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J012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2。性质:行政许可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建设项目职业
2、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1号)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
3、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
4、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我区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分级管理方案如下:一、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以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二
5、)跨设区市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的建设项目。二、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以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一)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设计生产能力1万吨/年以上的地下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 (二)自治区及地级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建设项目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三)从事烟花爆竹A级产品、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生产建设项目。(四)跨县(市)和市辖城区(开发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五)其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三、县(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以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
6、:(一)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之外的其他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二)其他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四、行政审批条件第十三条第二款: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审核不同意的,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因情况复杂,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批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7、)。六、申请材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1号)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三)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四)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七、办结时限1. 法定办结时限:20
8、个工作日2.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15595383 投诉电话:077155958455AJ013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操作规范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承办机构领导审核(限2个工作日)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2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服务窗口制作决定文件 (限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承办机构组织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限11个工作日)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