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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各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的关系,加强公司对分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分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分公司、-分公司、—汽修分公司、—-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上-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是公司管理各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分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各分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或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 运作管理
第五条 分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资产。
第六条 分子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享有授权或预算范围内的财务支配权和经营管理自主权.
第七条 分子公司应努力开拓市场,夯实生产基础,提升管理水平,降本增效,并加快人才的选拔、培养,做好员工的思想引导和队伍稳定工作。
第八条 分子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决议、证照、印章、政府部门批文、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妥善保管.
第九条 分子公司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公司各项资质的年检及升级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 子公司应当对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
第十二条 分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公司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三章 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
第一节 计划和预算的制定
第十三条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加强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性,规范公司的计划和预算管理工作,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当制定中短期计划或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计划和预算应以目标利润和资产保值增值为导向,并遵循“统一筹划、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进行总量调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上一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2、本年度主要经营目标指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规划.
3、公司财务预控方案。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上一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2、本年度主要经营目标指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工作计划及具体举措。
3、费用预算或财务预算方案
4. 公司要求的经营管理重要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管理计划和预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部门上一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2。 部门主要年度管理和支持服务目标。
3. 部门工作计划及主要举措。
4。 部门费用预算。
第二节 计划和预算的执行与监督
第十七条 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各分子公司以自我控制为主,对在预算范围内的各项支出按照公司和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及相关审批程序进行控制.
第十八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各种信息的汇总部门,是公司对计划和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管理、监控和分析的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参加,讨论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商议纠正偏差的措施.
第四章 管理人员聘任与管理
第二十条 分子公司经理、副经理由公司董事会任命,分子公司经理为分子公司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
第二十一条 分子公司科(工段)长等管理人员的聘任、调整和变动,应由分子公司经理层拟定方案,提请董事长审签后报公司人事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分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的设置、绩效考核办法等,需报公司核准后实施,并报备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报备公司备案。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经营年度作为目标责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分子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分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主要从销售收入、净利润、预算执行、内部管理、人员结构、安全、服务与质量、廉洁等方面对分子公司下达目标,年底根据完成情况由分子公司兑现奖惩.对发生经营性亏损的分子公司,公司将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降职、降薪、调离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分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制度.董事长负责对分子公司经理等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分子公司经理负责对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分子公司必须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中层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和奖惩方案,并报公司备案。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分子公司应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管理等。子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有专职财务人员,认真做好财务账目.
第二十八条 分子公司每个季度末均需向公司上报财务报表(损益表),对于应收账款,要积极催要,金额较大者(50万元以上),需向公司说明原因。
第二十九条 分子公司必须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和完整的财务报告、年度预算并按时上报,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的审计.
第七章 重大事项报告
第三十条 分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1、生产经营的重大计划、举措或变化;
2、重大工程的承接、实施;
3、内部管理制度的重大变化;
4、安全质量事故
5、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 分子公司应当定期召开行政工作会议,讨论、分析、确定分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公司,公司视情况派员列席会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经公司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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