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隐患排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及早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积极预防手段,从而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彻底杜绝火灾,根据神华集团井工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规定,结合机电安装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排查制度.第二条 火灾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隐患。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三条 成立火灾隐患排查组织机构:组 长:副组长:组 员:第四条 组织机构职责:1、负责制定火灾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及制度适应性、时效性、可行性的必要修改和补充.2、负责监督此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3、负责制定隐患出现时的处理措施、方案及监督有效实施4、组织按时间或特殊情况下随时对存有隐患的场所
2、进行检查5、负责隐患排查与治理相关内业管理6、按制度要求定期对各地点火灾隐患进行检查第三章 管理规定第五条 消防安全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全公司消防安全检查,所查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第六条 基层单位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检,所查问题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第七条 各厂(队)加强风焊、电焊管理,井下风、电焊严格按照风、电焊管理审批制度进行,并严格执行措施。第八条 机关、厂(队)消防材料库备有足够的消防材料,所有消防火器材,不经先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挪用.第九条 井下所有设备硐室按有关规定备好灭火砂和干粉灭火器。第十条 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现象.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机电安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