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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4034785 上传时间:2024-07-2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0.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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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总要求,按照国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和省、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实现依法治理、守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全程监管、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共建共治为主要途径,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问题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扶持诚信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引导食品行业向守法自律诚信转变,

2、为社会和公众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推动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工作目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监管人、财、物有效保障,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支撑能力切实提升.“四有两责”有效落实,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及时防控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行业守法诚信,食品产业良性发展,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我市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总体满意度达到70。三、基本原则(一

3、)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强化推进和督办,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创新.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以发现和整改突出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跟踪督办问题的整改和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创建取得实效。(三)坚持共建共享,创建惠民。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创建成效的根本依据,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共治共建共享,切实让人民群众受益。四、主要任务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要任

4、务是: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着力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二个平台、提升三项能力、实现四个强化,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一)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发改局),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市委组织部)。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食安办)。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食安委)。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且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长,其中,食品安

5、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检测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市财政局)。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无交叉重复或漏洞盲区。认真落实“四有两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食品监管派出机构。加快标准化监管所建设,监管所要实现“六有”,即:有监管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执法装备、有执法车辆、有快检设备(市编委办市政府食安办)。建立基层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完善培训、考核及报酬保障制度,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备1名协管员(市市场局、市政府食安办).(二)打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平台。完善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达到国家规定的市级检验检测能力标准。加强食用

6、农产品和动物食品的检验检测。充分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资源,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市场局)。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具备承担国家规定的县级食品检测任务、应对常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检验及快检的能力(市市场局、市政府食安办).加强大型商超、托幼机构及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市教育局,市市场局)。设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市卫计局)。(三)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搭建监管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监管部门与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重点生产企业的互通互联机制,实现监管动态及时掌握,风险隐患即时预警.突出信息惠

7、民功能,建设涵盖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风险管控、信用评价、溯源体系、信息发布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市市场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四)提升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能力。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良好行为规范全面覆盖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各类新生业态(市市场局).完善食品全链条现场检查标准规范,按照风险等级确定的检查频次,实施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对各类监管对象开展“双随机”检查、常规性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加大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市市场局)。食品监管部门对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方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退市、信息

8、通报及质量追溯制度,以及以销售凭证为基础的“一票通市场销售追溯体系。转基因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应专柜或专区销售,并在显著位置明示。及时公示不合格产品.(市市场局、市商务局)。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加大量化公示力度.重点规范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提档升级(市市场局)。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市民宗局、市市场局、市政府食安办).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市场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局、市政府食安办)。(五)提升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

9、重点食品、重点项目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假冒地方食品品牌行为,及时处置“一非两超”、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市市场局)。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做好后处置工作,全面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和责任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后处置率达到100%,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市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建立地区间、部门间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行刑衔接机制,设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职队伍,重点整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市政府食安办)。(六)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能力.全面落实企业主

10、体责任,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进程,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市市场局)。推行食品安全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树立典型,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提升食品行业自律总体水平,实现食品产业规模化发展(市市场局).建立食品专家、法律专家和社会监督员队伍,畅通群众诉求和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并推行食品安全案件追偿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法院,市场局).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法制普及和科普常识范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市科协、市教育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开展科普宣传,曝光违法案件(市委宣传部、市政府食安办、市科协)。(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检、案件查处和公

11、开曝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模以上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职责和责任人。鼓励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市场局)。及时依法召回问题食品并停止生产,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市场局).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市教育局、市市场局)。坚持分类指导,推行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在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市市场市).(八)强化食品源头质量管控。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大力发展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等安全优质品牌食用农产品,(市

12、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和为种植者提供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禁止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进境转基因或者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全市范围内种植养殖环节全面履行法定出票义务(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定点屠宰企业出票率达到法定要求(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市农业局、市畜牧局)。严格实施农药、兽药生产和经营规范,开展禁限用农药、兽药

13、专项整治(市市场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处理率达100。屠宰后动物废弃物、病死畜禽等严格按要求处置(市畜牧局、市城管局)。(九)强化重点问题治理。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完善核准通则和审查细则,明确技术要求,推进核准工作。到2018年年底,全市食品小作坊核准发证率达到60以上(市市场局)。切实规范小摊贩管理,全面落实食品销售摊贩登记卡制度,统一布局分区准则,统一公示样式,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摊贩经营行为(市城管局、市市场局).加强服务支持,不断改善其生

14、产经营条件,鼓励引导进场进店和进入固定集中区域经营,实现规范管理(市商贸企业总公司、市城管局、市市场局)。全面加强食品销售摊贩占道经营管理(市城管局)。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局、市政府食安办)。重点整治餐厨废弃物非法收运处置和排放行为,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定期向社会公示处置情况(市城管局、市市场局)。(十)强化食品产业竞争力。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支持企业自主科技创新、技术改

15、造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落实国家食品相关产业政策,提高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程度,提高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率(市工信局、市商贸企业总公司)。培育一批名优食品品牌,加大对兼具我市地方特色食品和旅游食品特征的五常大米的规范和保护,提升竞争力(市市场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局、市商贸企业总公司).五、组织机构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张英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

16、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耿军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六、工作步骤(一)启动部署阶段:2017年2月2017年6月制定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报哈市备案。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全市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18年12月各成员单位全面推进落实创建工作。市创建办制定督查、暗访、通报、考评、验收、满意度调查等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测评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的满意度。总结创建经验、公布相关信息,及时向哈市政府食安办和市政府报告.(三

17、)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针对工作重点和难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于2019年7月底前向市创建办报送工作总结、自评报告以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评报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主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哈市市创建办组成考核验收组,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和省政府食安办验收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考评验收.对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成员单位限期整改,做好迎接考评验收的准备工作。(四)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7月按照哈市创建办统一安排,向省食安委报送工作总结和

18、自评报告,申请对我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七、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食安办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市创建办定期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工作,负总责,成立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衔接和督办落实。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专项方案,强化考核,对照国家创建标准,逐条逐项细化推进措施和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二)协作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创建目标任务中属于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

19、尽快制定具体方案和进度安排,尽早启动实施.属于部门衔接的,要加快厘清职责,杜绝监管断档脱节.属于行政执法的,要逐项制定具体工作步骤,细化、量化各项指标,确保落实到位。坚持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相协调,坚持重点工作与日常监管相促进,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市创建办要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督查考评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市创建办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对创建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信息,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做法,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

20、资料和进展情况。市创建办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并签订责任状,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办落实整改措施。(四)投入保障机制.对创建工作所需人、财、物给予充分保障。配齐配强创建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创建组织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五)宣传引导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培育创建特色和典型,形成可以推广的创建经验和监管模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报道。强化科普宣传。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普及听得懂、用得上的食品安全常识,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

21、维权意识,通过科普做好正面引导和网络辟谣,提振食品安全信心。同时,要通过宣传,使群众正确认识所处的食品安全环境,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创建良好氛围。(六)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创建责任,弄虚作假,或因推诿拖延,导致创建指标未按期完成,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一、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英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倪 航 市政府副市

22、长魏本玉 市政府副市长孟庆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成 员:郭继军 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康彦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宋翔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秀春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刘 波 市政法委副书记付景坤 市编委办主任 宫宏宇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季明洋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 成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王晓华 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长张兆君 市教育局局长闫子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英戟 市财政局副局长付彦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范俊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伊彦臣 市农业局局长尤清林 市林业局局长肖 铎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毕万仁 市商务粮食局局长刘凤林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耿 军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代江明 市环保局局长

23、韩 爽 市旅游局局长赵 越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邹 华 市供水公司经理王振霞 市科协副会长郭翔宇 市气象局局长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二、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 任: 市委常委 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主任:魏本玉 市政府副市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耿 军 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副 主 任:丁姝鸿 市卫计局副局长马中兴 市农业局副局长马立军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英戟 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振霞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会长闫子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吕庆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秀春 市民宗局局长李启文 市工信局副局长李林双 市市场局副局长陈 波 市发改局副局长周建全 市建设局副局长赵 越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彦平 市城管局副书记莫春旺 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韩 爽 市旅游局局长谢龙友 市教育局副局长臧守新 市环保局副局长邹 华 市供水公司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食安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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