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漯河二中专师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奖励方案中职教师、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师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技能教学工作力度、有效激发学生及辅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水平,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技能,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奖励获得突出成绩并为我校赢得荣誉的学生和为此做出贡献的辅导教师,特制定漯河二中专职业技能大赛奖励方案如下:一、奖励范围: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包括国家级、省级及地市级;二、奖励对象 通过教务处、教学主管领导确定
2、的直接参与辅导的专业教师、直接参与竞赛项目的教师和在校学生。三、奖励标准1、获得国家级状元、一、二、三等奖者,获奖学生、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奖金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2、获得省级状元、一、二、三等奖者,获奖学生、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奖金1000元、800元、500元、200元。3、获得市级技能竞赛状元、一、二、三等奖者,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500元、300元、100元、50元奖金。或等值专业用品。(注:同一辅导教师在同一竞赛中同时获得几项奖的,按最高奖奖励。)四、精神奖励1、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在校学生,经本人申请,在发展党员、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在升入高等院校按照升级政策执行.2、获得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在校学生,在市级、校内三好学生、成绩综合奖评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在升学和就业方面按照省级文件执行。3、参与辅导的教师在校内年终考核、先进个人、职务晋升等评先表优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五、奖励程序获奖后由教务处统计、汇总,上报校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统一的奖励制度办理奖励经费发放。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201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