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会日常考核细则及纪律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本考核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学生会工作为主要内容,从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德:考核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品质,主要看是否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否遵守学生会的规定和各项检查要求。考能: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
2、要看是否熟悉本部门的工作。是否具备与现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是否优秀,是否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工作效率.考勤: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主要看是否热爱学生会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恳,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对工作方面提出新见解,研究新情况,是否有创新精神.考绩: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成绩,主要看是否认真完成学会布置的工作。是否在一段工作时间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生会日常工作纪律一、开会1、开会不得迟到、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请假。2、开会时不得看书、报刊杂志、不得吃东西.3、开会时不得使用手机。二、工作1、各部门应及时、认
3、真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如有违反,学生会将提出批评.各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在无组织安排两部或多部一同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之间互不干涉彼此工作,如要支援,应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上报考核部门,原则上不予私自接(插)其他部门的工作。2、各部部长和干事应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工作上决不能推诿扯皮。如有上述现象,主席团将提出批评。3、各部部长应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负责,落实好工作。各部干事应全力配合部长的工作,服从部长安排,对于部长交给的工作不得推脱.各部部长应合理、平均分配工作,不得把所有的工作都交予一人,如有发现,主席团将提出批评。日常考核细则总体说明:
4、一、 学生会对部门考勤实行量化评分制,起评分为100分,为积分浮动制。二、 每月排名第一的部门为优秀部室,排名在前五名的成员为优秀学生干部。三、 各部部长负责考核本部门干事,分管主席考核分管部门。由办公室于月底制作学生会工作量化明细表。四、 学生会日常考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五、 学生会成员如有违反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并受到纪律处分的,主席团可以撤销其职务。考核内容、工作方面(1)、各学生会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无故拖延者扣1分人次,不按时完成者扣2分人次,工作被动且不能以身作则,造成不良后果者,扣3分人次。对圆满完成任务的部门,部门加3分,主要负责人加2分,协助完
5、成任务者加1分。对不能完成任务或不按时完成又没有向主席团解释原因的,主要负责人扣3分,有关人员扣2分;(2)、各学生会成员中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同学反映差,经查证属实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通报、直至撤职处理。内部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4)、在工作中积极性不高或经教育尚未改正的,扣3分;(5)、各部必须把每次活动后的活动材料一星期内交至办公室,不按时上交的,扣部门3分;(6)各部或个人,随意损坏、丢失办公室档案、学生会财物等,扣3分,并须给予相应赔偿;(7)部门上交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各类材料等必须书写整洁,敷衍了事者扣2分/次,主要负责人扣2分/次。(9)、一月内请假累计超过2次(含
6、2次),以后每次扣1分;(10)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对领导分配工作不服从者,扣5分/次,认为所分配工作确有错误的,在坚决执行的情况下可向主席团直接反应情况.2、会议制度方面(1)、召开会议时不带记录本记录者扣2分/次;(2)、无故迟到者或早退者扣3分;(达3次及三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3)、无故缺席者扣4分。3、值班方面(1)、值班人员每天必须赶到办公室签到,未签到者扣2分次,迟签、早退者扣1分次,按规定请假并由学生会内部人员代值的,不扣分;无人代值的,扣1分次。(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工作并登记相关问题,未做登记者视情节扣1
7、4分次.4、其它扣分标准(1)、学生会成员违反校纪校规扣5-10分.(2)、学生会成员有不团结现象视情况扣35分.(3)、学生会各部工作不协调,干部之间不积极配合,视情节扣35分。(4)、在工作中出现包庇,隐瞒事实的扣3-5分。(5)、日常工作,如被普通同学多次提名投诉扣35分。(6)、把学生会的内部或保密文件传出去,视情节轻重扣510分。(7)、以学生会名义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严重的免除学生会职务。5、其它奖分标准(1)、在完成本职工作后,主动帮助其它部门完成任务,根据工作态度及工作成绩加13分;(2)、向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者加12分/次;(3)、积极参加各类报刊、网络文章的
8、投稿且被录用者加25分/次;(4)、获得学生会内部以外的各级奖励者加3分/次。(5)、对学生会安排的临时工作,应主动配合,认真完成,酌情加15分/次.(6)、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加13分/次(7)、部门积极自主开展活动的,加5分/次;成员加2分/次;注重与其他部门团结合作的,另加3分/次.(8)、部门全勤的,加5分,成员加3分(9)、部门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的,加3分/次,成员加2分/次。考评说明:1、考评组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考核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包庇,不徇私.2、每个月的考评成绩必须于每月底办公室进行整理。考核成绩于下月初在例会上公布。3、如果各部门成员对考核成绩有疑问或不满,可向相关部门的部长提出申诉。4、考评成绩从贴出时间起一个星期内,如果无人质疑考核成绩,则认为各部门对考评成绩无异议,同意相关成绩.5、以上考核条例如遇特殊情况可按实际情况针对性处理。6、以上所有考评内容如发现有违规操作者将按照相关考核条例进行处理.7、如有发现包庇、隐瞒等现象,可向主席团反映。主席团须及时的了解调查事情的真相,并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理.8、以上考评针对对象为法学院学生会的所有成员,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