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ZTT/QEM542-02-RWL
车间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修改版次
第2次
手机集中保管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前部分车间员工存在在班期间手机上网、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等不良现象,严重分散工作精力,极易引发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为杜绝此现象,特制定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集中保管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厂所有员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二、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集中保管制度
1、车间所有生产、检测、设备维修人员的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严禁在班期间带进车间,一律上缴集中保管;
2、员工的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上班点到前主动交给当班组长,统一存放于专用保管橱内;
3、班组点评结束后由班组长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发放给员工;
4、严禁在班期间班组长私自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取出交给员工使用;
5、员工需将自己的物品做好标记,以防发生错发现象;
6、班组长需严格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工作,收发登记作为收发双方的交接凭证;
7、员工应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后上交;
8、员工不按规定上交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集中保管而放于电瓶车、摩托车的工具箱中或其他场所发生失窃等后损失责任自负;
9、在班期间厂外人员确因天灾人祸等紧急事件需联系到员工本人的可拨打办公室电话********,非紧急事件一律不予转告或转接;
10、本制度中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包含手机、MP3、MP4、平板电脑等与生产无关的所有电子产品;
11、本制度所指在班期间含加班时间。
三、考核细则
1、员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带进车间,第一次考核处罚现金200元,扣10分;同一人一个月内出现第二次者处罚现金400元,扣20分;出现第三次,员工自动辞职或作辞退处理;
2、在班期间班组长未经允许私自开启保管橱交由员工使用,考核班组长现金500元,使用者按考核细则第一条考核;
3、员工将手机等电子产品上交保管并签字确认后但又有其他手机等电子产品带进车间者将从重处罚500元/次;同一人一个月内出现第二次者作辞退处理。
4、对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现象实行有奖举报,举报信息核实属实后对奖励举报人奖励200元/次,并为举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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