光、尚庆武、尹建东、杨宽、王国军、马义民、邢红波、叶晓雷、赵利杰

3、、李振坤、杨超、杨跃飞、李帅、张丹、温海波、郝涛、袁金波、李德春、宁博、李娅、张文选、马金海、闫鹏飞。DB1304/T 4012022III引言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巡视巡察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中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

4、监督,既有一以贯之的历史传承,又有守正创新的时代创造,制定巡察标准,规范巡察流程是提升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邯郸市按照“抓统筹规划谋长远、抓业务流程促规范、抓执行标准提质效、抓外部衔接聚合力、抓成龙配套建体系”的思路,敢于创新,大胆突破,勇于实践,初步开展了巡察标准化建设,巡察的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大幅提升,取得丰硕成果,探索形成八大体系72项制度,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巡察工作标准,其中17项创新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为巡察工作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全部工作

5、和战斗力的基础。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巡视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是市县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有利于督促基层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高基层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党的十九大提出

6、“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近年来,邯郸市在开展市县巡察工作中不断探索,拓宽监督视野、延伸监督触角、夯实基层党内监督,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标准化在巡察工作中作用,推动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更好地发挥利剑作用,制定巡察标准尤为必要。DB1304/T 40120221市县巡察工作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市县巡察工作的总则、巡察工作过程、巡察办工作、巡察组工作、巡察安全和巡察归档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市县巡察工作的开展。2规范性引

7、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26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7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208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3150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巡察市县党委对所管理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的监督工作。注1:巡察是巡视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注2:巡察

8、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注3:巡察是市县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4总则4.1原则4.1.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巡察工作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省委领导,市县党委分级负责,市县党委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4.1.2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DB1304/T 40120222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法治思维,坚决贯彻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干预正常工作。4.1.3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坚持把巡察工作和群众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人

9、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整改什么。4.1.4坚持政治方向、准确定位巡察工作要把握职能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巡察监督,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4.1.5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巡察工作要根据本地党组织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文化、地域等特点,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巡察工作,积极稳妥、把握节奏、稳步开展。4.1.6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察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发挥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4.2概述4.2.1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10、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党团结统一。4.2.2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4.2.3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政治原则、政治生态、政治担当,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2.4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巡察对象范围全

11、覆盖、监督贯通全覆盖、责任体系全覆盖,做到“六个确保落实到位”,即:确保政治巡察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全覆盖任务落实到位、确保规范化建设落实到位、确保成果运用落实到位、确保上下联动落实到位、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巡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3机构设置4.3.1市县党委要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巡察工作,并向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4.3.2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巡察办)是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等职责。接受上级巡察(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12、办公室的业务指导。DB1304/T 401202234.3.3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全覆盖任务需要设立市县巡察组数量。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和其他职位,在现有编制总量内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实行组务会制度。4.3.4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权限,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巡察监督,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5巡察工作过程5.1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及时研究提出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5

13、.2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5.3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5.4巡察办要及时传达党中央、省委及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时向上级巡视(巡察)办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5.5巡察办要统筹推进本地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研究提出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的建议,研究制定巡察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5.6巡察办会同有关部门选配巡察组干部;协调配合巡察组做好准备、进驻、了解、

14、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协调涉及市(县)委有关部门、市(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5.7巡察办负责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审核巡察组报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巡察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以及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等材料;对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巡察组之间的情况交流。5.8巡察办负责检查指导全区域开展巡察工作情况;负责进行政策解答、工作备案和信息收集;负责组织召开巡察办主任座谈会负责组织本地巡察干部培训;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市县级统筹交叉巡察工作,汇总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问

15、题线索按规定程序移交转办。5.9巡察工作过程如图1所示。DB1304/T 40120224协调与指导(6.2)巡察材料核实(6.3)通报(6.6)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准备(6.1)巡察情况汇报(6.4)巡察反馈(6.5)材料归档(6.8)巡察整改(6.9)移交(6.7)巡察组建设(7.1)通报情况(7.2)部署组内工作(7.3)进驻(7.4)现场巡察(7.5)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抽查核实受理信访询问知情人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会议深入了解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提请协助专项检查反馈(7.9)巡察报告(7.7)撤离驻地(7.8)问题处置(7.6)图1巡察工作过程图6巡察办工作6.1巡察准备6.1.1明确任务、

16、调配人员6.1.1.1明确巡察对象巡察办根据党委巡察工作规划、阶段任务安排,提出每轮巡察对象建议名单,按程序报批。6.1.1.2调配巡察人员按照巡察工作人员模块化配置需要,巡察办会同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优先从巡察人才库中抽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优秀年轻干部、审计、财政、信访及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等参加巡察,并按分工办理抽调手续。6.1.1.3明确任务分工按照“三个不固定”要求和回避规定,巡察办研究提出党委各巡察组巡察任务分工方案,按照程序报批。注:注:“三个不固定”指,巡察组组长不固定,巡察的单位不固定,巡察组与巡察对象的关系不固定。DB1304/T 401202256.1.1.4制定巡察工作方案

17、根据党委批准的巡察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本轮巡察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6.1.1.5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巡察办起草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在全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宣布,并于动员部署会当天向巡察组及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印发。6.1.2动员部署6.1.2.1召开动员部署会。巡察办筹备召开全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出席会议。参会人员包括:本轮巡察组全体成员,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巡察办领导班子成员;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巡察办全体成员等。6.1.2.2

18、会议内容包括:宣布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领导小组组长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6.1.2.3印发巡察通知。全市巡察动员部署会后,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巡察通知。巡察通知同时抄送相关巡察组、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6.1.2.4申报回避事项。动员部署会当天,巡察办宣布回避相关制度规定。巡察组全体干部申报回避事项,主要包括巡察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被巡察单位任职或工作情况,以及巡察干部本人认为需要申报回避的其他事项。巡察办根据申报情况对涉及回避事项人员及时作出调整。6.1.3学习培训动员部署会后,巡察办结合巡察任务组织对巡察干部进行专题辅导

19、。各巡察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以及上级对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领域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上级精神。6.1.4进驻材料准备巡察办要起草好下列巡察组进驻材料:a)巡察组组长在进驻动员会上的讲话通稿;b)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在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通稿;c)巡察组进驻新闻通稿。6.2协调与指导巡察办研究起草进驻宣传方案,协调新闻媒体落实宣传报道,并将方案印送各巡察组。巡察组协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巡察进驻宣传安排,配合做好新闻报道工作。6.3巡察材料核报6.3.1开展办组会商巡察组撤离驻地前,巡察办根据各组起草巡察报告进展情况,

20、依次安排办组会商。会商前,督导处及巡察办分管领导对巡察报告进行初步校核,对巡察报告比较成熟的巡察组,协调安排巡察办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副联络员、报告起草人员会商修改完善巡察报告。会商后,巡察组进一步修改巡察报告并正式送巡察办呈报领导小组。DB1304/T 401202266.3.2进行全面审核巡察办收到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情况报告、专题报告、谈话情况报告和问题线索报告后,按照政治巡察要求,结合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和要求,进行全面审核、统筹把关,确保重要内容在巡察报告中体现,不同材料中关于同一问题或事例的判断、要点保持一致。巡察组在巡察报告中拟向审计局提出审计建议的,要事先通

21、过巡察办与审计局沟通相关建议表述。6.3.3严格文字校核巡察办对照巡察报告参考提纲,重点看巡察报告是否严格按照“总体情况”“主要问题”“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意见建议”四个部分构建框架。同时,巡察办、巡察组认真校核巡察报告的文字、排版、格式、序号、标点等,防止出现低级错误。校核后,通过巡察办报领导小组。6.4巡察情况汇报6.4.1向领导小组汇报6.4.1.1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巡察办根据领导小组组长工作日程,结合党委各巡察组工作进展,研究提出汇报安排,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通知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和相关列席人员参会。巡察办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签批的巡察报告印制会议文件,并提前送领导小组组

22、长。6.4.1.2汇报巡察情况。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巡察组组长汇报巡察情况,领导小组就巡察报告和成果运用等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副组长列席会议。巡察汇报材料由巡察办会后收回。6.4.1.3形成会议纪要。巡察汇报结束后,巡察办根据会议情况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由党委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一般包括巡察组汇报的情况和会议研究事项等内容。6.4.1.4落实会议要求。巡察组及时组织学习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修改巡察报告,研究起草反馈意见。巡察办整理会议纪要有关共性要求,印发党委各巡察组贯彻落实。6.4.2向党委报告巡察情况6.4.2.1起草向

23、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的报告。根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巡察办综合本轮巡察情况,起草向党委书记专题会汇报的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巡察组在巡察报告的基础上起草向党委书记专题会的汇报稿。巡察情况综合报告由党委书记审批。6.4.2.2协助筹备会议。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巡察办与党委办公室沟通,研究起草向党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巡察议题的请示、会议主持词提纲代拟稿,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提供党委办公室,并协助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根据党委书记审批同意的巡察情况报告,印制会议文件,并做好相关会议材料的摆放、回收和归档工作。6.4.2.3学习传达贯彻党委书记讲话精神。巡察办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党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报领

24、导小组审批。巡察办、巡察组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委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领导小组指示要求,据此修改完善反馈意见,做好反馈、通报、移交等巡察成果运用工作。6.5巡察反馈6.5.1起草反馈材料DB1304/T 401202276.5.1.1起草反馈意见。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起草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材料;党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起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材料。6.5.1.2起草反馈新闻稿。巡察办按照党委精神和领导小组要求起草反馈新闻稿通稿。巡察组根据向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起草新闻稿中关于被巡察党组织的评价、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内容,既要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意“内外有别”,避免引起舆论炒

25、作。6.5.1.3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等材料。巡察办起草领导小组成员或有关领导在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上的讲话提纲,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修改领导讲话并呈送参会领导。6.5.2制定反馈方案报批反馈方案。向党委汇报后,巡察办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研究提出反馈工作总体安排和反馈宣传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党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或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有关领导,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巡察反馈会议。6.5.3抄送反馈意见巡察反馈结束后,巡察办及时将向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抄送纪委监委有关委领导、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和相关处。6.6通报6.6.1向党委和市

26、政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情况。6.6.2起草有关通报材料。向党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后,巡察办、巡察组根据党委和领导小组要求,梳理需要通报的对象和事项,起草向党委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材料。对与深化改革相关的巡察专题报告,要报送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材料一般要在专题报告和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等涉密内容要做脱密处理。6.6.3报批通报工作方案。巡察办研究通报方式,汇总通报材料,形成通报工作方案后报领导小组批准,有关通报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批。6.6.4当面或书面通报。通报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书面通报的,巡察办以发函形式将相关材料送有关领导和

27、部门。6.7移交6.7.1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6.7.1.1梳理移交材料。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要指定专人及时汇总、整理、立卷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材料,包括问题线索来源、主要反映问题和巡察了解情况,并按规定制作电子扫描文件。市管干部和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或其他重要问题线索向纪委监委案管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移交;被巡察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6.7.1.2审核签批。移交材料整理完成后,巡察组承办人员要制作巡察问题线索登记表、取证材料目录、了解情况报告、交接单、移交清单,报巡察组组长和联络员审批签字,联络员要对移交材料进行具体审核,巡察组组长承担审核把关领导责任。移交材料经

28、组长审批后,巡察办对拟移交的问题线索移交审批表和移交材料目录进行审核,起草问题线索移交请示,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审批。DB1304/T 401202286.7.1.3当面移交。移交请示批复后,巡察办协调安排纪委监委案管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巡察组当面移交巡察材料。移交时,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交接单”由巡察办、巡察组、纪检监察机关三方签字确认。6.7.2移交信访件现场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巡察期间收到的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但未经深入了解的举报件登记台帐,同时将既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又不属于被巡察党组织管辖范围的举报件分类计数,由巡察办统一汇总,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

29、移交。6.7.3向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移交汇总整理移交材料。对巡察发现涉及领导班子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基层组织建设等有关组织工作的问题,涉及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组织人事管理有关纪律规定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和巡察组向党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以及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等材料,巡察办报领导小组领导同志批准后移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6.7.4向党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移交汇总移交材料。根据党委书记专题会审议通过的巡察报告,巡察办及时梳理拟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整理形成移交材料,核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向有关部门发函,联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材料要注意对涉及的领导干部

30、问题线索作脱密处理。6.8材料归档6.8.1归入巡察机构档案。巡察组负责归入巡察机构挡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包括:阶段情况报告、巡察情况报告、专题报告、个别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向党委报告附件、反馈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专题汇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重要谈话记录、问卷调查材料、重要音像资料、信访件登记本、专项检查工作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四风”方面突出问题、领导干部有关情况汇总,以及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和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等。巡察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在巡察反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归档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送巡察办审核归档。6.8.2归入巡察办档案。巡察办负责归档材料的立

31、卷归档工作。巡察组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巡察办负责档案人员审核归档材料。归档材料包括:按被巡察党组织分类巡察材料和巡察办统一归档的其他综合材料。6.8.3严格档案管理。党委巡察机构档案库房由巡察办专人负责管理,借阅、复制巡察档案要经巡察办有关领导批准。6.9巡察整改6.9.1协助审阅整改情况报告6.9.1.1审阅整改材料。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反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整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纪委监委,抄送党委组织部和巡察办。巡察办将相关材料送巡察组审阅。巡察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态度、措施、成效作出评价,填写“巡察组审核意见表”。

32、DB1304/T 401202296.9.1.2报批、抄送审核意见。巡察办、巡察组分别就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巡察办及时汇总,报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批示同意后,将审核意见提供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参考。监督检查室结合日常监督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并将审核意见抄送巡察办。6.9.2视情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被巡察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室和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巡察办或巡察组有关同志视情参加,并及时报告会议情况。巡察机构人员参加会议时不表态、不参与评议。6.9.3协助督促整改情况公开6.9.3.1印发整改

33、公开通知。被巡察党组织报送整改报告前,巡察办向其印发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并抄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明确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内容、时限等要求,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公开稿进行风险把关,提示被巡察党组织按时报备党内通报稿、向社会公开稿和拟不公开事项的说明。6.9.3.2协调整改公开。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要求向党内通报整改情况,协调纪委监委网站与被巡察党组织官网同步发布向社会公开稿。巡察办根据涉巡舆情协作机制,会同纪委监委宣传部监测监看相关舆情,及时收集研判信息,妥善处置,确保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顺利进行。6.9.4跟踪整改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巡察

34、办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办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通过纪委监委相关室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情况,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党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7巡察组工作7.1巡察组建设7.1.1明确组内工作机制巡察组根据巡察任务和人员情况,确定组内分工,明确组内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副组长按照分工,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联络员协助巡察组领导做好联络协调和内部管理。承担“一托二”“一托三”巡察任务的巡察组可视情确定1至2名副联络员,在本小组履行联络员的部分职责。联络员原则上由巡察机构在编干部担任。7.1.2召开组务会巡察组根据人员调整情况,确定组务会成员,

35、包括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有关人员。组务会定期召开,由组长召集,主要对拟向领导小组报告的重大事项、组内重要工作部署、拟深入了解的问题线索、拟报批的立行立改事项、重要文字材料起草修改、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意见、认定挂牌件或无实质内容信访件、组内人员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等进行研究。组务会专项研究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中的重要敏感问题,可以由组长决定参会人员范围。组务会存在意见分歧,经讨论仍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组长决定;对重大问题存在分歧的,要将不同意见以适当方式向领导小组或巡察办反映。召开组务会时要指定专人使用信息系统记录,组务会记录存档备查。7.1.3成立临时党支部DB1304/T 401202210巡察

36、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巡察组组长担任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主要责任。巡察组临时党支部要抓好巡察期间借调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7.1.4专题培训巡察组根据组内人员分工,有针对性地组织起草报告、信访、谈话、移交、内勤、底稿制作等分类专题培训。组织组内干部熟悉“巡察组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明确运用该系统开展工作。组织组内业务学习,重点学习巡察业务知识,掌握巡察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7.2通报情况7.2.1通报情况。在巡察办协调下,巡察组通报听取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组

37、织部有关室、审计局、市信访局、市直工委、市编办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党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教育局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情况通报,并接收相关书面材料。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听取审查调查室的通报情况。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和职责分工,通报重点内容为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状况、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上次巡察整改等情况,以及有关举报情况、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7.2.2召开情况通报会。各巡察组分别听取相关单位情况通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与相关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人单独沟通,重点了解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和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并请

38、其就每个被巡察单位提出3名以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建议人选。7.2.3与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单独沟通。根据工作需要,巡察办协助安排巡察组组长当面听取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分管委领导的意见。7.2.4提供上一次巡察材料。巡察办向巡察组提供上一次巡察该单位的巡察报告、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经巡察办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可到巡察办档案室查阅上轮巡察该单位的谈话情况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情况报告等资料,但不得拍照、复印报告内容。7.3部署组内工作7.3.1收集情况。巡察办充分收集已有监督成果,及时提供巡察组研究参考。巡察组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情况和

39、相关舆情信息,需要向其他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的,可通过巡察办协调联系。7.3.2研究重点问题。巡察组根据情况通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初步梳理研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工作方向,汇总制作问题清单。7.3.3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巡察组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结合巡察任务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巡察办备案。工作方案包括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纪律要求,以及临时党支部工作计划等内容。对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有关部门提出需要重点了解的问题,在方案中要做出初步安排。必要时可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同时报送。7.3.4强化纪律要求。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

40、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DB1304/T 4012022117.3.5落实安全保密措施。巡察组组织学习安全保密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进行安全保密教育,明确在编和借调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落实安全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专用笔记本、信息系统数据的管理使用。7.4进驻7.4.1起草进驻材料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在巡察办起草的巡察组组长在进驻动员会上的讲话通稿、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在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通稿的基础上,完成正式讲话稿。巡察组在巡察办进驻新闻通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时间安排、联系电

41、话等信息。7.4.2协调进驻7.4.2.1制定进驻方案。巡察组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和被巡察党组织情况,研究提出每轮巡察进驻安排,并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落实具体事项,形成巡察组进驻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见面沟通会和动员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等有关事项。7.4.2.2沟通进驻事宜。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将进驻准备工作清单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工作联络组,督促、指导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材料准备、会议筹备、后勤保障等进驻准备工作。巡察组商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巡察联系信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制定信访应急预案。7.4.2.3驻地和安全保障。巡察组驻地由巡察办统一协调安排。巡察期间,被巡

42、察单位要协助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安全保障。7.4.3召开见面沟通会7.4.3.1见面沟通会在进驻动员会前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组长、相关副组长、联络员,以及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会。7.4.3.2见面沟通会由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并传达党委书记讲话精神,提出配合巡察有关要求。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简要表态。7.4.4召开进驻动员会7.4.4.1巡察动员会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领导小组成员或有关领导,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相关成员参加会议。被巡察单位参会范围为: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党委管理干部,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

43、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人员,近年来退出领导岗位的部分老同志,以及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其他需要列席的人员由被巡察党组织与巡察组商定。7.4.4.2会议议程包括:a)巡察组组长作进驻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对配合巡察提出要求;b)领导小组成员或有关领导讲话;c)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参会时,第二、三项议程对调。7.4.5公开进驻情况DB1304/T 4012022127.4.5.1通报进驻情况。动员会后,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通报巡察组进驻情况,印发领导小组成员或有关领导讲话、巡察组组长的讲话和被巡察党组织

44、主要负责人的讲话,并送巡察办备案1份。文件发至被巡察单位下一级党组织。7.4.5.2组织新闻报道。巡察组提前将新闻通稿提供被巡察党组织,由其补充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态等内容,新闻稿由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共同审定。巡察组协调被巡察党组织在进驻的次日,通过官网、内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巡察组进驻信息。7.5开展巡察7.5.1听取汇报7.5.1.1听取党组(党委)工作汇报。巡察进驻后,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汇报会。巡察组要提前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要求其围绕巡察监督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汇报存在的突出问题

45、,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党组织的汇报材料归入巡察工作档案。7.5.1.2听取专题汇报。巡察组根据工作安排,听取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专题汇报。听取专题汇报的人员由巡察组研究确定,听取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情况要注意控制人员范围。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专题汇报材料归入巡察工作档案。7.5.1.3听取情况介绍。巡察组进驻后可请被巡察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行业专家介绍该单位、领域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组织架构、体制机制等,帮助组内同志尽快熟悉被巡察单位情况,从宏观上了解被巡察单位及其在全局中的位置,深化对其责任使命的认

46、识。7.5.2个别谈话7.5.2.1确定谈话对象。个别谈话范围一般包括: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班子成员,被巡察单位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被巡察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组在保证必要谈话面的情况下,可以灵活确定谈话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将调离或退休的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关键岗位人员、知情人等纳入谈话对象范围。7.5.2.2拟定谈话提纲。巡察组结合政治巡察要求和被巡察单位实际,制定通用性谈话提纲;针对不同谈话对象和了解内容,细化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的个性化谈话提纲。要统筹安排巡察谈话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谈话,将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列入谈话

47、提纲,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谈话。与主要负责人谈话重点了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班子成员谈话重点了解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分管范围内感觉不踏实的人和事、群众议论较多的领导干部等。7.5.2.3进行个别谈话。个别谈话时,巡察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二人,特殊情况下需要与有关人员单独谈话的,经组长批准可“一对一”谈话。个别谈话前要提前熟悉谈话对象工作经历、分管领域等具体情况。每个谈话组要确定专人负责记录谈话情况、摘录问题线索。与被巡察党组织班子

48、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时,要准确完整记录谈话内容。7.5.2.4汇总谈话情况。巡察组通过信息系统及时汇总谈话记录,分类梳理问题线索、定期召开会议对谈话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确保谈话信息有效汇集、充分运用。DB1304/T 4012022137.5.3受理信访7.5.3.1受理来信来电。巡察组通过巡察联系信箱和联系电话受理来信来电,指定专人负责接听来电、拆阅来信,并建立台账,逐件做好登记。必要时可从被巡察单位抽调有关人员配合工作,抽调人员由巡察组牵头信访工作的科级干部统一管理,对巡察组负责,不向原单位报告工作。对来电反映属于本轮巡察范围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的,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可建议其将书面

49、反映材料投入巡察联系信箱。巡察办将定期收取邮件,分发给党委各巡察组。7.5.3.2接待主动投案。巡察期间,属于本次巡察对象和范围的有关人员向巡察组主动投案的,巡察组要安排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接待,核实其身份信息,简要了解交代问题、投案事由等,做好简要记录,通过巡察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其他人员向巡察组主动投案的,巡察组按照上述要求接待,报巡察组组长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将主动投案人接管带回。7.5.3.3处置信访件。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及巡察组认为重要的信访件,由巡察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生成“巡察组重要信访呈批单”报巡察组领导批示后办

50、理。巡察组收到非本组巡察对象,但属于其他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要及时通过巡察办转交相关巡察组处理。巡察组收到上下联动县级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由巡察组及时转交县级巡察组处理。收到被巡察党组织管辖范围其他问题的反映,但不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在巡察反馈时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对发现有必要督促立行立改的,可由巡察办统一报批后,转被巡察党组织进行立行立改。现场巡察结束后,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但未深入了解的信访件,建立信访举报件台账,其他信访件分类计数,分别转巡察办汇总报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7.5.3.4办理径送件。巡察组人员收到涉及径送范围的信访举报件和反映,要报巡察组组长。组长填写“巡察径送件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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