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昌车务段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大运输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全段运输安全持续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成都铁路局安全管理办法(成铁安2011359号)、成都铁路局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成铁劳卫201154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组织领导车务段成立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段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副段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段长助理组 员:安全科、劳动人事科、办公室、党群工作室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成员为机关各科室。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二、考核范围1.路局考核范围:车务
2、段党政正职。2.车务段考核范围:副段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段长助理,安全科、技术信息科、生产调度室、客货运科、职工教育科正副科长(主任)及车间党政正职。3.科室考核范围:安全科、技术信息科、生产调度室、客货运科、职工教育科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4.车间考核范围:各车间副站长、副书记、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指导车长、客货运负责人、值班站长、班组站长、班组副站长。三、考核原则1.专业负责,逐级考核。2.安全结果与安全过程管理相结合。3.结果公示,奖惩兑现。4.考核结果与管理人员的任用、提职晋级、责任追究挂钩。四、考核内容及标准1.考核内容、标准。按安全效果及监督检查、安全过程管理、
3、量化任务、信息处理四个方面,对考核范围内人员安全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总分为100分。安全责任制最终考核得分=实际考核得分60%+本部门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得分(按100分制)40%。其中,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分机关人员为全段得分,车间人员为段月度考核分,安全专项考核分不纳入责任制考核,依据最终考核得分实施奖惩。2.考核周期。以自然月为周期,每月考核一次。3.考核要求。(1)考核人员的检查量化任务按西昌车务段管理人员下现场检查量化制度(试行)(西车办2011152号)执行。考核人员未完成月度量化任务(特殊情况除外),按考核表对应部分扣分;完成质量不高,每次扣2分(无量化任务的除
4、外)。(2)必须按标准逐级严格考核,着重突出考核管理过程。要把考核与日常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理结合起来,实施动态考核,将日常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安全生产信息等反映安全管理过程的情况全面纳入考核;要注意加强对安全管理行为、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及职工岗位安全风险卡控的针对性考核检查,有力督促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责任。(3)各级考核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劳人科将加大抽查力度,认真核对西昌车务段管理人员工作日志、干部现场巡视登记簿及西昌车务段安全问题追踪系统等相关台账记录。(4)凡考核不认真、走过场、搞形式,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严重,每次扣减10分直至失格。五、考核方式和程序坚持
5、“谁主管、谁考核”和“下考一级、审核两级”的原则,段长、党委书记考核领导班子副职;领导副职考核分管科室正副科长(主任),并由段长或党委书记审核;科室科长(主任)考核本科室人员,并由分管副段长审核;安全科牵头,会同技术信息科、客货运科考核车间党政正职,并由主管安全副段长审核;车间党政正职考核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并由安全科审核。1.纳入考核范围内人员按照本办法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当月本人安全工作情况逐项自我评分,填写西昌车务段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定表(附表3,以下简称考核评定表)。2.被考核者考核评定表的提交(遇节假日顺延):(1)段长、党委书记考核表由办公室、党群工作室负责报安全科,安全科于次月
6、1日前报局运输处、客运处、货运处。(2)领导班子副职按规定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于次月2日前报段长、党委书记考核,并交安全科汇总。(3)机关科室正、副科长(主任)考核表经分管段领导考核后于次月2日报段长、党委书记审核,科室其他人员于次月2日前填报自评表交科室负责人考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安全科汇总。(4)车间党政正职于次月2日前填报自评表,由安全科牵头,会同技术信息科、客货运科考核,次月4日前报主管安全副段长审核。(5)车间其他管理人员考核表经车间党政正职考核后,于次月4日前交安全科审核。(6)所有考核表经审核后交安全科汇总,得出考核结果,并于次月10日前送段领导审核。3.次月12日前
7、,由段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主持,段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部门参加,审定考核结果。4.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安全科通报考核情况。劳动人事科依据考核情况兑现奖罚结果,并据此追究失格人员责任。六、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一)考核奖惩1.评定等级。考核评定结果分为四等: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失格。2.奖惩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占车务段逐级评价考核的50%。(二)责任追究1.考核期内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失格的,在进行经济考核的同时,要按照西昌车务段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2.考核期内其他情况扣分导致失格的,在进行经济考核的同时,要予以通报批评。
8、对于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重不到位的,还要视情况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或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段管管理者年度考核失格累计达2次的,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给予降职或低聘处理,年度考核累计失格达3次的,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给予撤职或解聘处理。3.考核期内连续三个月被评为合格的,当月按失格处理。4.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考核内容。七、有关要求1.关于承载事故扣分责任规定。主管安全副段长为全段,其他主管副段长分别为分管系统;安全科长为全段,技术信息、客货运科长分别为本系统;车站站长、书记、安全员为全站,车站其他管理人员为分管部门。2.除一般B类(不包括B2中1-2人重伤)及以上事故外,附
9、表1所列其他事故的扣分分值标准为:同等主要责任等同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分别按主要责任分值的三分之二、二分之一扣分。3.铁路交通事故以外的责任事故(包括作业人员、旅客伤亡,特种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货运保价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安全事故等),根据其伤亡的人数或经济损失对应于铁路交通相应事故类别,按附表1标准扣分。4.隐瞒事故(查实后在当期)提一级进行考核扣分。5.发生考核表中无明确规定的严重问题,由段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核减分数。6.安全科应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时收集考核评定表,统一为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报表未及时上报,扣减考核分1分;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上报时间5天,直接考核为失格。7.本办法由段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8.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安全效果扣分标准 2.安全监督检查扣分标准3.西昌车务段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