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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企业标准(运行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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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卩/丫00—200.00-2004 生产运行管理标准 2005—5-20 发布^2005-05—20 实施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目录 运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1 设备停复役管理标准^17 发电设备限额管理标准^27 机组异常事故情况管理标准^ 31 运行岗位值班管理标准^35 运行分析管理标准^41 机组运行资料、记录、台帐管理标准^47 管理人员应到现场管理标准^ 57 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标准^61 值班室管理标准^67 设备异常管理标准^71 运行培训管理标准^75 运行管理人员定期总结标准^ 81 运行管理人员定期查岗标准^ 85 制氢站、燃油库区进出管理标准^87 水库调度管理标准^91 贵州粤黔电力有卩艮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运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0/^0—216.01—200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内容及要求。 1.2本标准包括部分安全要点。 1。3本标准指定了安全考核条例。 1.4本标准包括发电部安全管理网络图. 1.5本标准适用于发电部管理及运行岗位人员。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1.1发电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2。1.1。1发电部主任是本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在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 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1。1.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积极组织 实施厂部指定的反事故措施及各项规章标准。 2。1。1.3坚持电力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各级人员的 安全意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厂部下达 的安全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负责,督促本部门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在完成 生产任务的同时,切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1.1.4负责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审核制定运行管理标准和运 行岗位责任制,审查特殊运行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安全规程、运行规 程及“两票三制”的贯彻执行情况。 2。1。1。5检查和指导各值、班组、燃料及化学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 现场了解和掌握全厂运行方式,发电设备运行状况,危及安全经济运行的系 统缺陷和设备缺陷,及时釆取对策,并组织督促实施,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 可靠运行。 2。1。1。6按厂部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生产 管理技术和人员上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消除.对本部门 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报厂部协调解决. 2。1。1.7布置落实一年四次的反事故演习,落实反习惯性违章措施,杜绝 人身伤亡、人员误操作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年、季度“双 措计划”和电气防误操作措施,并负责检查和执行。 2。1。1.8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2。1。1。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检查总结存在的问题,布置 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参加由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的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分 析会。 2。1。1.10定期检查指导本部门安全活动,及时处理运行各专业提出的有关 安全生产的建议.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障碍、人身轻伤事故,坚持“三不 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报安全技术部门。 2。1.1。11每年五月份负责组织安排本部门各专业的《安规》学习考试及新 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班组、各专业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1。1.12生产指令通过值长下达,一般不直接对操作员下达操作指令。发 现现场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操作规程及时釆取措施。及时 制止现场人为不安全行为。 2.1。1。13认真组织值长、管理人员对调度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2。1.2发电部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2.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 定,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人 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直接领导责任。 2。1。2。2根据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具体的 实施措施。 2。1。2。3抓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安全文件和要求, 充分发挥专职工程师和安全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工作实 效。 2.1。2。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做到有方案、有布置、 有落实、有检查,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限期整改。 2.1.2。5根据公司下达的“双措”计划,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双措”计划, 并组织落实。 2。1.2.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 为,总结与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2.1.2.7对重要的检修、操作要亲自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 督促有关班组认真执行。 2。1。2。8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 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2.1.2。9生产指令通过值长下达,一般不直接对操作员下达操作指令。发现 现场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操作规程及时釆取措施。及时制 止现场人为不安全行为。 2.1.2。10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2.1。3发电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3.1在部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监 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上级指示等。业务上 接受安全技术部门的领导. 2。1。3。2在本部门专职工程师的配合下,编制年、季度反事故、安全措施 计划,经本部门主任批准后上报安全技术部门,并监督执行。 2。1。3。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执行情 况,有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并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当好主任在安全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及时制止现场 各种人为不安全行为,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上报主任和安全技术部门,并 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2。1.3.4监督检查各项规章标准的正确贯彻执行,特别是“两票三制”和 “反习惯性违章",做好大小修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严防人身事故的发生。 2。1.3。5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协助主任组织本部门人员对《安规》 的学习和考试及反事故演习等,做好本部门安全用具、安全设施的管理和定 期试验,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实施规范化管理。 2.1。3。6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2.1.3。7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参加整改措施的制定,并督促执行, 完成情况应及时上报。 2。1。3.8参加本部门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轻伤等调查分析会,负责 在三天内将分析情况报告安全技术部门,对制定的预防对策督促贯彻执行, 按时编制、上报安全月报。 2.1.3。9有权对违反规章标准而发生事故、障碍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1。3.10搞好操作票、工作票的统计工作。 2.1.4发电部培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4。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标准,对发电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1。4。2组织编制和修订现场运行、燃料运行、化试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 生产技术管理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措施并及时布 置,督促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枝术措施。 2。1。4。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 及时消除.及时制止现场各种人为不安全行为。定期组织运行分析工作,及 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2.1。4。4针对影响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组织专题攻关或综合分析研究,使 技术管理工作走在生产的前边。 2.1。4.5组织编制“反措”计划和安全大检查方案,组织本部门每季度的反 事故演习. 2。1.4.6加强对金属、化学、绝缘、伩表、过电压和继电保护有关技术监督 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做到超前控制, 科学防范。 2.1.4.7指导现场的事故处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事故对策, 并组织落实。 2。1。4.8认真组织分析人员素质状况,根椐运行人员的要求综合考虑,缺什 么补什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对运行人员 的业务状况负责。 2.1.5发电部专职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1。5.1在部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贯 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指示及反事故措施,指导值(班组> 的专业管理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安全负责. 2。1。5.2根据设备系统、生产条件的变化和新设备的投入等,不断修订不符 合现场的规定、标准、典型操作卡等。根据特殊运行方式,设备存在的薄弱 环节,及时制定安全运行措施,防误操作措施和各种保证安全的临时措施, 并对自己制定或组织制定的规程、规定、标准、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2.1.5.3协助部门安全员编制本专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主 任审核后上报。 2.1。5。4做好现场设备名称编号标示工作,配备足够的标示牌、接地线、安 全用具,及时修正系统图。定期检查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 2。1。5.5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 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2.1。5.6参加本专业的事故、障碍和异常情况分析,从设备、管理、技术和 执行规章标准上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2.1。5。7负责对本专业生产现场重大或特殊运行操作进行指导、把关、监督、 总结和评价,通过值长或单元长下达正确的操作指令,不得直接对值班员下 达操作指令,及时制止现场各种人为不安全行为,参加本专业设备检修后验 收评定工作. 2。1.5。8协助部门安全员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和 指导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督促联系有关部门处理,及时纠正运行 人员违反规程和劳动纪律的现象。 2。1。6值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1.6。1值长是本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值长在当值期间是全厂运行工作 的全面负责人,应根据设备状况、规程规定、调度命令、领导指示等全面协 调和指挥生产。 2。1.6.2在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情况时,应根据规程规定,迅速、准确地指挥 事故处理,事后如实做好汇报及记录工作。如因未尽指挥责任造成延误或指 挥错误而导致事故及扩大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2.1。6.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设备处于最佳经济工况下运行,随时掌握 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2。1。6.4督促当值人员严格执行现场规程标准,对属于值长审查的操作票、 工作票和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2.1。6。5对发生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应亲自到现场检查并提出处理 意见和事故预想,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汇报有关领导。(根据现场情 况做好相应的事故预想,按照《重大设备缺陷处理规定》处理,并汇报有关 领导。>。 2.1。6。6主持本值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及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如实做好事 故的详细记录,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并要求当事人写出原始情况报告,报发电部和安全技术部门,并 参加事故、障碍分析会。 2。1。6.7凡发生异常运行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值长有权随时召集有关人员到 现场进行检修和异常处理。 2.1.6.8组织领导全值反事故演习。 2。1.6。9及时纠正本值人员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和现象。 2.1.7运行单元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1.7。1运行单元长在当班时间内是本单元安全运行的负责人,接受值长的 生产调度命令。应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现场 运行规程和各项规章标准,检查、督促、指导本单元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在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2。1.7.2负责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布置当日工作、注意事项,提出事故预 想,小结本单元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2.1.7。3负责审核操作票和工作票,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1.7.4负责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 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2.1.7.5督促本单元人员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 设备缺陷及时组织本班人员消除,对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做好缺陷记录,通知 检修处理。对重大设备缺陷要亲临现场检查,立即汇报值长,并做好事故预 想,全面掌握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2.1。7.6接班后向值长汇报运行方式、设备缺陷、预计操作,并听取值长的 指示和工作安排。 2.1。7。7在发生事故时,领导本单元人员迅速、正确地处理。事后将事故经 过及处理情况等做详细记录,并对自己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2.1.7.8参加本单元内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2。1.7.9及时纠正和处理本单元人员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亲自主持或 协助单元安全员搞好安全活动工作。对本单元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情况 及处理经过应及时写出原始报告,上报本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当事人应参 加本部门及以上领导主持的事故分析会. 2。1。8单元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8.1在单元长领导下,安全工作在本部门安全员的指导下,做好本单元 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肃认真。 2。1.8。2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本单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表扬 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各种不安全倾向,发现不安全的苗头要立即予 以劝告和制止,遇有“三违"情况有权停止其作业。 2.1.8.3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应及时联系,督促有关人员消除,对不能处 理的缺陷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 2。1.8.4对本单元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 分析会,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部门安全员汇报,必要 时可报告安全技术部门,并在三日内将分析情况报告安全技术部门原始报告 要在24小时内交安全技术部门. 2。1.8。5在安全大检查活动中,积极协助单元长组织好单元活动及统计上报 等工作. 2。1.8.6对班组重要操作或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1。8。7认真落实巡回检查责任制。 2。1。9运行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9。1在班(单元〉长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 生产的指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标准,特别是“两票三制"、“电力生产二 十五项反事故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并对自 己的工作安全负责。 2.1.9。2在当班时间内是本台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负责人。应根据运行工 况的变化,精心操作,及时处理调整,确保机组安全、经济、稳定、满发。 2.1。9。3发生事故时,当班(单元>长、值长不在现场时,负责本台机组的 一切操作指挥,并对自己指挥的正确性负责。 2.1。9。4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主动向值长、班(单元>长汇报,并做好 值班记录,不弄虚作假,并按时写出不安全情况原始报告,交送安全技术部 门和部门安全员。 2。1。9。5认真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要认真审查工作票的 安全措施和执行情况,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并对工作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 情况和正确性负责。 2.1。9。6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暂时离开岗位时需向单元长请假,待同等以上 岗位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2.1。9.7对设备巡回检查,作到心中有数,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危及人 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操作规程及时釆取措施,同时立即向班(单元〉 长汇报。 2。2 安全生产要点 2。2。1各级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标准,严格执行上级 领导的各项安全生产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2。2认真执行生产调度管理程序,现场生产调度指令通过值长下达。 2。2.3事故处理原则上在值长(单元长)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特殊情况 由主要操作员负责。 2.2。4设备主保护在运行中必须投入,特殊情况下需要解除,必须经过分管 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 2.2.5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2。2.6凡被新录取的职工、临时工、大中院校毕业生,外来培训实习人员, 都必须经过厂、部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 可进入施工及生产现场进行工作、学习。 2.2.7未经厂级安全教育或《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各班组应拒绝接受,任 何人不得擅自安排其工作、实习,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类事故由安排者自负。 2。2.8外来人员由接待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参观前的现场安全教育,教 育内容以规范着装、严禁动手触摸各类设备及就地按钮,按指定参观路线行 走等为主. 2。2.9职工由于各种原因工种变动或脱离岗位达三个月以上者,在复工、调 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未经教育、《安规》考试 不合格,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其上岗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各类事故,由 安排者自负。 《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应下岗待工,继续学习,经补考合格后方 可上岗工作。 各级人员应认真对待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 全的重大隐患,并有权利、有义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已发现尚未解 决的不安全因素,各级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不得继续违章作业,否则追究 有关班组和个人的责任. 不准使用超期未进行检验的安全工器具,发现超期使用者,作违 章处理。 测电笔使用前,应先在同等电压的带电设备上检验是否完好.安 全带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或不合格的安全带应禁止使用. 安全帽、安全带应有合格证,应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检修安装调试中的带电设备、转动设备,不得随意触摸。 巡回检查运行设备时,发现缺陷,应立即向值长单元长汇报,不 得擅自动手操作.巡查中,打开、关闭柜门,应小心谨慎. 进入安装调试、运行设备区域,应遵守各项管理标准,不得翻越 栏杆、围墙。 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梯,行走在平台上,要注意地板是否牢固, 不得在活动的地板上行走,防止脚踩落空。要注意前后左右、上下是否有威 胁人身安全的现象存在。 每周五下午为安全活动日,运行班的学习班为安全活动日,由单 元长或班组安全员主持全班员工参加,学习安全规章标准、安全文件、简报、 通报,检查终结一周安全情况,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活动情 况要及时填入安全活动记录簿内.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安生部、发电部负责检查考核。 3.2本标准每月考核一次。 4发电部内部安全管理网络图 11 燃 运 安 全 员 四 值 安 全 员 五 值 安 全 员 化试安全员 值 安 全 员 值 安 全 员 值 安 全 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发电部提出 本标准由工程部、发电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罗毅、胡邦雄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贵州粤黔电力有卩艮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设备停复役管理标准 0/^0-216。02—200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明确了全厂发电设备及系统的运行与检修之间状态转换的申请 程序,规定了运行与检修之间的交接手续及具体事项. 1。2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电气、热力、机械设备及系统(包括电气、伩控的 二次回路)上进行检修、校验、试验或其它工作及与此相关的工作人员。 2设备停复役管理的申请分级 2.1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批准的设备 2。1.1机组的停复役。 2.1。2电气、热工主保护及主要自动装置的停用. 2。1.3主系统及影响负荷的主要辅助设备停用. 2。1.4电气500”、220^系统停用。 2.1.5燃油设备及系统检修。 2。1.6氢系统的检修。 2.1。7斗轮机、拨煤机的停役. 2.1。8柴油发电机系统、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检修. 2.2副总工批准的设备 2。2。1锅炉引、送、一次风机、空预器。 2。2。2汽机凝泵、循泵、凝汽器、高、低加、除氧器、给水泵. 2。2。3主系统的停复役。(同2。1.3〉 2。2。4电气500^丫、220^丫系统、发变组及线路开关、母线(不影响负荷〉。 (同 2.1.4> 2。2.5厂用电系统及柴油发电机系统、消防水系统.((同2.1。8〉 2.2.6没有备用的主、辅设备的停役. 2.2。7电气、热工的辅助保护停用及次要的自动装置。 2。3生产部门管生产的主任及值长主管批准的设备: 2.3.1主系统中的有关单个主要设备。 2。3.2汽机油系统中的单个油泵. 2.3。3闭冷泵、开冷泵、伩用空压机。 2。3。4值长允许批准的设备超过8小时及制粉系统中备用设备超过8小时、 辅助设备失去备用的. 2.3。5化水主系统及主要泵无备用. 2.3.6制氢主系统及主要无备用的设备。(同2.1。6〉 2。3。7灰、渣的主系统. 2。3.8燃料主设备的停复役(输煤皮带、斗轮机、除铁器、碎煤机、油泵、 0.4”?。〉。(同 2.1.7> 2.4值长批准的设备 2.4。1影响负荷与安全的设备以及备用中设备临时性消缺,但时间不超过8 小时者,可用口头联系方式并办理工作票手续。 2。4。2厂管设备在调停期内的消缺工作及需要运行人员配合的设备消缺工 作。 2.4.3杂用空压机、炉引、送、一次风机油泵。 2.4。4制粉系统中的备用设备。 2。4。5化水系统的备用泵。 2.4.6灰、渣系统的单个设备停用。 2。4.7未涉及到保护、自动、主设备的需要停役的表计、管道、阀门等临时 性消缺。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总则 3.1。1设备停复管理制度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运行、检修及管 理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负责设备在停、复役时的工期计划、技术管理和安全 管理工作;所有设备的停役、检修、试运、复役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标 准。 3.1.2所有在电气、热力、机械设备及系统(包括锅炉、汽机、电气及其二 次回路、燃料、伩控及其二次回路、化学、灰渣、补给水等的主辅设备及所 属的管阀沟道、线路、煤仓、伩表等>上进行检修、试验、校核或其它工作, 需将设备、系统局部或全部停役,以及上述工作全部结束后,均需严格按本 制度办理停复役手续。 3.1。3根据设备和系统的管理归属,公司内设备分为网、省调管辖设备和公 司管辖设备,公司管辖设备又分为公司管辖主要设备和公司管辖次要设备。 3。1。4—台设备或一个系统只允许办理一张停役申请单。 3.1。5停役申请单由设备及系统的检修部门提出,按第2部分设备停复役管 理的申请分级批准后交值长办理。但在事故或故障停机时可由当值值长向调 度提出,事后由设备及系统的检修部门再行补办停役申请单。 3.1。6机组的计划检修,可由检修部门的负责人填写一张停役申请单。 3。1。7不随机停役的设备和系统(如闭冷水系统、消防水系统、伩用空压机、 空调暖通系统、0.4^?。及以上厂用母线、0?3、直流母线等)的检修工作, 必须按设备管辖的归属办理独自的停役申请. 3。1。8检修协调工作由检修部门负责人或公司指定的人员全面负责。检修部 门应建立有关设备和系统停、复役的内部管理、联系、协调制度。 3。2停役申请及工作许可 3.2.1申请停役到许可工作的程序 3.2。1.7停役申请单由检修部门提出和填写,经部门初审后按第2部分设备 停复役管理的申请分级办理审批手续,属于网、省调管辖设备经本公司办理 批准手续后再由值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2。1.8属于网、省调管辖设备的停役申请获批准后,由值长通知停役申 请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的许可手续后,即可开始检修工作。 3.2。2网、省调管辖设备及系统的停役申请应在72小时前提出,公司管辖主 要设备及系统的停役申请应在24小时前提出,停役申请单根据情况可以延 期一次,由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办理延期手续。 3.2。3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不办理停役申请手续,但必须按工作票管理标准办 理开工手续 3。2。3。1公司管辖设备在调度停用期内的消缺工作。 3。2。3。2经值长同意并可在8小时内能完成的检修工作。 3。2.3。3需要运行人员进行配合的设备消缺工作。 3。2.3。4停役公司管辖设备或系统以作为其它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时,并在 此设备和系统上不进行检修工作. 3。2.4在机组运行时对设备进行检修工作,应该用一张工作票进行设备或系 统的检修工作,若需办理第二张工作票并改变或增加安全措施或隔绝范围 时,必须重新填写新的停役申请单并办理申请手续。停役申请及批准时间按 第一张工作票开始时间算起。 3。2.5遇到下列情况,当值值长在接到停役申请单后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 出申请并负责办理 3。2。5.1停役申请一旦执行后,有可能影响系统的稳定运行。 3。2。5。2停役申请执行后,需限制全厂有功、无功出力。 3.2.5。3非计划的机组抢修、临修。 3。2.5。4因设备或系统的停役需改变运行方式或严重威胁安全而需制定特定 的安全措施时,必须有方式改变措施或安全措施同时到达方可开工。 3.2.5.5网、省调管辖的设备检修需延期时。 3.3工作终结和设备复役 3。3。1工作终结至设备复役的程序 3。3。2设备检修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须向运行人员交代检修内容和尚存在 的问题,交代设备可否投运及注意事项。设备及系统如有改动,须按《设备 及系统异动管理》的规定进行,运行专工在该项异动执行前须进行相关图纸、 现场标识、运行规程的修改,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3.3。3设备或系统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须进行了技术交底,值长或单 元长应组织人员检查,有条件验收的须确认停役的设备或系统已符合复役条 件后进行验收,方可终结工作票.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作好交班记录,有验 收条件的值班值长或单元长须及时组织验收。 3.3.4运行人员在复役过程中发现还需由检修人员处理缺陷才可组织复役操 作时,应立即暂停操作或使设备恢复到安全状态并通知该设备或系统的检修 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理。该设备或系统需重新办理停役手续才能消缺的则应重 新履行停役手续。缺陷消除后,若已办过复役申请的,需要重新办理复役申 请手续,若按以上条例规定可以不办复役申请或不是重大缺陷及情况紧急可 由值长批准不办理复役手续,但运行人员必须作好记录,记入运行日志,若 超越原申请期限的网、省调管辖设备,由值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 汇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及发电部负责人. 3.4试运转: 3.4。1凡在未复役的检修设备或系统上需进行试运转、顶压试验时,则必须 填写试运转、顶压试验申请单,并提前24小时向值长提出申请。 3.4。2设备试转前,应由试转负责人检查试转设备的条件是否具备,其现场 的安全由试转负责人负责.运行人员应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再次进行检查 和确认,然后汇报班(单元〉长或值长.在得到可以试转的命令后,才可以 开始进行试转工作. 3.4.3电机单独试转可由检修人员进行,运行配合负责操作至具备可以启动 的条件即可.其它的试转由检修配合,运行操作.在特殊情况下,需釆取临 时措施的试转工作,检修必须在专业会签单上写明临时措施以及操作注意事 项和分工,经运行审核认可后,由值长组织双方人员执行. 3。4。4设备检修后若有异动或系统方式改变,应在试转前24小时向发电部提 交设备异动执行报告。由运行专工确认并编写操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才准试 转。特别重大的试转(试验〉的操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应经总工批准后方可实 施。 3。4.5特殊或重大的试转(试验〉项目,如汽机超速试验、冲管、超压试验、 机组甩负荷、厂用电切换等可能威胁人身安全和设备的项目,其试转(试验〉 方案由该项目承担部门提出条件和要求,由运行编写实施方案,总工组织审 核.按批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总工批准后组织实施,报送公司总经理和 分管副总经理 3.4。6所有的试转及试验的方案必须写清检修与运行之间的操作分工,明确 责任及设备管辖的分界点。其操作分工按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执行。试 转、试验的安全措施由运行实施并对其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3。4.7运行人员在接到设备试转申请单后,应检查 3。4。7。1确认试转申请单填写内容完备、正确。 3.4.7.2确认按规定应交回的工作票已交回。 3.4.7。3确认现场已具备试转条件。 3。4.7。4通知有关运行专职工程师,确定试转时间。 3。4.7。5按规定填写操作票进行操作. 3。4.8运行人员应参加试运转,检查设备试转状况,重点检查: 3.4。8.1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例如振动、温度、异声等〉,部件 动作是否灵活,设备有无泄漏. 3。4。8.2标志、指示灯、信号、自动装置、保护装置、表计、照明是否正确 齐全. 3.4。8。3核对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 3。4。8.4必要的保温工作已结束。 3。4.8.5检查现场清洁,妨碍安全及操作的脚手架已全部拆除. 4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发电部、工程部负责检查考核。 3。2本标准每月考核一次。 3。3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与《安规》相抵触. 1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发电部提出 本标准由发电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胡邦雄、邓维政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贵州粤黔电力有卩艮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发电设备限额管理标准 0/^0—216.03-200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发电设备限额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主辅设备及与此有关的运行、检修人员和生产管理 人员。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总则: 2.1.1设备限额是专业人员及运行人员保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事故处理及 事故分析的依据,为了保证安全运行,防止设备损坏和扩大事故,应认真做 好设备限额的管理。 2。1.2设备限额应包括下列内容: 2.1。5.1设备异常运行的报警值、跳闸值。 2.1.5。2备用设备自动投用,停止的投停定值。 2.1.5.3运行参数允许的变动范围。 2.1。3设备限额编制依据: 2.1.3.1国家颁发的法规、典规技术标准及现场运行规程. 2。1.3。2设备使用说明书. 2。1。3。3外方提供的设定值。 2。1.3.4外方联系单。 2.1.3。5调试总结和国内大机组的运行经验。 2.1。3。6设备异动执行报告. 2.2限额管理的职责范围: 2.2.1全公司设备限额由所辖部门负责编制,总工程师批准。 2.2.2设备限额因故不能适应而需要更改时,应由所属运行专职工程师书面 申请,并说明原因和技术依据,报安生部专职工程师审核并由总工程师批准, 申请书原件交资料室存挡。 2.2.3安生部根据批准后的设备限额定值申请,下发设备限额定值通知至相 关部门并落实责任部门,同时送公司相关领导. 2.2.4设备限额定值通知单交一份至档案室存档,并在值长处保留一份作更 改交待。 2。2。5运行现场应设设备限额更改记录本。 2.2.6设备限额变更后,应由所属运行专职工程师负责在设备限额更改记录 本上进行更改,值、单元长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定值向全体运行人员交待、布 置清楚。 2。2。7重要设备限额定值的修改,由安生部组织专题会论证,分管生产的副 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参加. 2。2.8设备运行时禁止超出设备限额运行. 2.3设备限额的管理: 2。3。1设备限额应定期进行核对,一般一年一次,发现不合适时应及时更改 申请. 2。3。2充分利用事故记忆打印装置,正确记录各种超限时间。 3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安生部、发电部负责检查考核。 本标准每月考核一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发电部提出 本标准由发电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罗毅、胡邦雄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17 贵州粤黔电力有卩艮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机组异常事故情况管理标准 0/^0—216。04-200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机组发生事故、异常情况时运行人员处理原则。 本标准规定机组发生事故、异常情况时设备维护人员的职责。 本标准规定机组发生事故、异常情况时安监人员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机组。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当机组发生事故、异常情况时,各岗位运行人员应立即进行事故分析、 判断、处理,并迅速汇报当值值长、单元长。值长、单元长应立即作出必要 的指示,各岗位运行人员应按事故处理规程,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尽快限制 事故发展,以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在确保安全的前 提下,尽可能保持非故障设备继续运行,事故处理情况应及时汇报上级. 2.2当机组发生事故、异常情况时,当值值长、单元长根据现场机组需求 如需要设备维护人员协助处理的,必须立即通知设备维护人员,设备维护人 员必须立即到场协助运行人员进行处理,同时汇报相关领导。 2.3当机组发生事故、异常情况时,当值值长、单元长应在立即通知安监 人员到场,安监人员应将机组事故、异常的原始资料进行保存,为事故、异 常分析提供正确、可靠的材料。 2。4当机组设备发生火警时当值值长、单元长应立即通知消防保卫人员和 汇报相关领导,在消防人员未到之前,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灭火,在灭 火过程中必须执行消防有关规定,不得违反消防相关规定导致设备或事故进 一步扩大。当消防人员到场后值班人员必须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处理。 2.5各类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未经调查不得任意变动〔抢救受伤者例 外>,如需立即抢修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及安监部门同意。 2。6值长应根据正常运行机组负荷情况及时作好负荷调整,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尽量保证负荷曲线出力。正常运行机组的值班员应加强监盘质量和作 好相应的调整,并作好相应的事故预想. 2。7在事故处理中,各运行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迅速正确执行上级指令, 对本岗位发生的事故、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紧急情况下按规程处 理正常后立即向上级汇报。 2。8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而交接班签名手续未完成时,应立即停 止交接班,交班全体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事故,接班全体人员可在交班值 长的指挥下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由交接双方值长决定是否 继续进行交接班. 2.9发生事故时,运行管理的领导及各运行专职工程师应到现场指导事故 处理,向值长提出必要建议,所发指令应通过值长向运行人员发令进行操作。 值长下达的指令必须清晰、果断、严防扩大事故,严禁越过值长直接指挥操 作或直接参与操作. 2。10事故处理完毕后,当值有关值班人员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经 过、对策、处理结果等如实详细地记录在交接班薄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 事故真相。下班后由安检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事故分析。 当事值人员尽快整理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并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2。11事故发生后的原始记录或操作报警打印不得随意涂改或取走,由安检 人员收取.如需作必要的标记,须经当事值值长或部门安全员同意。 2。12机组302的打印必须有安检人员在场,未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其他 人员不得擅动302记录。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安生部、发电部、工程部负责检查考核。 3。2本标准每月考核一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发电部提出 本标准由发电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李笋、胡邦雄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安生部负责解释 17 贵州粤黔电力有卩艮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运行岗位值班管理标准 0/^0—216。05-200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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