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管理规定(试 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以及集团公司、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包括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及故障闭锁功能测试. 每七天一次更换甲烷
2、传感器可以作为故障闭锁功能测试,并遵守本制度申请、审批等有关规定.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电话均指录音功能完备、使用正常的录音电话第二章 闭锁测试人员要求第四条 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第五条 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第六条 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等有关规定操作。第三章 断电闭锁的测试申请及审批流程第七条 煤矿闭锁测试部门在测试的前一天,填写三闭锁测试申请单,经本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是否有必要由总工程师审批?如果测试点附近有涌
3、水异常、矿压显现异常等危险危害因素,需要采取措施甚至取消闭锁测试,仅有通风助理的审批显然不够全面。审批后,将闭锁测试时间、地点等内容通知所有与闭锁有关的施工队组(单位)负责人。然后交到本矿调度,煤矿调度于闭锁测试前一天16点前,将三闭锁测试申请单发到市公司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公司调度),同时电话确认,发送方式可选用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具体根据集团公司要求选择发送方式)。第八条 上级及政府监管部门等组织安全检查,需要做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的,可不履行第七条规定的申请审批程序,但必须由煤矿接待此次安全检查的矿领导在闭锁测试2小时前,通知煤矿调度,煤矿调度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向市公司调度申请、汇报。第九条
4、煤矿使用3。0%浓度瓦斯对局部通风机闭锁测试前,除履行第七条规定三闭锁测试申请单审批程序外,还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使用局部风机的施工队组(单位)负责人、安监部门、机电部门、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条规定:甲烷风电闭锁测试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而3。0测试必须在风机停止运转后才能测试,有必要制定并审批安全措施,防止因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等事故。第十条 市公司调度接到煤矿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申请后,把三闭锁测试申请单报送市公司一通三防部分管负责人或负责人审批,在闭锁测试前一天18点前,将三闭锁测试申请单发送到市公司机电部、煤矿调度,并通过电话确认。填写信息系统检修、测试
5、登记表,值机人员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时间和方式发送到集团公司调度、机电、瓦斯防治中心、信息工程公司并通过电话确认。第十一条 煤矿调度接到经市公司审批后的三闭锁测试申请单,立即将市公司批复意见向断电闭锁测试部门、矿通风助理汇报。三闭锁测试申请单分别由调度监控及闭锁测试部门存档备查。第十二条 附件一:三闭锁测试申请单;附表二:闭锁测试申请审批流程。第四章 闭锁测试方法第十三条 每隔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Aq1029-2007第8.3。6原文。故障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安全规程中没有明确故障闭锁的周期,但在Aq10292007第4.5。2。1,4。5.2。2条规定: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
6、烷风电闭锁功能;系统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明确把故障闭锁列入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当中,而且故障闭锁功能大多是由系统主机勾选选项实现的。因此有必要进行测试。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AQ1029-2007)规定的有断电范围的所有甲烷传感器,都应按照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试验,具体断电试验点包括: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井下煤仓及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甲烷传感器等测点
7、.第十五条 现场测试人员每次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按照如下规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出井后在签字确认.一、对风机电源开停传感器的操作试验。卸下工作风机电源开停传感器,使开停传感器上的红灯亮绿灯灭,查看是否能够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把工作风机开停传感器恢复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动解锁;二、对风筒风量传感器的操作试验。使风筒末端风量传感器闭合接点断开后,查看是否能够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实现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把风筒风量传感器恢复正常后,
8、查看是否自动解锁。第十六条 现场测试人员进行甲烷浓度大于3。0对局部通风机的闭锁试验,遵守如下规定。一、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用矿井专用调教气体装置(气瓶内装有甲烷气体)按照规定对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充气,达到3。0%及以上显示值时,查看局部通风机是否停止运转。二、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用矿井专用调教气体装置(气瓶内装有甲烷气体)按照规定对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充气,达到3.0及以上显示值时,查看局部通风机是否能够起动并查看闭锁情况;当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5%时,是否自动解锁;第十七条 现场测试人员每次做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执行如下规定。现场测试人员使用
9、矿井专用调教气体装置(气瓶内装有甲烷气体)按照规定对甲烷传感器充气,观察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是否设置正确;控制区域是否断电并闭锁;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2s;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是否自动解锁。第十八条 现场测试人员做故障闭锁功能测试必须执行如下规定。使甲烷传感器或断电控制器等与闭锁相关设备传输中断,检查该区域是否断电;在井下现场或通过地面主机数据查看断电控制执行时间是否大于30s;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是否自动解锁。第十九条 煤矿及市公司监控值机人员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一、煤矿及市公司监控值机人员要实时监控断
10、电闭锁测试过程中的各种异常信息,当瓦斯超限、工作风机停止运转等异常情况发生时,观察系统是否能够声光报警。如果未出现声光报警,按照规定立即向通风助理等领导汇报,处置流程及结果记录备案.二、煤矿及市公司监控值机人员要对照三闭锁测试申请单及系统中的有关数据,核实是否完成所有试验项目。如果系统记录中测点数量不足、馈电异常(应断电时未断电)、因缺少馈电传感器无法判断是否成功断电等情况时,煤矿及市公司按照如下规定执行:(一)煤矿监控值机人员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查*因,并及时向通风助理等相关领导汇报,确认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还需向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矿长、施工项目部调度、市公
11、司调度等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值班矿领导立即下达该区域或全矿停工、停产、撤出作业人员指令,待实现断电闭锁功能并经断电闭锁试验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瓦斯治理十条禁令第八条规定: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断电可靠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二)市公司监控值机人员立即向公司一通三防部门负责人、值班领导等领导汇报,确认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值班领导立即指令全矿或区域停工、停产、撤出作业人员,值机人员向调度、一通三防、机电、生产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分管副经理汇报,处置流程及结果记录备案。第五章 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的安全规定第二十条 测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
12、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在取下甲烷传感器前,要在原有的吊挂位置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瓦斯气体进行连续检测。第二十一条 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必须由测试人员、瓦检工、电钳工、安监工、施工现场负责人、地面监控值机人员等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在瓦检工、安监工、电钳工、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到位或未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第二十二条 每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前,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电钳工配合,把除电源馈电开关、照明开关(综保)以外的所有机电设备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并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在断电闭锁功能测试期间不得随意送电。第二十三条 如果断电闭锁功能测试涉及到变电所停送
13、电或断电范围内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组的,测试人员在测试前必须向煤矿调度汇报并履行相关停送电程序和规定,禁止私自进行断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第二十四条 不能正常实现断电闭锁功能时,测试人员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电钳工立即切断闭锁范围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撤出该区域生产作业人员。测试人员和现场电钳工配合,查明异常原因进行处理,在全部整改后,再进行一次断电闭锁功能测试,确认正常后,通知调度,经调度室核实并经值班矿领导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第二十五条 测试人员测试完成出井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第二十六条 局部通风机启动或停止运行、停送电等工作
14、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应推广使用传感器可升降装置,或者与现场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坠落等意外事故发生。第六章 处罚第二十八条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分管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追查并提交处罚意见,在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后执行处罚,在公司晨会及时通报。处罚方式可视情节给予煤矿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罚:一、全公司通报批评;二、煤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矿领导到市公司晨会做检查;三、相关责任者(单位或个人)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四、部分采掘工作面或全矿停产整顿.第二十九条 安全监控系统断电闭锁测试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提前申请汇报,对未提前汇报的煤矿,由市公司调度牵头,安监、一通三防等部门参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司一通三防部牵头,安监、调度、机电等部门参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一、断电闭锁测点不足的;二、断电闭锁测试周期超过10天规定的;三、不能实现断电闭锁功能的;四、未设置馈电传感器无法监测断电功能的;五、其它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建设矿井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