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编号MPR-004-1版本号1.0日期2013.01.10生产部样品管理规定页次 2 of 21.0 目的对样品的存档和领用的管理2.0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剩余实验混料和量产样件管理和领用3.0 职责3.1 质量检验员、质量技术员、CQE、ME工程师、PE工程师、生产大主管3.1.1质量检验员负责样品的日常管理和存档日期的真实性、有效性工作3。1。2质量技术员负责样品的发放、组织审批工作 3.1。3 CQE、ME工程师、PE工程师、生产大主管负责对样品的审批、确认工作4.0样品保存生产部的实物样品存放于公司指定的定地点,由质量检验员根据公司规定统一采集、管理、 处置5。0 样品构成
2、5。1生产混料样品5.1.1生产混料样品指在实验结束后对物料进行保存的样品5。2 生产部量产样件5。2。1 生产部量产样件指量产时易于质量检验员及操作员外观识别的不良样件,和对不良产品识 别的极限样件。6。0 样品管理6。1 混料样品制作6.1。1 质量检验员对混料实验结束后,对样品进行密封封存。6.1。2 对密封封存样品袋放入指定的容器内,并在容器外贴上样品标签。6.2 混料样品的管理与记录6。2.1 样品管理人员对贴好标签的容器确认样品的有效性,放置在公司规定相应的区域,并填 写生产部留料登记表。 6.2。2 样品由质量检验员统一管理,确保样品的有效性。 6。2.3样品失效、变更或过期时,
3、样品管理人员需通知质量技术人员,由质量技术人员组织CQE、 ME工程师、PE工程师、生产大主管确认后,对于无保留价值的可报废或其它处理。 6.2.4 样品保存期限为6个月,保存期至期后样品做报废处理。 6.3 混料样品的使用6。3.1样品管理人员在使用样品前先确认样品的外观,没有异常方可使用。 6.3。2样品管理人员在使用样品前须确认样品的确认日期和有效期,只有没过有效期的样品方可使用。 6。3。3其它部门需要使用样品时,可向生产部借用,但需征得质量技术员同意方可领取. 6。3.4样品被领取后,由相应的领用部门代为保管。 6.4 量产样件制作6.4。1在生产过程中,由质量技术员组织质量检验员根
4、据不良要求及极限标准制作或在生产中搜集样 件,对缺陷样品进行放行,必要时会同QA、PE、ME会签确认样品.6.4。2设计或工程变更时,同6。4。1办理.6.4.3所有样品均需在标示卡上填写缺陷描述、签样日期、有效日期、签发人等。6。4.4客户提供的标准样品和限度样品,由QA、PE相关人员会签确认. 6。5 缺陷样品管理6.5。1样品签认后,由质量技术员统一管理,样品须每周定期清理一次,确保样品的有效性。6.5。2对于产品外观有要求的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生锈等造成的标准不同。 6。5。3样品失效、变更或过期时,样品管理人员需通知相关人员,由QA或PE确认后,对于无保留价值的可报废或其它处理。6。5.4样品的有效期至期时,同6.4.1办理.6。5。5对于丧失有效性的样品,样品管理人员告之质量技术员,经样品确认后,样品作废处理6.6 缺陷样品的使用.6.6.1样品管理人员在使用样品前先确认样品的外观,没有异常方可使用.6。6.2样品管理人员在使用样品前须确认样品的确认日期和有效期,只有没过有效期的样品方可使用.6。6。3其它部门需要使用样品时,可向生产部借用,但需征得质量技术员同意方可领取。6.6。4样品被领取后,由相应的领用部门代为保管。7.0 相关文件无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