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二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绩效,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以教学工作为重点,实施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注重工作实绩,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以德治教,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的原则。
考核的时间及范围
一、考核时间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末进行。
二、考核范围:全体专任教师(含实验、实训教师、“双肩挑”、兼课教师)。
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师德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本年度完成教学任务的数量和质量、教科研工作和其他工作等情况。除师德表现外,其他项目赋分量化,详见附件1、2.
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从称职等次中遴选,不超过10%,且在学院内公示后确定。
一、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优秀”等次:
1.参加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2。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未达到系部教学平均工作量的;或专任教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低于45分的;或系部考核组评分低于15分的。
3。实训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未达到系部教学平均工作量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实训、实验教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或系部考核组评分低于10分的.
4.“双肩挑”、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低于30分的。
5。经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的.
6.事假累计超过5天,或病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
二、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经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的。
2.专任教师、实践教师综合考核得分在70分—60分之间的;“双肩挑”、兼课教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低于25分的。
3。“青蓝合同”履行情况考核不合格的。
4.事假累计14天以上30天之内(含30天),或病产假累计30天以上60天以内(含60天)的。
5.未完成本人岗位职责中年度内应完成的规定任务的。
三、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定为“不称职"等次:
1.政治素质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有严重言行错误或参加社会非
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的.
2。师德失范,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属实的。
3。经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的。
4。专任教师、实践教师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双肩挑”、兼课教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低于20分的。
5。其它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各系部根据本考核办法,成立由系部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代表、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程序和考核小组人员名单向全体教师公布.
二、参加考核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我小结,填写《紫琅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学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向考核小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质管处向各系部考核小组提供学生评价、课堂听课及各类教学检查结果。
四、科产处向各系部考核小组提供教师科研、教研立项及成果获奖情况。
五、系部考核小组对照教师考核评分标准,在教师个人自我小结,考核小组审核各类有效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对教师进行客观、全面考核评价,并拟定考核等次。
六、系部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本人时,采用回避制。
七、教师的考核结果,经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由系部通知至本人。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天之内,书面向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院考核领导小组复议后在十五天之内将复议结果通知其本人。
附件1.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学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学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3。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学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4.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学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学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系部 姓名
考核项目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得分
备注
学生满
意率
(15)
15
学生满意率得分为督导室每学期进行的评教平均值, (90分以上)为15分, (75-89分)为13分,(60—74分)为10分,60分以下不得分
督导室
提供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55)
教学工作量
10
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若承担教务处批准的三门及以上课程,则本学期的基本工作量按原要求的90%计算)得10分;本学期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比较,每少5个百分点减一分(不足5个百分点,不扣分)
按教务处审核后的工作量计算
期末考试不及格率
10
不及格率以20%为基准,每超过5%扣1分
本人依据期末考试结果填报
★
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情况
10
无故未参加教研活动,有一次扣一分;拒绝参与编写课程大纲,有一门扣一分;拒绝参加实验实训室建设,有一次扣一分;拒绝接受教学相关任务(含教改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学生实习实训指导工作等)有一次扣一分
由系部统一填报
作业小测验布置及批改情况
5
按授课计划要求,少一次作业布置或批改扣一分,少一次测验扣两分
教研室为主检查,系部和督导室抽查
★
辅导答疑工作
5
辅导答疑缺一次扣一分
教研室为主检查,系部和督导室抽查
★
教学检查情况
10
教学检查包含督导室、教务处、系部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日常教学检查反馈情况,有未达标准项目一次扣一分;学生迟到、早退和旷课人数超过10%以上学生数扣一分/次,20%以上扣二分/次
系部和督导室抽查
★
教学事故
5
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3分,二级教学事故扣5分,一级教学事故由院级处理
质量管理处提供
★
系(部)考核组评分
(20)
20
系部考核小组根据教师完成其他工作态度及质量完成情况也可参考教师互评得分赋分
系部考核组提供
教科研
(10)
10
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任务不得分
本人提供,系部考核
加分项
青蓝工程
履行青蓝工程合同并检查合格加3分
人事处提供
荣誉奖
院级、省级、国家级荣誉奖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5、4、3分,8、6、5分;岗位职责要求以外的省级、国家级论文、教科研项目加分参照荣誉奖加分
(荣誉奖一般指教师参加公开课、技能比武,或指导学生等教学类的比赛获奖)
本人提供,系部考核
注:加“★”号为“双肩挑"、兼课教师考核项目,满分为35分.
附件2
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学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系部 姓名
考核项目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得分
学生满
意率
(15分)
15
学生满意率得分为质管处每学期进行的评教结果平均值, 优秀(90分以上)为15分,良好 (75-89分)为13分,合格(60-74分)为10分,合格以下不得分。
质管处
提供
教
学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70分)
学生技能考证通过率
10
学期通过率≥85%得满分; 70%≤通过率<85% 得8分;通过率>60%得6分;通过率〈60% 不得分.考核期内无技能考证的,以所授实训课程的考核成绩及格率比照评分.
系部依据学生考工结果填写
参与教研、实验室建设情况
10
参与教学建设情况,指参与编写实训教学大纲、指导书,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接受教学相关任务(含教改工作、毕业设计、毕业实践指导工作、学生实习实训指导工作等)。拒绝接受上述任务的,有一次则扣减1分。
由系部考核填写
实训作品评价或报告批阅情况
5
按授课计划要求,对学生实训作品评价或实训报告批改。少一次扣1分。
教研室为主检查,系部和质管处抽查
教学检查
安全
10
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发现一次,扣2分;已进行安全教育,但未填安全教育登记表的,发现一次扣1分;学生着装不合要求,有1人扣1分.
教务处、质管处提供
文明卫生
10
指实训教学现场规范、有序、整洁。有严重脏乱差现象的,发现一次扣3分,有一般脏乱差现象的,发现一次扣1分.
教务处、质管处、系部、实训中心(小组)负责人
实习指导工作
10
实习指导工作指耐心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分析解答难点。学生无投诉得10分,有投诉一次扣2分;坚守岗位,不串岗、脱岗。发现一次串岗或脱岗扣2分。
质管处、教务处、系部实训中心(小组)负责人提供
安全责任事故
15
考核期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得15分;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10分;发生较大事故,每次扣15分;若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学院直接处理。
按安全责任事故报告统计
考核组评分
(15分)
15
考核小组可参考教师互评得分及该教师参与院级科研课题、指导学生技能大赛参赛、获奖等情况赋分。
系考核组提供
加分项
(10分)
科研、教改
10
院级、省级、国家级荣誉奖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5、4、3分,8、6、5分;岗位职责要求以外的省级、国家级论文、教科研项目加分参照荣誉奖加分
(荣誉奖一般指教师参加公开课、技能比武,或指导学生等教学类的比赛获奖)
由系部、教务、科产处确认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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