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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目录
1。内保处职责范围
2.内保主任岗位职责
3.内保人员岗位职责
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5.学校“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职责
6。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7.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8。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10。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1.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2.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3.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4。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5。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6。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7。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18.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19。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0学生外出登记管理制度
2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2.学校燃气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23.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24.学生休息室安全管理制度
25.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6。学校志愿消防队职责
27.家长接送学生制度
28。家长陪读安全管理制度
29.学生晨检、安检制度
30.内保人员一日工作规范
31。学校各类安全责任协议书
32.学校各类安全表册
内保处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制定学校安全保卫计划,实施安全保卫措施,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3.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总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检查安全漏洞和隐患.
4.负责对扰乱学校教学、工作秩序,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非法行为进行处理。
5.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保持与公安局的工作联系。对盗窃、破坏学校财产、诈骗师生财产、伤害师生的不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和处理。
6.负责学校的用电、用水、宿舍、部室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学校的消防、门卫工作.
7.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处理、调解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8。负责安排学校节假日值班、晚间值班,维护学校及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9。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各类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盗窃案件的发生.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起草、修订学校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并做好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相关临时性工作。
内保主任岗位职责
在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1。负责维护校内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制定学校综合治理计划、保卫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2。负责校内一般案件的处理工作,依法办案,不徇情,并认真做好案件记录。对大案要案必须及时向主管校长或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破案。
3.建立合理、有效的保卫工作制度,加强保卫工作的严肃性和严格性。
4.领导门卫把好第一关。坚决防范和制止社会上不法违纪人员进校骚扰,情节严重者,及时与校长和公安机关联系,送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负责护校巡逻工作。对电房、水房、灶房、锅炉房、财务室、库房各类康复部室等重点防范点,要加强巡视,并经常检查其自身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节假日和校内重大活动期间,应及早做出值班安排和夜间值班巡查安排.
6。配合政教处搞好学校安全纪律治理工作。坚持经常向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协助政教处做好违纪学生的帮抚工作和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工作。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对于各种不安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7。负责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保持校门口周围清洁卫生。
8。严格要求内保人员,执行《门卫制度》,保证警务室的窗口形象。
9.建立报告制度,对以下情况要及时报告:
(1)校内发生案件、事故,要负责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学校、公安机关和教育局,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2)教职工、学生一旦发生车祸、溺水、触电、摔伤、砸伤、食物中毒等事故及逃学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3)对师生因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受治安处罚以上者均应上报学校;(4)对有一定价值的信息情况要记载,重大信息情况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内保人员岗位职责
1.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工作期间不能擅自离岗或找人顶替。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作出门卫替班安排。
2.做好来客登记,对会见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要与其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严格禁止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3.上课时间,禁止学生随意进出校门.
4。公物出校要验明手续,须有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放行.
5。校门口严禁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6.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保持警务室内外卫生。
7。必须着安保服装上岗,安保警械器材应该放在醒目位置,会使用各类警械器材。
8。配合派出所搞好警民共建,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校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康复、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即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工作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制定《学校“一岗双责”制安全工作职责》。
一、岗位工作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二)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教务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五)政教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六)总务处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财务室、学生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七)内保保处主任: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协调并联系好综治、公安、文广新、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工作;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安全会议,;负责联系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到校作各类专题报告,并做好网络安全知识、家庭水电煤使用等的专题讲座;制定安全保卫处的职责、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遇有突发事件,要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
(八)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引导学生增强自律意识,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使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班主任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组织自己班级的学生及时送到校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好事情;班主任要明确了解学校应急预案中的相应职责,平时指导好本班学生各种预案的演练,启动预案时,冷静而快速地安置好本班学生的跑位、站位、路线,利用现有条件有效保护本班学生;若学生发生学生安全应急预案中的任意一种状况,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按学校信息传递程序处理,若未按此程序处理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班主任应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经常迟到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其去向,弄清原因,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对一些连续无故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校教务处、政教处备案;假期中要重点对双差生进行家访;校内外集体活动时,班主任做好活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如准备好常备药等),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活动;不得带领班级学生参加各种营业性演出;班主任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培养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冷静地分析、妥善地处理同学间或师生间等的不和谐现象;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学生因事离校的,班主任开具离校门条;每天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电器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做好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各项活动中予以重点关护;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九)任课老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上课时实施学生点名制,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不到位的学生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每位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十)宿舍管理人员:准时上岗,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岗;盥洗环节做到学生不离老师视线,并保持地面干燥,避免事故发生;按时全面巡查,重点做好女生宿舍安全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时检查宿舍水、电、煤及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宿舍安全;学生宿舍发生事故时,及时到场了解事故情况,作初步处理,并向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学生受伤的,进行止血等简单急救工作;严重的要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如发生发烧、摔伤、烫伤及其他较严重伤害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事故严重的,立即向校长汇报情况;负责宿舍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配置和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十一)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协助总务、卫生室把关抓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决不允许上岗;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和食品,并全面检查食堂内外的卫生;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定点采购、储存、初加工、享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做好寄宿制学生的用餐安全工作;确保食堂设备安全。
(十二)门卫:认真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建立台账资料;平时学生进校后,关闭学校大门;外来人员、车辆进校,要做到逢人必登、逢车必查,必须凭来访人有效证件登记,并致电被访人确认;在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在上课时间离校的,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或通过电话确认方可离校;学生在校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向110报警;凡师生携带学校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必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积极参加岗位安全应急培训,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监视技防设备运作,时时了解视频监控点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到位处置。
(十三)会计:按会计人员的各种职责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员工:负责本岗位各项安全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一岗双责”制工作的领导,负责推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校长(园长)协调统筹,分管安全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主管,各班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管理网络,积极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学校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恪守职责,相互支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工交叉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领导协调,由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对文件中空缺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职能工作的相应处(科)室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全局性安全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学校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组织本部门和本年级师生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
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实者,各校要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三)责任分解,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年级和每一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点。要制定考核标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作为单位综合考核、干部和教师评优评先、晋升、立功受奖、年度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监管,严格追究.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监管,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领导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事故查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五)制定方案,有序实施。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本通知学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本学校“一岗双责”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并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排查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各种事故隐患,并逐一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对重点部位、易发事故的环节,更应做好安全防患工作,为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此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流程:
1。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第一目击人应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同时告诉学生家长。
2。各部门责任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视事故性质、情节、后果等,临机决断,是否立即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通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施救
3.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学校领导应在1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上报乡镇教办和教育主管部门。
4。对重大事件,除初次报告外,根据情况变动随时进行阶段报告。
5。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在10日内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6.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二、安全事故的类别:
1。溺水、交通意外与人身伤害等报告制度;
2.各部室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3。防火、用电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4。饮食卫生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三、报告制度类别:
1.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即意外重大人身伤亡、集体或群发饮食中毒事件。当重大事故发生时,任何在现场的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按照 “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可以直接向校长室报告,以便学校更及时、更有效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加重,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2。一般事故部门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即一般偶发事故或较轻微事故.当一般事故发生时,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地报告给本部门责任人,由本部门责任人作出初步应急处理,再向校长报告。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3.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4。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5.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
全大排查。
2。各校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工作。在排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总务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每学年安全员对学校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室,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室解决不了的,上报到总务部门解决。
4.对学校灶房、餐厅、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6。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9. 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1。为做好学校事故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有效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总局2016年度工作要点等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长,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课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隐患。
3.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安全隐患实施监督管理,学校对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别负责整改落实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
4.学校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包括:
(1)上级部门来我校督查发现的事故隐患;
(2)县教育安全股提交的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
(3)报请县教育局进行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
(4)群众举报经核实后需要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
(5)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安全问题。
5.学校向总务处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内容包括:
(1)事故隐患名称;
(2)督办事项;
(3)整改完成期限。
6。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隐患治理期限,一般隐患不超过5天,重大隐患不超过30天,需要延长时间的,制定具体的安全保障方案,报县教育局安全股批准后实施。对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及时向教育局安全股汇报。
7。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总务处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监控“六落实".整改结束,经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写出整改完成报告。
8。学校应当按时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整改的,将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及时造成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拨打”110"、"120"电话。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第一阶段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第二阶段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第三阶段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通过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离开座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考勤,实行点名制,严格核实学生缺勤情况,及时填好考勤记录。
3。各任课教师应有所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通过教务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11.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到教室带领学生,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教导处。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 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7.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它室外课
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避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到校、离校,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逃学.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学,必须请假时,要由家长电话通知班主任,或递交带有本人和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行路、骑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高年级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时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不互相打闹、追逐,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3.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步行进出校园。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要按各班指定的位置整齐停放并锁好,严禁乱停乱放。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以及恐怖、骇人、易扰乱教学秩序的动物、植物、玩具等进入校园和课堂。
5。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手机、MP3/4等,也不准将随身听、游戏机、电子辞典等带进校园。
6。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先天性不宜进行剧烈运动和体力劳动的疾病(如心脏病等),或有特殊病史、特异体质的,不得隐瞒、漏报。应事先由学生或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以便学校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有序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抢行、不拥挤、不起哄、不推拉,严防挤压踩踏等事故发生。如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疏散或避险,要听从老师指挥,及时、有序、迅速撤离险境,准确到达指定的安全地点。
8。上体育课、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程,要听从老师指挥,按有关安全规则和要求进行,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9.严禁在教室和走廊等教学和办公场所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摔伤、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
10。严禁在教室和校园内或向窗外和校外抛扔任何物品,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11.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房屋、围墙、球架、校门、旗杆、树木等有危险性的地方。自觉远离已警示严禁靠近的危房、险物。特别是在风雷雨雪等灾害性天气里,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险境、学会自我保护,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报告,主动就近就医,防止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13.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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