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xx-xx-ZB-xx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我司有********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将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招标,现诚邀贵司参与投标.请于2011年7月20日,到 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0,(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然后凭收据,到成本部领取招标文件,参与发标会.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完全认可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实质性内容,并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若有疑问,请联系, 成本部:
电话:
手机:
Email:
**********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8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招标会
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0日
2
7.1
踏勘现场
地点:
时间:2011年 7月 22 日
3
9.2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地点:
时间:2011年 7月 23日16时30分
4
19。1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截止时间:2011年 8月24日 16 时 20 分
5
15。1
投标有效期
__30__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
10。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
在投标截止前1天
7
24。1
开标
地点:
时间:2011年 8月 5 日10 时30分
8
25。2
发出中标
通知书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
9
17。1
提交履约
保证金
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
10
28。1
签订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二、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名称:********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概况:本工程是******一期景观绿化工程,一期建筑物有1#、2#、3#、4#、5#、6#、9#、10#楼及幼儿园占地面积约 14535。5 平米,一期总占地面积约58708 平米,绿化面积约40911平米, 铺装面积约3350 平米。包括入口喷泉、特色水景、假山叠水、水系驳岸、道路、停车场、挡土墙、坡道、栏杆及景观绿化工程。
1.4 本项目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为*****小区主入口广场、幼儿园前广场、主入口水池景观、1#~5#楼与6#、9#、10#楼铺装、水系、一期景观围墙、幼儿园围墙、挡土墙、庭院墙及一期线内绿地等的所有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1.5 工期要求:
工 期:工期 60 天, 以上时间均为日历天,包括所有法定假期、星期六、星期日及天气恶劣的日子。本工程于2011年9月1日开工,2011年 10月 31 日全部完成,含节假日和雨天。(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通知为准).
(1)2011年 9月 20 日完成人行主通道、北广场景观工程、人行主入口两侧市政绿化带景观工程.
(2)2011年9 月30 日完成1#、2#、3#、4#楼室外周边景观工程.
(3)2011年 10月 15 日完成5#、6#、9#、10#室外周边景观工程。
(4) 2011年 10月31日 完成整个一期剩下部分的室外景观工程,即幼儿园、门卫室外景观工程。
2 招标范围:
承包范围按招标方提供的“*******一期景观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和2011年6月28日图纸答疑纪要相关内容,包括1#楼---—10#楼间小巷地面基层、硬质铺装、小溪、跌水、木平台、小品、台阶、栏杆;主入口广场、水池、跌水、汀步、雕塑基座、景墙、园林小品、绿化、树池、花池;灯塔、牌坊;入口处地面铺装、门卫及周边景观、小区一期围墙等(含基础、结构、面层铺装、苗木绿化、园林水景、喷灌、电缆、配电箱、景观灯具安装等)不含已铺装好的1#楼北侧.
2。1本招标工程为招标范围内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园建(基础施工、水池景墙结构、面层铺装)、绿化(苗木种植)、构筑工程、道路铺地、小区围墙、景观小品施工工程,雕塑安装配合等。凡属在标段范围内,甲方另行增加的工作内容(包括变更及其它调整),中标单位须无条件实施,费用按合同要求另行结算。
2.2绿化工程施工内容根据后附技术条款,包括原有基底清理、绿化覆土(种植土和肥料)、绿化浇灌、土方挖填、苗木采购、苗木检验、定位放线、栽培前养护、苗木栽培、养护成活等;苗木品种、规格、种植位置、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图纸相关内容,包括苗木喷灌系统、排水系统、水景喷泉管道设备安装、电缆电线敷设、庭院水景灯具安装、配电箱、水泵设备安装等。
2.4本招标工程入口灯塔、水景喷泉管道及设备安装、庭院景石、潜水泵抽水池、车库入口地面小品、植草隔栅铺贴等工程为暂定,投标时按甲方指定单价汇入总价,中标后出细化图纸给甲方设计师确认,结算时按确认完的图纸工程量调整。招标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的,结算时单价按中标合同清单单价执行,工程量按现场实际结算.
2.5本次招标不包括以下内容:
2。5.1成品雕塑采购;
2.5。2车行道、所有沥青道路施工;
2.5。3庭院信报箱、导示标识、成品字等采购。
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北京市有关部门的批准,资金已通过自筹方式备齐.
4 承包方式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庭院灯具、成品花钵、配电箱、木平台松实木、庭院景石等采用甲购的方式,乙方购买的其他主材,乙方需提供材料样板给甲方专业工程师确认,经甲方认可的材料方能进场。
5 合格的投标人
5.1 必须是企业法人单位.
5.2 投标人须有5年以上在国内施工同类工程的经验;
5.3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单位法人代表,则其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5.4 投标人及其联合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资质贰级资质以上。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踏勘现场
7.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时间、地点见前附表第2项所述;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三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总则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编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开标、评标、定标
7、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书(附件一)
二、山峡村一期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二)
三、山峡村一期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报价明细表(附件三)
第六章 中标通知书
8.2 除10。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 天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2 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澄清纪要,同时将澄清纪要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时,应办理签收手续。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9.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投标预备会地点及时间见前附表第3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 天的任何时候,的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修改函件时,应办理签收手续.
10.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0.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函件中明确。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1.2 除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投标资格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含光盘)三部分组成;
12.2 投标资格文件:
12.2.1 企业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12.2.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2.3 近两年主要工程业绩;
12.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2.5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2.3 技术标书(都须加盖公章),包含:(含电子文件)
12.3.1 园林硬质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总体计划、景观材料、苗木进场计划。主要的施工工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12.3.2 拟派项目经理履历、本工程项目组织架构, 承包商应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职责说明(项目主要人员的名单一经确认,正式施工时不能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12.3.3 工程保修服务方案
12.3.4 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2.3.5 其他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质量及技术要求的证明性文件;
12.3.6 有参照尺度的苗木照片(光盘);
12.3.7 工程养护方案
12.4 商务标书:(含电子文件)
12.4.1 投标书(附件一)
12.4.2 报价编制说明
12.4.3 山峡村一期园林绿化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二)
12.4.4 山峡村一期园林绿化工程报价明细表(附件三)
13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4条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三及苗木照片需提供电子文件并制成光盘。
14 投标报价
14。1投标报价要求
14.1。1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对本工程的有关图纸、技术说明、质量检验要求、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工期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采购、材料损耗、采购配合、包装运输、机械、种植,养护、施工用水电、施工养护用水电、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检查试验、验收费用、利润、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等因素计算了全部工程量、费用及风险,并充分考虑了停电、停水、材料二次搬运、建筑垃圾暂放清运、施工场地不足、施工水电的连接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施工配合等所需措施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14。1。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种材料在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二次搬运、垂直运输、半成品、成品保护、停水、停电、冬雨季施工、施工场地不足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14.1.3本工程材料的进场应按进度计划进行,材料堆放应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在收到监理工程师要求进场安装的书面通知24小时内,必须进场施工。
14.1。4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工期、技术及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保修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文稿。
14。1。5投标人在其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且应包含他认为为完成全部图纸、技术要求、合同及招标要求施工内容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在工程量清单计算及报价中可能发生的误差或缺项部分的价格;且误差或漏缺部分的单价和合价已包括在其他列明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并在实施时不再提出费用和工期要求;
14.1。6总包服务费已由发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
14。2投标价款说明
14。2.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采用第四章工程量清单说明的计算方式确定的,其投标单价其投标单价应按市场水平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4.2.2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合同总价为包干价,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不会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14。2。3 投标报价中单价与合价/总价出现任何不一致时应当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及合价.
14.2.4报价说明:
1)本次招标材料的采购分为甲购和乙购两种方式。(详见材料选型定板单)
甲购材料:
庭院灯具、成品花钵、配电箱、木平台松实木、庭院景石.
乙购材料:
投标人自主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材料名称、规格、材质、颜色、厂家和价格范围提供费用。
14。2.5 苗木的种植养护费用报价说明:
1) 投标人自主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苗木规格确定苗木的种植及养护费用。
2) 施工种植中发生的苗木的选购、检验、采购、损耗、保护、基底清理、绿化覆土、种植、土方挖填、运输、苗木(材料)场内搬运、施工措施、赶工、政府收费、税金、管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综合考虑含在苗木的种植费用内.
3) 施工养护中发生的浇灌、除虫、施肥、施工措施、保护、政府收费、税金、管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综合考虑含在苗木的养护费用内。
14.2。6 项目措施费用报价说明:项目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工程措施费、其他项目措施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含在种植及养护费用内,无论发生任何变化,包括施工方案、现场条件、施工工艺等各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结算时不再调整措施费用。
1)工程措施费:包括所有树木支撑的搭拆、支撑捆绑;土球包扎、未种植前的喷淋保护、修剪;灌木种植前的塑料布隔离;施工现场场内排水、挡水、截水设施、抽水台班;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备用机械设备不另计算机械闲置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和安拆;其他所有为完成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和安全所采取的一切措施.
2)其他项目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垂直运输、已完工程保护、风险,政府收费等。
14。3 投标报价的其他承诺
14。3.1苗木的照片说明:
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所有苗木的数码相片,分辨率不低于600*800(jpg\jpeg格式)
2) 苗木照片文件的命名原则:苗木照片以“苗木种类(第一个字)+名称”命名(如花园和架空层苗木清单中,棕榈类的散尾葵,命名为:“棕-散尾葵.JPG")
3) 苗木照片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须刻制成光盘。
14。3。2 承包方有责任为发展商、监理单位、质监单位和设计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提供各种方便。
14.3。3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并对上述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虚假现象,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14。3.4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出详细的施工方案以及需发包单位配合的其他要求。如因中标单位所提的方案及要求不明或没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引起该部分费用增加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4.3.5参加投标的单位视作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及合同全部条款,中标单位及落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14.3.6投标单位必须配合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一切询价和商务谈判工作.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近一次报价及任何一次询价.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书。
14.3。7本次招标,招标方仅提供施工图电子文件和一份纸质施工图.
14。3。8本次招标乙购材料施工单位在投标的时候需要提供材料样板给招标单位专业工程师确认.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3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单位可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60个日历天。并及时通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不得拒绝.
15.3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不得要求修改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
15.4 在特殊情况下,在第一次延长期满之前招标单位可以提出进一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但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招标单位不能因此而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得要求也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在参加发标会前,应凭《投标邀请函》到北京正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包括资料押金1000元,招标完成后若投标单位不归还有关招标资料(不包括招标文件),则业主将全数没收押金;如归还的资料有缺损,则发包方按照100元/页扣款)。
16.2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现金,当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北京正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出具收据。
16.3 在评标会上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必须退还整套的招标文件。招标方收回招标文件后,在投标保证金收据背面签名确认。未中标的投标人即可凭收据到财务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现金)后退还(须凭投标保证金收据),不计利息.
16.5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形发生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要求赔偿:
16.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5.2 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6.5.3 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17 履约保证金
17.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向招标方出具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
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即可退还,不计利息。
17.3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招标方有权从履约保金中扣除违约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而且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额的,招标人有权对超过部分要求赔偿。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份;
18.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8.4 商务标书必须提交电子标书,其格式、内容及数据要求与书面标书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书面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格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密封包装.密封方法为:将投标资格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在三个小密封袋里。在已密封好的三个袋上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投标资格文件或商务标或技术标等。
19.2 将密封好的三个密封袋装在一个大袋内,密封。大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投标文件。
19.3 除了按本须知第22。1、2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1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以原封退回;
19.4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0 投标截止日期
20.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20.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投标撤回通知书必须直接提交招标人。
22.4 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5 根据本须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 开标、评标、定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3.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23.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3.4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23.4.1 由招标人代表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规定;
23.4.2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3.6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4 开标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24.1.1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4.1.2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投标报价上限的。
24.2 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招标人招标小组进行评审。
25 评标会议
25.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招标人招标小组负责.
25.2 招标小组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26 评标原则
26.1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中标.
26.2 招标单位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者其他任何投标书。
26.3 招标单位保留开标后要求任何一家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解释、澄清的权利。
七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27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后附合同文稿。
28 合同签订要求
28.1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事宜,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8.2 中标价即为合同总价.
28.3 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后,应无条件接受按后附合同文稿签订合同。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
一、工期
工 期:工期 60 天, 以上时间均为日历天,包括所有法定假期、星期六、星期日及天气恶劣的日子.本工程于2011年9月1日开工,2011年 10 月31日全部完成,含节假日和雨天。(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通知为准)。
(1)2011年9月20日完成人行主通道、6#楼外围绿化工程、人行主入口两侧市政绿化带景观工程。
(2)2011年 9 月 30日完成1#、2#、3#、4#栋室外周边景观工程.
(3)2011年 10 月 15 日完成5#、9#、10#室外周边景观工程。
(4)2011年10 月 31完成整个一期剩下部分的室外景观工程,即幼儿园室外景观工程。
二、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2.1.1 承包商施工资质及营业执照,园林施工资质.
2。1。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今以下内容:施工总体计划、苗木进场计划、主要的施工工艺、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2。1.3本工程指定项目经理履历介绍。
2。1.4本工程项目组织架构, 承包商应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职责说明,项目主要人员的名单一经确认,正式施工时不能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三、 技术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质量不合格者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长。
3。1.2材料选择:当材料允许有类型或尺寸的选择时,对于相同的位置的所有材料,乙方应选用相同类型及尺寸.
3。1。3招标文件附件六规定需提供样板的材料需经设计师确认样板并通过甲方工程师和监理验收方可进场;
3。1.4依据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人工、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1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3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1.5承包人应按技术规程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它材料进行送检试验,取样送检应通知监理单位见证送检.
3.1.6以上对景观材料的送检规定是不完全的,承包商还应根据图纸、验收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执行。
3.2. 软景部分施工要求:
3.2.1种植土壤处理要求
1、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 2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2、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1.3g/cm3。
3、土壤排水良好,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10%。
4、土壤PH值应为7。0~8。5,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0.12%.
5、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含量不得低于10g/kg,全氮量不低于1。0g/kg,全磷量不得低于0.6g/kg,全钾量不得低于17g/kg。
6绿地地形整理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7、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苗木质量要求
1、各种苗木的品种树径及配置应按照施工图纸中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2、乔木的质量标准: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分枝点高度2。5m—2.8m.树干丰满,枝条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根糸良好,/,应为苗木胸径的8-10倍。
3、灌木的质量标准: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严重病虫危害,灌丛匀称,枝条分布合理,高度不得 低于1.5m,丛生灌木枝条至少在4-5根以上,有主干的灌木干应明显。
4、绿篱苗的质量标准:针叶常绿树苗高度不得低于1。2m,阔叶常绿苗不得低于50cm,苗木应树 型丰满,枝叶茂密,发育正常,根系发达,无严重病虫危害。
5、草块及草卷质量标准: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草块土层厚度宜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cm~2.5cm。
6、种子: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应注意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如为外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85%以上。
3.2。3、种植质量要求
1、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放线后应由有关人员验点后方可施工。
2、树木移植前应要将选定的树干好侧用油漆或涂料做成明显标注,以便栽时找出树木朝阳面,有利苗木成活。
3、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位置、树种搭配应严格按设计施工
3、种植苗木应保持与地面垂直,不得倾斜。
4、种植苗木深浅应适合,种植带包装的土球树木时,必须保持土球完好,包装物应取出
规则式种植,树穴位置必须排列整齐,行道树定点行位必须准确。孤立树定点,应用木椿标志树穴的中心位置并写明树种及树穴规格.
5、各类树木种植穴规格见附表1~5。
6、绿篱和色带、色块应在沟槽边线处用白灰线标明.
7、种植后需支撑的树木,应采取支柱法,支撑应牢固,树木绑扎处应垫软物,严禁支柱与树干直接接触,支柱好后树木必须保持直立。
8、种植时各工序必须紧凑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对夏季移植后应采取搭萌棚、喷雾、降温等措施。
9、新植树木栽后浇三遍水后转入后期养护,后期养护期为一年。
10、装运、缺苗和假植:装、运、卸和假植各环节均应保护好苗木,轻拿、轻放必须保证根糸和土球的完好,严禁摔坨.
3.2.4、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通直。
2、树木养护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无缺株、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害明显症状,病虫危害能有效控制,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物等现象。
6、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8%以上。
7、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垄、无明显病虫害症状.
8、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8cm-10cm左右,无明显裸地,无成片枯黄。枯黄面控制在2%以内。
9、花坛、花带、花台定期更新,花大叶绿。
10、树木补植;树木缺株应及早补植。
3。2.5、铺装工程技术质量要求
1、各种形式的道路铺装及景观造型严格按图纸要求放线定位施工。
2、各铺装材料及颜色应经有关部门确认封样后方可采购及施工.
3、铺装施工时严格按设计要求的图形及分色进行。
4、景形造型的结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并做好隐检记录。
5、道路铺装及景观造型,石材铺贴质量应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有关验收规定要求.
6、水、电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中有关验收规定要求,及《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中有关验收规定要求。
7、整个小区园林景观工程质量应符合DB11/T212—2009、DB11/T211—2003中的有关验收规定要求.
六、工程验收及技术档案
1、各分项工程均应进行验收,验收后要分别写出验收记录。
2、竣工前应按规范要求将有关资料、检验报告、竣工图等整理完整,装订成册送交甲方存档。
3。3硬景部分施工要求
3.3。1本工程必须采用的水泥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在进场时取样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3.2所有木结构均须采用真空加压防腐处理。
3。3.3所有面层铺装前均须报排砖图经甲方确认。
3.3.4样板施工:当分段施工时不同区域面层铺装均须先作样板(样板面积:3~5㎡)。
3。3.5成品保护:A对所有地下管线均不得损坏 B对所有面层施工完毕后均须进行有效保护;若发现面层材料破损必须进行更换.
3。3.6所有的钢结构工程的必须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3。7硬景的施工必须满足《建筑防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3.3.8道路铺贴工程
3。3.8。1测量仪器及工具应配备有:DJ2光学经纬仪一台,DS3光学水准仪二台,50米钢卷尺二、三把 。
3.3.8.2广场面积大于100㎡时设置伸缩缝,园路每6m设置伸缩缝,与楼房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交接的地面应在交接处设置伸缩缝。
3。3.8。3对有路缘石施工,先需按设计要求安装好预制路缘石再浇注混凝土垫层;对没有路缘石的,需先支好边模,再进行混凝土垫层浇注(注:道路弧形转弯处应采用石材弯弧成品路缘石施工)。
3。3。8.4因广场、园路铺装面层材质样式较多,施工顺序原则如下:先施工镶边,再施工中间;先施工板块面层再施工水洗石面层。
3。3.8。5碎拼面层应按设计图纸或要求先对板材边角进行切割加工,保障拼缝符合设计要求.
水洗石整体面层施工须用镶嵌铜条分缝。
3。3.9施工方应在材料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需要进行复检的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取样报验。
3。3。10水景工程在施工时应该做好同总包单位室外管网的接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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