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电瓶车管理及使用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公司电瓶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建立合理、安全的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重庆市特种车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电瓶车所有使用部门和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章 管理职责划分
第一条 安保部
一、安保部负责车辆的集中存放管理,调配工作.
二、做好车辆出入使用的登记,检查管理。
三、展会活动驾驶人员的调配安排,负责车辆使用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司各部门驾驶人员的备案管理。
四、临时接待用车驾驶人员的聘请、安排。
五、协助各部门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安全事故。
第二条 工程部
一、工程部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大修,对长期停用车辆定期进行测试,保证完好待用。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
驾驶人员技能的定期集中培训、驾驶人员集中培训计划安排、资质证书的取得。
第四条 财务部
负责电瓶车的保险申报工作,将电瓶车的保险纳入公司的保险范围内,安全事故的理赔工作。
第二章 车辆使用部门职责
第五条 固定专用车辆的使用部门负责人为车辆使用期间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钥匙领用台账。
第六条 从车库将车辆开出的人员为车辆驾驶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车辆的检查、安全运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各部门指定专人驾驶,下班前必须将车辆归还车库。
第八条 每周五对所使用车辆进行一次大扫除,车辆入库后需做好车辆状况、清洁、能耗检查,以及电源补充。
第三章 驾驶人员守则
第九条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博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法,禁止酒驾。
第十条 熟读《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操作.
第十一条 电瓶车不得开出国际博览中心区域,不得交由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人员,所有车辆在连廊内行驶时不得在屋檐下走廊行驶.
第十二条 文明驾车、礼貌待客,尊老爱幼,文明用语,以自己体贴入微的服务传递展馆对客人的关爱。
第十三条 注意保持正常的速度,不得超速行驶,更不得飙车,所有电瓶车只限于展馆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15公里/小时,未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许可禁止将车辆入市政道路.
第十四条 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技术和性能状况,做好清洁卫生,无污迹、无灰尘。
第十五条 运行过程中禁止超载,如遇超员后,乘客不愿下车的,需耐心解释劝下超出乘客,否则不得启动车辆.
第十六条 驾驶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规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按安监部门要求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件。
第四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除部门配备专业车辆外,需长期固定使用车辆的,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安保部分管领批准,所有车辆停运后集中停放于指定区域,由安保部负责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兼职驾驶人员报安保部备案,除在安保部备案人员外,任何人要需要使用车辆需经部门以上领导同意,并由使用部门书面通知安保部。
第十九条 使用部门负责人为车辆使用期间的管理负责人,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钥匙领用台账,车辆开出车前做好车辆清洁卫生(无污迹、灰尘、破损等)。
第二十条 从车库将车辆开出的人员为车辆的第一责任人,需对车辆进行检查,并与车辆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和登记,对车辆未归还前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员违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重大接待工作需使用摆渡车,由需求部门提前2个工作日向安保部书面申请,安保部安排驾驶人员,做好相关准备.
第二十二条 展会活动需使用摆渡车,由运营部提出申请,与安保部共同制定运营线路,并由安保部安排驾驶人员,工程部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测,保留备用车辆.
第二十三条 24小时巡逻车管理,接班时进行双方交接,注意观察车辆外观有无破损及划痕等情况,及时补充能耗,保持电量充足。
消防车每天由消防主管负责安排运行测试一次,检查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正常、水泵能否正常启动,由消防主管负责。
第二十四条 所有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车辆操作证件,特殊情况时经部门经理或公司领导批准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2以上人员可以驾驶.
第二十五条 客用车辆禁止用于货物运输。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工程部负责制定维修保养计划,每月最后一周为电瓶车的清洁、维修保养周,以常用车辆优先的保养原则,对长期停放车辆进行测试,并将电源充足,禁止无电量存放。
第二十七条 使用人员负责在出车前对车辆的各种指示信号,制动系统,轮胎气压,车辆外观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 使用人员归还车辆时需做好车辆卫生,充好电源,与车辆管理人员做好交接。
第二十九条 车辆启动时严禁瞬间加速,车辆故障下车推行时,关闭总电源,防止车辆突然启动。
第六章 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固定使用车由使用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安保部给予协助(人员就医、事故调查等),财务部负责协调保险公司、行政部负责协调法律顾问对后续的理赔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相关电瓶车管理制度,未造成损失按公司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初次给予约谈劝导处理,二次以上的给予警告.
第七章 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责任承担
第三十二条 因车辆正常耗损引起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三条 因驾驶人员未能及时检查汇报安全隐患,引起的事故,除保险公司承担部份费用外,驾驶人员需承担公司部份费用的10%费用。
第三十四条 发生车辆碰擦或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向部门和安保部汇报。
第三十五条 因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引起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需负责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外剩余部分费用的20%。
第三十六条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专业操作证,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私自动车,造成的事故,需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附件
一、车辆出入库登记表
重 庆 国 际 博 览 中 心
电瓶车出入停车库登记表
日期
车号
用途
开车时间
车况检查
开车人签字
值班保安
归还时间
车况检查
归还人签字
值班保安
二、车辆分配方案
车辆编号
使用部门
用途、功能
责任人
备注
01—02
运营部
VIP接待车
卫平
11座
03—04
安保部
安保巡逻车
杨厚才
4座
05
安保部
消防车
孙振宇
06-10
安保部
摆渡车
杨厚才
14座
11
安保部
员工综合摆渡
杨厚才
14座
12
工程部
平板牵引
周荣海
13
工程部
拖挂车
周荣海
14
管家部
垃圾运输车
钟险峰
15
管家部
清扫车
钟险峰
电瓶车驾驶人员备案登记表
部 门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部门经理签字
电瓶车长期借用申请备案登记表
申请部门
申请原因
申请人
驾驶人员
申请使用
时间
申请部门
负责人签字
申请部门
分管领导
安保部分
管领导
安保部
负责人
交接检查
情况
交车人
接车人
还车时检
查情况
还车时交车人
接车人
目前电瓶车管理存在问题:一是管理的原则与方式未明确;二是电瓶车使用、维修、保养职责虽然已明确,但未建立操作流程,实际过程中运作困难;三是已分配到各部门的电瓶车该如何管?安保部是否还需要介入管理?四是事故责任追究怎样才能落实?以上问题都需要再明确、再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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