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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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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分管理规定 学生操行分是对学生在校表现的量化考察,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标准。操行分是按学期进行量化,每一个同学的学期初始操行分是80分,根据学生表现进行加减,学期操行分不能低于60分,否则就有劝退风险;在校学生参与一切评选奖学金、助学金的硬性条件是学期操行分大于(含等于)90分,望同学们好好表现,争取人人具备评奖、助学金的资格。 第一章 学生操行分的加分情况 学生操行分加分条件的设置是本着鼓励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出来的,请各班严格按照操行分管理规定执行。 1.在保护国家或集体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者,受到学院、省(市)、国家表彰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 2.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和其它见义勇为行为,受到学院、省(市)、国家表彰者分别加5分、10分、15分. 3.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受到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表彰者,分别加3分、5分。 4.担任学生干部学期考核合格(学生会的干部需要所在组织开具考核合格证明,班委干部由辅导员老师考核合格),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1)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干部加6分,干事加3分。 (2)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副部长以上干部加4分,干事加3分. (3)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加4分,其余班委干部加3分。 (4)担任学生寝室室长每学期加2分.(前提所在寝室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5)身兼数职者,按担任学生干部的最高职务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5.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重大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或其它社会公益活动者,在其中充当一般工作人员的,一次加2分. 6.在寝室文化建设活动中评为先进寝室的,寝室成员按星级寝室对应等级每次每人加2—5分,其中文明寝室每人加2分,全校十佳寝室每人加5分。 7。晚自习课前演讲的同学一次2分,每学期不能超过4分,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团日活动参与同学,一次2分,不设上限,由团支书负责统计。 8。积极参加国家、省、院系举办的文艺演出活动,上台表演的同学,分别加10分、8分、4分。 9.劳动委员可综合每学期班上同学打扫教室、寝室等活动中的表现,可以适当给表现突出的同学加1—3分,团支书可综合每学期班上同学团日活动参与情况,可以适当给表现突出的同学加1-3分,加分必须做到有理有据,让班上同学信服。 10。班集体被授予省级、校级奖励的同学,所在班级每人分别加4分、2分。 11.每学期出全勤并无任何违纪行为者加5分(因公请假或学院组织的活动除外)。 12。被授予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先进个人称号的,每次分别加10分、8分、4分(同一荣誉以最高档次为准)。 第二章 操行分的扣分情况 学生操行分的扣分条款是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为依据,结合班级学生日常行为制定的,本着规范学生行为、帮助学生成长为目标,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校级班规,不要违反一下条款. 1.无特殊情况,不参加打扫卫生者一次扣3分,未按时打扫卫生者扣1;未打扫干净,给班级扣分,打扫卫生者每人扣1分。 2.学习考勤管理扣分情况 (1)课堂和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扣4分(按规定请假除外)。 (2)上晚自习被检查人员检查没有记名消到者扣2分. (3)不遵守课堂纪律,或者晚自习纪律,随意说话,随意走动,每次扣2分。 (4)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院、老师或学生干部安排布置的学业或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2-4分. 3.纪律考勤管扣分条款 (1)不服从管理,顶撞教职员工或学院其它管理者,视情节扣4—8分 。 (2)有偷盗行为为者一次扣10分. (3)故意损坏公物或者他人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扣5分. (4)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者每次扣10分。 (5)在校期间私自下河或池塘游泳,洗澡者每次扣10分。 (6)请假的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未出示者按未请假处理,每次扣5分。 (7)获得学院、系(部)行政处分者每次扣10分,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4。寝室扣分情况 (1)查寝时不在,也未消到扣3分,夜不归寝者扣5分。 (2)寝室卫生较差,被学生会检查卫生扣分的,寝室成员每人扣3分。 (3)寝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被学校老师、学生会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一次扣10分,其他成员一次扣6分,寝室成员全部取消评优资格。 (4)私拉乱接电线的,寝室成员一次扣6分,寝室成员全部取消评优资格。 (5)寝室内不允许使用吊床、吊椅,违者按违规处理,使用人一次扣3分. (6)寝室养宠物的(寝室坚决杜绝饲养老鼠、蟑螂),全寝室成员一次扣5分. (7)寝室内不能从事开设小卖部等商业活动,违者当事人一次扣5分。 (8)寝室内严禁吸烟,违者一次扣6分,罚抄写《学生管理规定》一遍. (9)寝室内部严禁保存带杀伤性的物品、工具,菜刀、榔头、钢棍、酒瓶等,违者全寝室每人扣2分. (10)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弃物、烧火取暖,违者寝室成员每人扣10分。 5.无特殊理由不要请假,请假会被扣相应的操行分。请假1—3天的扣操行分1分,请假3天以上的扣2分. 6.在学期期末考试挂科的,一科扣6分,望同学们努力学习不挂科. 7.开班会的考勤,按照上课考勤执行. 附则 1. 操行分由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负责统计,每两周公布一次操行分加扣分情况.班委干部在负责加减时,一定详细注明班上同学加扣分原因,以免引起班上同学的非议。 2. 班委干部在第二学期开学一周之内,计算出上学期班上同学的操行分,向班上同学及时公布,并发给辅导员老师,作为评奖评优依据.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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