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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休假、请假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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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请休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综合计时工作制 一、中心一般实行每天8 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 天标准工作周制度,每周工作40 小时. 二、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中心要求每位员工准时上班以体现员工工作的可靠性,在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时,出勤状况将被考虑在内。 四、部分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享受弹性工作时间。在保证其工作时间不低于每周40 小时的前提下,上班时间可相对灵活调整,弹性工作时间需要由中心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 考勤 一、各部门对员工在工作时间的出勤和缺勤情况,必须逐日进行检查和登记,并在班组、科室、处室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二、出勤包括:正常班、加班、夜班、出差;缺勤包括:事假、有薪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工伤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休长假、带薪年休假、旷工等。 三、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离生产(工作)岗位,以及假期己满未经批准续假尚未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对于旷工的员工,考勤人员必须及时报中心主任。对于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30天的员工,综合办公室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四 、 其他 1。员工各种假期应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请销假手续.各部门考勤人员要严格管理,认真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 2.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考勤规定,违反规定的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加班管理 第五条 加班管理程序 一、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必须延长员工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因工作需要,中心可以安排员工进行超时工作,员工进行超时工作前,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行超时加班,未履行前述手续的加班将不获补偿。 三、操作和服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各部门要安排相当的休息时间进行换休。填写《换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换休。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换休完,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果不能安排换休的,支付加班工资. 四、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有薪事假,延长工作时间的不支付加班工资。 五、下列情况不视为加班: 1.全民节日去开会。 2。节假日参加集会、军训、游行以及工会组织参加会演,排练、体育比赛、集体参观、政治活动等。 3.外出活动和因公出差。 第六条 加班工资 一、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本人日基本工资的300%。 二、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基本工资的200%。 三、正常工作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基本工资的150%. 第三章 休假管理 第七条 法定假日各部门应安排员工休假,在假日中,不能中断生产、工作的员工(不包括假日轮流值班人员),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每周六、日为公休日.实行其他工时制度的员工按此标准换算休息时间。 第九条 其他假期 一、事假 1。员工确因有事需本人处理的,要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事假,经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后方有效。员工申请1天事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含3天)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报中心主任批准. 2.新增员工在试用期间,一般不能请事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应持本人申请,按上述规定的手续办理. 3。经批准的事假期满后,仍不能上班,应向单位出具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 4。连续事假一般不得超过20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 二、病假 1。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持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并及时交考勤人员登记方有效. 2。员工异地休假期满患急病需要续假的,必须取得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的急诊证明,方可按病假处理。 3。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工医疗的,持定点医院证明,按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三、婚假 1.员工本人在工作地结婚,持结婚证可请婚假3天。 2。员工符合晚婚条件的,持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证明,另享受15天晚婚假. 3.员工配偶在外地,本人申请到配偶地结婚,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四、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需本人料理的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如到外地办理丧事,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五、产假 女员工产假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产假期满,本人申请休长假的,需经中心主任批准,休长假时间最短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哺乳假 女员工哺乳的婴儿未满十二个月的,每日工作时间可哺乳两次,每次哺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其哺乳的往返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分钟.所用时间按工作时间计算. 婴儿超过十二个月后,一般不再给予哺乳时间,若婴儿身体衰弱,经医生证明后,可酌情延长哺乳期;若婴儿满十二个月正直夏季,哺乳期可延长一至两个月. 七、计划生育假 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八、探亲假 暂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 九、带薪年休假 1.各部门在确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和不另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休假期限如下: 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每年休假五天; 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七天; 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 2。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天数30天、累计病假超过60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且下一年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3。实行轮休制度的员工不实行年休假。 十、有薪事假 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确因有事需要本人处理时,按事假请假程序规定,可向单位申请有薪事假,经批准后使用;有薪事假连续使用一般不得超过8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不跨年度累计计算;假期期满仍未上班的,应办理续假手续,累计超过12天的按事假处理。有薪事假不作为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休息休假的时间. 十一、除事假外,各种假期的期限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第十条 其他 一、员工各种假期应由本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综合办公室要严格管理,认真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 二、员工要做到有事请假,事后销假。 三、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考勤规定,违反规定的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 《员工考勤卡》 二 《请假申请单》 三 《加班申请表》 四 《换休单》 五 《出差申请单》 10 附表一 员 工 考 勤 卡 片 部门: 考勤月份: 月 编号                   序号 人员 出 勤 状 况 出勤工日 公 缺 勤 统 计 加班 夜班 年休假 备 注 考勤符号:正常班/;公出/W;旷工X;病假△;事假○;婚丧假$;加班加;夜班夜;公休休;探亲√; 休 病 探 工 疗 婚 产 事假 星期 节日 产假___产假___;学习___学习___;工伤假___工伤___;年休假___年休___; 日 假 亲 伤 养 丧 假 有薪 无薪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22 11                                                                                                                                                                                                                                                                                                                                                                                                                                                                                                                                                                                                                                                                                                                                                                                                                                                                                                                                                                                                                                                                                                                                                                                                                                                                                                                                                                                                                                                                                                                                                                                                             本月新增人员: 本月减少人员: 备注:请按员工实际出勤情况认真填报. 领导审核: 制表人: 附表二 请假条 姓 名   所属部门 岗位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天 数 请假类别 病假□ 事假□ 年休假□ 探亲假□ 婚丧假□ 产假□ 其他▁▁▁▁ 请假原因   部门领导意见     中心领导意见 备 注 附表三 加班申请表 姓 名   所属部门 预计加班时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原因 部门领导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备 注 附表四 换休条 姓 名   所属部门 换休时间 部门领导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备 注 附表五 出差申请单 姓 名   所属部门 岗位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天 数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部门领导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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