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评优评先考核试行细则(修改稿)一、指导思想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推荐县级及以上表彰教师评优评先制度.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二、领导小组 组长:郭茂红组员:李丙香 赵士敏 许如胜 陈先红 三、评选办法及条件(一)德1、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不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不排挤差生,学生巩固率高。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盈利性的教辅资料。3、工作态度端正,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勇于担当,能积极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大力支持学校工作,评优评先优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从学校领导的分配,团结同事,传
2、播正能量,不拉帮结派,不阳奉阴违,不传播、不乱发表不当言论。、若违反以上条其中之一者,一票否决。二、能、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学校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备课、作业批改、培优补差工作、家访、主题班会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各项活动)。三、 勤、满勤是指任何假均无者(婚假、丧假除外)。2、一学期累计请假达到5次、 周一升旗、教师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累计5次、无故不参加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特别说明:本人嫁娶、父母丧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四、 绩(40分)、在中心小学举行的期末统考中,语数学科获得前五名,英语学科获得前三名、其他学科一等奖的或在县统考、检测中成绩优异的,优先考虑。2、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按一二三等奖加1分、0.8分、0。6分.3、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特别说明:1 、新调进的教师和新分配的教师当年的不参加优秀(先进)评比.2 、班级或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因体罚学生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此细则由中层会议研究讨论,经教代会讨论决定,从2016年元月执行。五河县新集中心小学(校本部)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