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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安全保卫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 公司设保卫部,负责公司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 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区、库区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部门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区、库区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公司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7、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建筑物;
8办公区及库区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七条 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产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八条 落实防盗措施:
1、库区、办公区应设有门卫;
2、财务室、档案室、库房、计算机室、药品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和电子监控设备,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4、公家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九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睡岗或干与值班无关的事。
二、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轮流在单位住库带班,不得擅离职守,并督促检查值班人员按时巡逻.
三、值班人员严禁喝酒、赌博、戏耍,如饮酒不能担负安全值班工作者按旷工论处。
四、发生案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不得耽误时机.
五、值班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不间断巡逻检查,并做好巡逻检查记录。
六、值班人员对调出物资,一律凭出门证放行,并做好检查登记工作,决不允许易燃、易爆、有毒物资与危险品带入库区,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三节 巡逻制度
一、维护单位内部的工作秩序,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巡逻人员是按公司要求与部门安排,必须24小时在库区内巡逻,风雨无阻。
三、对重点防范部位应勤于查看,重点是落实“四防”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四、发现案件及时向带班领导、保卫部长报告,并认真及时地保护案发现场。
五、夜间巡逻期间不得扰民,影响他人休息。
六、值班、巡逻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七、巡逻人员是服从命令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忠于职守,巡逻结束后认真填写巡逻记录.
第四节 门卫制度
一、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着装整齐,佩带明显标志.
二、严格检查出入库车辆,做好出入库车辆与人员的登记工作.
三、凡进出库区拉运粮油的车辆必须一律出示出门证,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才能放行,因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造成粮油物资损失的由门卫人员承担。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将与业务无关的推销人员进入办公区、库区和家属区进行推销活动。
五、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准在库区内停放,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保卫部长同意,经检查登记后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门卫实行昼夜轮流值班制度,不准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溜号、串岗、打牌、喝酒、睡觉等,一经发现,对门卫人员进行处罚。
七、门卫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对当天遗留下来的事项要做好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接早交。
八、对当天的报刊、信件要负责接收,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领取分发。
第五节 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库内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粮油物资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事故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法规制度,结合本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生火,违反者罚款100元,对负责本岗位工作的职工每次罚款100元。
二、严格做好全公司粮油、财产、物资、人员的安全,积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节假日根据情况,各部(部)室向保卫部报送值班人员名单,由保卫部统一安排。
四、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值班期间严格交接班手续,坚守工作岗位,对出入库的车辆、人员要严格检查.商品物资出门必须要有出门证和有关票证,否则一律不准放行。任何人不得以口头向门卫说情,让物资、商品等出门,谁放行,一切后果由其负责。
五、夜间装卸车辆,出入库等作业,门卫人员应做到迎进送出,严禁外来装卸人员携带库内任何物品,如他人发现按其金额对门卫人员进行处罚。
六、夜间住库,值班必须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带班,由保卫部提前编制值班和住库人员名单,挂牌通知,带班人在值班期间全面负责,雨、雪季节各部(部)室按自己的区域疏通水路,严防水灾发生。值班人员加强库内巡逻,因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发生经济损失者,由有关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七、严禁库内留客住宿、停放外来车辆,特殊情况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留宿或停放车辆,并向下一班带班负责人交待清楚。
八、定期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施,更换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防止损坏、丢失等现象。
九、发现本公司职工有盗窃或坚守自盗行为,除退回脏物外,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节 安全防火责任制
一、值班人员是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登记和对外来人员防火宣传监督工作,收留火种,对进出库区的车辆一律要加戴防火帽。
二、负责本库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制度,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三、熟练掌握本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练报警程序。
四、定期检查养护消防设备,及时更换失效药剂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零部件。
五、整个库区确定为禁火区,确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征得消防负责人同意,并由保卫人员在场监督使用.
六、电气线路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否则后果由违反规定的当事人承担。
七、发现火灾,由执勤人员立即向带班负责人汇报,并组织扑救,同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
八、要及时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消防部门人员查清火灾发生的原因。
第七节 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及消防法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要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常识,做到经常性的实地训练,对公司重点部位加强防范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三、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义务消防队的执勤,灭火战斗,业务训练,均参照公安部消防部门编发的有关条令,规定执行,对本单位的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防火、灭火水平。
六、要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定期进入责任区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掌握第一手资料,逐步建立防火档案。
七、要建立健全执勤制度,实行昼夜执勤巡逻,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第八节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种消防器材要建立登记册,每季度要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
二、公司所有员工要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
三、消防器材要统一编号,并要按要求放在规定的位置,实行定人、定位.
四、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如有损坏,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及时维修、更换.
五、消防器材不准借用或挪作他用。
第九节 用电用火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粮油物资及器材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电器设备、线路是专职员工按照规定操作。
二、闸刀、保险箱必须使用额定保险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
三、不准用电热器、电炉子等进行烧水、取暖,不准乱拉电源.
四、库区内不准吸烟,使用明火,不准将易燃品带进库区,如有违反将处100元以上罚款。
第十节 安全员制度
为了维护库内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粮油物资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四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员负责全库各项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对各种不安全因素有权向所属科(部)室提出整改措施。
2、安全检查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徇私舞弊,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安全检查人员对公司药品库、器材库、出入库现场正在运行的粮油机械等重点防范部位应勤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查处,排除不了的及时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汇报,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
4、安全检查员要按公司规定24小时在库内进行巡逻检查。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节 安全检查发布制度
1、无论是安全检查员的自查还是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的抽查、定期检查,都要对当天检查情况进行发布,确保公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安全检查员每天24小时定时、不定时对库内药品库、器材库、出入库现场正在运行的粮油机械、熏蒸现场等部位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安全检查员、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应对当天未完成的工作,要认真细致的向下一班人员交接清楚,并督促认真检查落实。
4、安全检查工作必须坚持一日一发布、一周一总结、一月一考核、一年一评比.
5、对因玩忽职守等因素造成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必须要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并妥善处理。
第十二节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各项工作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检查员必须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防止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
3、安全检查分定期(包括:“两节”、春季粮油普查、五一安全大检查、秋季粮油普查、“国庆”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每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认真登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5、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必须要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并妥善处理。
第十三节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机械设备的使用的管理,提高机械制备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储粮兰州分公司有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 所有机械设备归综合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使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 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三) 使用过程中要爱惜使用,使用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四) 使用结束后,要认真清理干净所使用设备,及时归还综合部,并办理清相关借用手续。
(五) 综合部要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 设备使用的检查及检查内容
1、 开机前应检查机械设备传动装置和被托动装置以及传动装置的连接部分有无异物,周围是否堆有影响机械设备运转的异物,有无人站在危险位置,检查各种开关设备和装置有无异常,当确认无危险时,方可合闸,应先合控制开关,再合操作开关。
2、 开关设备的操作者站在开关右侧,面对电动机和被拖动机械,观察传动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
3、 各种开关的操作方法
(1) 按钮:要一按到底,动作要快,不可作断续的点按。
(2) 瓷底胶盖闸刀开关:合闸时要向上推足;分闸时,要向下拉到底.
(3) 负荷开关:切不可开盖进行分、合闸操作。
(4) 自动空气开关:操作时动作要快,用力不需过快,用力不要过猛,以免折断操作手柄。
(5) 组合开关:
4、 在机械设备运行中,必须经常对其进行监视,监视内容包括:旋转方向、传动装置如皮带、齿轮是否跳动、电动机是否过热、滚珠或滚柱轴承是否发生响声。
第十四节 防汛、应急责任制
一、值班巡逻人员要按制度要求,坚持24小时不定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发现洪灾或其它突发性事故,值班巡逻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报警(电铃),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灾情.
二、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值班人员、住库应急人员以及装卸工等所有的力量进行组织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向公司领导汇报灾情。
三、如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全公司干部职工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舍小家顾大家,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抗灾抢险等工作。
四、防汛领导尚未赶赴现场时,带班领导要负担起统一指挥的任务,统一调配防汛人员、防汛物资等。
五、防汛应急人员要做到保障有力,作风过硬,确保国家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损失。
六、值班巡逻人员因失职或防汛应急人员退缩等,使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受损失,视情节轻重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五节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储粮化学药剂的储存和使用管理,确保在发生突发性储粮化学药剂事故时,使事故危害及影响处于可控制状态,保证事故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证人身安全及中央储备粮等财产的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
《危险品化学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自2006年11月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自2006年8月发布;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2007年1月起施行;
《中储粮兰州分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自2007年2 月起施行.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危及人身及中央储备粮等财产的安全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储粮化学药剂是粮食仓储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管理不善、防范不力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在储存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丢失等事故;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在废弃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中毒、环境和水体污染等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好储粮化学药剂的储存、使用和废弃等工作,不断提高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管理水平.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分级负责制,储粮化学药剂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本单位为主.
1。4。3属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
1.4。4以人为本,注重环境.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工作以确保人身、环境安全为首要目标,尽可能减少人员伤害,降低环境污染,减少损失。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本公司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体系是分公司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体系的组成部分。
本公司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体系应急领导小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见图一1)。本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总经理担任,各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应急领导小组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图—1
2.2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2。1本公司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⑴贯彻落实有关危险品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省公司、分公司有关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
⑵组织成立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开展全员应急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
⑶提前准备抢险救援物资并做好日常工作.
⑷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遇到突发储粮化学药剂事故时得到有力援助.
⑸出现储粮化学药剂事故时自行启动应急预案,运用一切力量保证职工人身和中央储备粮等国家财产安全,并及时按照程序上报。
⑹组织或协助组织储粮化学药剂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本单位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安全预警系统和应急资料库,实现对本公司储粮化学药剂从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控。储粮化学药剂库和熏蒸仓房必须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巡视或看守.当产生药剂泄漏时,要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现场人员知晓,向分公司报告,并视情节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指导思想
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加强监督检查,重在防范。对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对,要准备充分,尽可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并将损失降到最低.
3.2.2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⑴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够将事故加以预防和控制.
⑵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落实事故抢险责任人和抢险队伍。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特点,本公司组建抢险突击队、安全保卫队、后勤服务队、救护队等,并配备事故应急技术指导组。
⑶处置方案准备.根据储粮化学药剂储存、使用和废弃中的作业特点、环境状况、管理与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置方案准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安全防护能力和辨识能力,学会自救互救技能。
⑷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制度、查预案、查通信、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分极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储粮化学药剂事故的预防
⑴对储粮化学药剂事故的预防要从购买审批开始把关,要严格控制药剂购买的品种、数量。药剂购买人员要对药剂质量负责,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⑵药剂运输由专人、专车运输。
⑶药剂要存放于符合要求的药剂库内,由专人看管和发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剂领导审批手续。
⑷在进行粮食熏蒸作业时,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具作业,熏蒸仓房周围要设立警戒线。
⑸熏蒸时药剂投放要严格遵守规程,避免熏蒸时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⑹对储存药剂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防止药剂泄漏或丢失。
⑺当发生洪灾、火灾等灾害危及药剂安全时,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及时、快速、有效为原则,在确保职工生命安全避免或降低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4。2应急报告
4。2.1报告程序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向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4.2。2报告内容
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企业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储粮化学药剂名称、数量。
⑵人员伤亡情况。
在处理过程中,应尽快了解事态进展情况,并随时报告。
4。3应急响应分级
4.3.1事故分级
⑴符合下列条件的为IV级
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
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II级
a.一次死亡1—-2人;
b。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
c。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I级
a.一次死亡3-—9人;
b.一次急性中毒10——30人;
c。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级
a。一次死亡10人以上;
b。一次急性中毒30人以上;
c。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
4。4应急响应行动
事故发生后按照如下流程(见图-—2)实施应急响应。
4。4.1 IV级应急响应
发生IV级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后,以本公司处置为主,并及时报告分公司应急指挥部。
上级部门
启动应急预案
本公司
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公安等部门
图--2
4。4.2 III级应急响应
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a。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分析事故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c.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救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d。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及时调整现场处置方案。
e。当承储库救援力量不足时,立即请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f.及时向分公司及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和指令落实情况。
g.立即组织启动现场环境监测,定时向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报送检测结果。
h。做好事故波及区域员工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4.4.3 II级应急响应
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a.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分析事故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c当本公司救援力量不足时,立即请求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d。 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救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e。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及时调整现场处置方案。
f.及时向分公司及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和指令落实情况。
g.立即组织启动现场环境监测,定时向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报送检测结果。
h.做好事故波及区域员工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4。4。4 I级应急响应
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a。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组织疏散周边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评价现有救援方案可行性,并迅速决定初步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险队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c。 立即请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d.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e。根据现场的变化及时调整现场处置方案。
f。及时向分公司及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和指令落实情况。
g。立即组织启动现场环境监测,定时向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报送检测结果。
h.做好事故波及区域员工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i.组织落实危险化学药剂事故发生后的生活供给、救援物资紧急补给。
4.5应急处置
4。5.1处置注意事项
⑴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危险区,沿逆风方向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根据受伤情况进行现场急救,并视情况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组织有可能受到储粮化学药剂伤害的周边群众进行体检。
⑵环境防治。发生储粮化学药剂泄漏时,应及时控制泄漏源,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当泄漏事故发生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后,要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应急措施。设立消毒站,对中毒人员、现场医务人员、应急抢救人员、抢险器材等进行洗消,严格控制消毒和消洗污水排放,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⑶方案选定。首先要确定发生事故药剂的品种、数量、特性等基本信息再采取必要抢救措施。
⑷信息通报。当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危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时,要通过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客观、公正的情况通报,避免造成社会损失和影响的扩大。
⑸范围控制。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隔离区的范围。
4。5。2现场处置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除立即报告以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⑴发生药剂泄漏事故应采取的措施。轻微泄漏一般不会带来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在采取保护措施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置。重度泄漏现场人员无法处理和控制的,要组织非抢救人员疏散,现场有人员中毒的要立即组织营救,并组织人员快速设立警戒隔离区。
⑵发生药剂丢失事故的措施。立即组织人员查找,防止流入社会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⑶储粮化学药剂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应采取的措施。现场负责人应首先组织人员采取防护措施,然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展,并组织非抢险人员撤离现场。现场有人员中毒的要立即组织营救,并组织人员快速设立警戒隔离区.
⑷由于其他灾害可能造成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采取的措施.对火灾、水灾等灾害危及库存量内化学药剂的情况,要首先将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存放,并指派专人看守。
4.6信息发布
4.6.1事故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6.2事故信息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审核和发布,凡发布有关涉及中央储备粮管理以及中央储备粮(油)和人身财产等方面的信息,必须报经分公司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定发布.
4。6.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张贴公告、内网信息报道等.
4。7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4.7。1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
4。7.2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
4.7。3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5应急保障
5.1人员保障
建立训练有素、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责任人、职责分工、联络方式,掌握应急救援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关键岗位实行AB负责制。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逐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
5.2通讯保障
利用现代通信手段,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5.3技术保障
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技术指导组,及时提供基础资料和技术指导。
5。4经费保障
年初要编制本年度应急救援资金预算确保应急救援资金的需要,并做到专款专用。
5.5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以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为主,系统内以及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
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一般需要准备的救援物资有:规定的消防器材、毒害物防护器材、中和药剂,如泡沫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明确应急救援物资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帐,定期盘存,同时检查其良好情况并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急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部技含量。应急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
5.6社会动员保障
当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影响到周边地区生产生活或事发单位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协调社会资源。并依靠当地政府,进行人员疏散、交通管制、资源协调等工作。
6 后期监控
6.1后期监控
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连续监控事发地点环境状况。如果没有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进一步处理,直至达标。对参加抢险处置人员身体状况进行跟踪.
6。2保险理赔
6.2.1保险理赔范围
中央储备粮(不含油)、直属企业固定资产(不含运输设备)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灾害事故,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盗窃等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对露天和罩棚下储存造成的损失、人为因素造成损失、地震损失、政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险标底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间接损失、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
发生人身伤害,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申报。
6。2。2需提供的材料
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资料,如财产损失清单、事故报告书、出险通知书、施救费用有关发票、必要的帐册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6.2。3理赔程序
受灾企业应立即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报险,并通过分公司迅速通知中储粮兴远公司。(具体流程见图--3)
6。3应急工作评价
每次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结束后,对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6.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应急救援中治理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应急救援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准备材料,上报分公司,由分公司向总公司及有关部门申报授予荣誉和给予奖励;对应急救援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和总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培训和演练
7。1培训
7.1。1采取分组负责的原则,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应急领导小组要编制对本公司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方位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并纳入岗前和在岗培训内容。应急救援的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应急救援培训,了解和掌握应急救援的原则、方法和程序.
7.1。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调和、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1。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2演练
7.2.1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7。2。2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
8附则
8。1名词术语
8。1.1储粮化学药剂
储粮化学药剂是在储粮的特定要求条件下,适合用于防治危害储粮(包括食品及副产品)及其仓厂建筑、设备的害虫、螨类、鼠类和有害微生物的药物,还包括用限防治储粮害虫、霉菌及储粮降尘的防护剂,主要是以磷化铝(含磷化氢压缩钢瓶)为主的熏蒸剂、以有机磷、溴氰菊酯为主要成分的防护剂,以敌敌畏为主的空仓消毒剂等。储粮化学药剂含有爆炸品、或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或易燃液体、或易燃固体、或遇害湿易燃品等,基本上都具有毒害品的性质,或具有腐蚀性。
8。1。2储粮化学药剂安全事故
储粮化学药剂安全事故是指在粮食仓储工作范围内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过程中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应急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本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
8.2。2应急预案的更新
结合本库实际情况根据总公司、分公司应急预案制定和修改本公司应急预案。并针对情况变化及预案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
8。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节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各级储备粮安全,维护公司稳定,特指定本预案。
1、依据:本预案的主要依据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储粮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储粮安全生产要求》。
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公司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威胁到人身和各级储备粮、商品粮等国家财产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许多因素都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用电系统老化或违规用电,粮食熏蒸过程中措施不当,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处理不当,库区违规吸烟或其它火源都可能引发火灾。
3、工作原则
①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公司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和报告火警的义务.
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各部门员工按各自的责任区实行分级负责制,保卫部做好日常的防火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③居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
④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火场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
⑤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4、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火灾事故处理小组,公司总经理为火灾事故处理小组组长,副总经理和监事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5、公司火灾事故处理小组职责.
①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消防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定本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落实.
②组织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全员防火培训和抢险救援预案演练。
③提前准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④加强与地方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遇到火灾事故时得到有力援助.
⑤出现火情的现场职位最高为火场第一负责人,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逐级上报.
6、公司工作机构与职责
公司设立灭火作战组、疏散救护组、报警组、后勤保障组和通讯信息组。
①灭火作战组由购销一部郭东风同志、购销二部盛玉田同志负责灭火作战组的工作。A、掌握灭火器和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B、例行演练,了解消防设施的维护。C、遇到火警时,应火速赶到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②疏散救护组:储运部李明奋同志负责疏散救护工作。A、对火灾区域的人员安全疏散.B、负责伤员的现场救护工作及转送医院急救工作。
③火警报警组:保卫部张金水同志负责火灾报警工作。火灾报警人员利用最快捷通讯工具立即报警,并立即到路口引导消防救援车辆和救援人员进入。
④后勤保障组由综合部陈兴祥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⑤通讯信息组由人力资源部段新元同志、财务资产部张武军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7、危险源监控: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危险源监控重点有储粮设施,储油设施,粮食熏蒸作业,电线线路设施,违章用火用电,储粮化学药剂,自然灾害发生火灾事故。
8、预防预警.安全防火工作,重在预防预警,公司范围内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自觉接受上级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落实,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①火灾报告程序.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救援,公司领导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消防部门报告。
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储粮性质和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损失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和现场处置情况。
③报告要求。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时上报。
9、火灾事故分为四级
①下列情形为4级,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下。
②下列情形为3级,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下,死亡1至2人。
③下列情形为2级,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下,死亡3至9人.
④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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