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示牌(样式)责任人职位工作职责履职情况* 主要负责人(法人、董事长)对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分管负责人(副厂长/安全管理员)对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备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车间及生产岗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