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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4个类别指标首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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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 (3)建立卫生、教育、民政、财政、文化、广电、体育等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设有联络员。此项为核心指标2*。 (4)示范区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控重点问题。 (5)有专家技术组指导示范区工作计划及工作记录。 2. 评分标准 (1)由示范区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作得20分。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得10分。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得15分。 (3)建立卫生、教育、民政、财政、文化、广电、体育等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各部门有明确职责及履行情况记录或会议纪要,设有联络员,其中多部门合作达到2-4家得10分,5家及以上得20分。 (4)示范区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控重点问题得15分。联络员会议不足4次不得分。 (5)有专家技术组指导示范区工作计划及工作记录(含培训材料、会议信息、媒体报道、现场照片等)得10分。 3.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5) 合计得分 (二) 经费保障(50分,附加20分) 1. 考评指标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此项为核心指标3*。 (2)区/县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此项为核心指标4*。 (3)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 2. 评分标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得20分,地方不提供配套项目经费不得分。其中,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在1:1和2:1之间(含1:1)附加10分,2:1及以上附加20分。如无中央投入经费,全部为地方配套经费,则得20分,同时附加20分。 (2)区/县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得20分,10%以下者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无慢性病业务经费不得分。业务总经费是指地方财政拨款除去人员和公用费(办公、水电等)的费用,用于购置计划免疫疫苗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3)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得10分。 3.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合计得分 (三) 政策保障(70分,附加20分) 1. 考评指标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 (2)示范区有慢性病防控规划。此项为核心指标5*。 (3)至少出台1项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 2. 评分标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政府具体工作计划得25分,列入多部门工作计划得15分,列入卫生部门工作计划得10分。 (2)示范区有慢性病防控规划。政府出台规划得20分,多部门出台规划得15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规划得10分,疾控机构出台规划得5分。 (3)至少出台1项必要的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且有落实。政府出台并落实政策得25分,多部门出台并落实政策得20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并落实政策得15分。每年出台2项及以上政策附加20分。 3.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合计得分 (四) 队伍保障(50分) 1. 考评指标 (1)区/县疾控机构有慢性病防控机构设置,人员不少于3人。此项为核心指标6*。 (2)区/县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3)接受省、市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4)区/县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2. 评分标准 (1)区/县疾控机构有慢性病防控机构设置,有独立慢性病科(所)且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20分,1-2人得10分;无独立慢性病科(所)但慢性病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10分,1-2人得5分。无疾控中心的区,考核承担该工作的市级机构。 (2)区/县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达到4次及以上得10分。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3)接受省、市疾控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达到2次及以上得10分。2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5分。 (4)区/县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达到4次及以上得10分,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3. 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合计得分 (五) 社区诊断(50分) 1. 考评指标 (1)从社会学、流行病学以及管理学角度出发,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 (2)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报告应涵盖如下内容: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报告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此项为核心指标7*。 2. 评分标准 (1)已开展覆盖全辖区的社区诊断工作,满分20分。其中,1-2年开展1次得20分,3-4年开展1次得15分,5-6年开展1次得10分,7年及以上开展1次或从未开展均不得分。 (2)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满分30分。社区诊断报告应反映三部分内容,包括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当地卫生资源配置等基本情况;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其中对每一部分而言,反映辖区1-2年情况得10分,3-4年情况得8分,5-6年情况得5分,7年及以上或未完成社区诊断报告不得分。 3.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合计得分 (六) 死因监测(45分) 1. 考评指标 (1)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 (2)居民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5%以下,ICD-10编码错误率5%以下。 (3)至少每年开展1次覆盖示范区所有街道(乡/镇)的漏报调查,出具漏报调查报告至少应当涵盖漏报死亡病例信息等相关重要内容。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2. 评分标准 (1)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各项指标分别为5分,满分15分。其中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小于80%不得分,80%-89%得3分,90%-99%得4分,100%得5分。死亡报告漏报率、审核率不达标者不得分。 (2)全人群死亡登记报告: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5%以下,编码错误率5%以下,两项指标分别为5分,满分10分,每增加1%减1分。 (3)至少每年开展1次覆盖示范区所有街道(乡/镇)的漏报调查,出具漏报调查报告至少应当涵盖漏报死亡病例信息等相关重要内容,满分10分。其中,每年开展1次漏报调查得10分,2年开展1次漏报调查得6分,3年开展1次漏报调查得3分。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满分10分。其中,每年出具1次报告得10分,2年出具1次报告得6分,3年出具1次报告得3分。 3.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医疗机构开展死因报告工作的个数/示范区内医疗机构总数×100% = (2)死亡报告漏报率=(总死亡数-报告死亡数)/总死亡数×100% = (3)死亡网络报告审核率=死亡报告已审核数/死亡网络报告总数×100% = (4)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报告死亡数/平均人口数×1000‰ = (5)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死因不明的死亡数/总报告死亡数×100% = (6)ICD-10编码错误率=编码错误的个案数/已编码的个案数×100%=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合计得分 (七) 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45分) 1. 考评指标 (1)每年完成1次有代表性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监测调查。 (2)每3年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调查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所得数据可反映当地实际情况。 (3)撰写监测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当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 2. 评分标准 (1)每年完成1次有代表性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监测调查,满分20分。体重、腰围、血糖、血压这4个核心指标每个为5分。 (2)每3年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调查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所得数据可反映当地实际情况,满分15分。行为危险因素问卷调查(至少包括吸烟、饮酒、膳食、身体活动四部分)、体格测量(至少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实验室检查(至少包括空腹血糖)三类指标各占5分。 (3)撰写监测报告,出具分析报告至少应当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满分10分。 3. 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合计得分 (八) 肿瘤登记(45分) 1. 考评指标 (1)辖区内具有肿瘤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覆盖率100%),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 Ratio)在0.6和0.8之间,病理诊断率(MV%)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低于15%,发病率与前一年比较浮动在10%以内。 (2)每年度开展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的分析,完成年度报告。 2. 评分标准 (1)辖区内具有肿瘤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覆盖率100%),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 Ratio)在0.6和0.8之间,病理诊断率(MV%)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低于15%,发病率与前一年比较浮动在10%以内,符合上述要求得25分。覆盖率未达到100%的不得分,覆盖率达到100%,但四项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得20分,有二项不达标的得15分,有三项不达标的得10分,四项均不达标的得5分。肿瘤登记流程参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 (2)每年度开展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的分析。年度报告分析应当涵盖背景、目的、信息来源、收集流程及步骤、登记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生存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满分20分。 3.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覆盖率=开展肿瘤登记报告的医疗机构/辖区内所有具有肿瘤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100%= (2)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 Ratio)=同年恶性肿瘤死亡病例/恶性肿瘤发病病例 = (3)病理诊断率(MV%)=上报肿瘤诊断依据为病理、细胞学和尸检诊断的病例数/所有肿瘤病例数×100%。 = (4)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病例发现首先来自死亡医学证明书但经追踪随访后未能得到合适的发病信息的病例数/所有病例数×100% =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合计得分 (九) 心脑血管事件报告(20分) 1. 考评内容和指标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生率不低于死亡率。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分析报告。 2. 评分标准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心脑血管疾病事件发生报告发生率不低于死亡率,符合上述要求得10分,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小于80%者不得分,80%-89%得6分,90%-99%得8分。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分析报告。报告至少应当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质控和统计调整修正后的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满分10分。 3.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医疗机构开展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工作的个数/辖区内医疗机构总数×100% =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合计得分 (十) 媒体宣传(35分,附加20分) 1. 考评指标 (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传播计划。 (2)当地主流大众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此项为核心指标8*。 (3)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达到1次及以上。 (4)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及以上户外广告牌。 2. 评分标准 (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具每年度传播计划得5分,否则不得分。 (2)在当地主流大众媒体(受众多、覆盖面广)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设置1个宣传专栏得10分,否则不得分。设置2个及以上宣传专栏附加20分。 (3)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达到1次及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4)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及以上慢性病防治相关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得10分,设置1块得5分,不设置不得分。 3. 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合计得分 (十一) 宣传资料技术支持(40分) 1. 考评指标 (1)每年提供印刷资料和宣传栏模板分别达到8种及以上。 (2)每年提供6次及以上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核心信息。每次核心信息覆盖慢性病防控领域不同内容。 (3)每年提供3种及以上围绕慢性病防控的音像资料模板。模板可涉及慢性病防控不同领域。 (4)每年提供8次及以上健康知识讲座的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 2. 评分标准 (1)每年提供印刷资料和宣传模板1-3种得3分,4-7种得6分,8种及以上得10分。 (2)每年提供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核心信息1-2次得4分,3-5次得7分,6次及以上得10分,且每次核心信息覆盖不同内容。 (3)每年提供音像资料模板1-2种得5分,3种及以上得10分。 (4)每年提供1-3次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得3分,4-7次得6分,8次及以上得10分。 3. 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合计得分 (十二) 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40分) 1. 考评指标 (1)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社区健康讲座每年达到4次及以上,每次不少于50人。健康讲座以社区居民为对象、以慢性病综合防控为主题。 (3)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个月更新1次。社区宣传栏定期传播慢性病综合防控相关知识、消息等信息。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至少12种宣传材料,其中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次。 2. 评分标准 (1)健身场所或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50%-90%得5分,覆盖率50%以下不得分。 (2)社区健康讲座每年达到4次及以上,且每次不少于50人得10分。4次以下每次讲座2.5分。 (3)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且至少2个月更新1次得10分,覆盖率50%-90%得5分,覆盖率50%以下不得分。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至少12种内容宣传材料,其中至少有6种覆盖慢性病防控内容,且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至少3次得10分。宣传材料内容少于12种、覆盖慢性病防控内容的宣传材料少于6种或每星期播放宣传视频少于3次得5分。 3.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覆盖率=有健身场所或健康教育活动室的社区数/辖区社区总数×100% = (2)宣传栏社区覆盖率=有宣传栏的社区数/辖区社区总数×100% =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合计得分 (十三) 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25分) 1. 考评内容和指标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3年内达到100%。 (2)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3年内达到100%。 2. 评分标准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60%以下不得分,60%-79%得5分,80%-99%得10分,100%得15分。 (2)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60%以下不得分,60%-79%得3分,80%-99%得7分,100%得10分。 3.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数/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00% = (2)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开设健康讲座的幼儿园数/辖区幼儿园总数×100% =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合计得分 (十四) 宣传日活动(20分,附加20分) 1. 考评指标 每年至少开展3场宣传日活动,每次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300人。 2. 评分标准 每年开展慢性病防控相关宣传日活动至少3场,且每场活动人数不小于300人得20分,否则不得分。每年4场及以上附加20分,要求每场活动人数不小于300人。 3. 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合计得分 (十五) 工作场所干预(20分,附加20分) 1. 考评指标 落实示范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要求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达到要求的工作场所覆盖示范区企事业单位30%及以上。 2. 评分标准 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覆盖率10%以下不得分,10%-19%得10分,20%-29%得15分,30%及以上得20分。覆盖率50%及以上的可附加20分。 3.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覆盖率=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的单位/辖区内单位总数×100% =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合计得分 (十六) 群众社区健身活动(25分) 1. 考评内容和指标 (1)开展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次。 (2)辖区有3个及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3)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及以上。 2. 评分标准 (1)开展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次得5分,非多部门组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辖区有3个及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且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得10分,有1-2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5分,否则不得分。 (3)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及以上得10分。5%以下不得分,5%-14%得3分,15%-34%得7分。 3. 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合计得分 (十七) 平衡膳食(20分) 1. 考评内容和指标 (1)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2)利用5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利用10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8克(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每年降低0.5克)。 2. 评分标准 (1)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10%以下不得分,10%-29%者6分,30%及以上10分。 建议采取的调查方法及核心信息,参见附表6。 (2)利用5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利用10年时间将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至8克(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每年降低0.5克)得10分。 2012年度以基线调查(社区诊断、监测或专项调查)数据评分,能够提供该辖区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得10分,没有数据不得分。建议示范区调查的核心信息参见附表7。 3.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知道食品营养标签居民人数/调查总人数×100%= (2)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食盐摄入总量/总人数=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合计得分 (十八) 烟草控制(30分,附加20分) 1. 考评指标 (1)1年内示范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为100%。 (2)每年至少新创建2家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 (3)到2015年,示范区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 2. 评分标准 (1)1年内示范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00%得10分,1年内覆盖率未达到100%不得分。 (2)每年至少新创建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创建1家得5分,2家及以上得10分。每年新创建5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3)到2015年,示范区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得10分。 2012年度考核标准以基线调查(社区诊断、监测或专项调查)数据评分,能够提供该辖区居民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得10分,没有数据不得分。 3.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数/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2)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被调查者中成年男性吸烟人数/被调查者中成年男性总数×100% =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合计得分 (十九) 示范创建(40分,附加20分) 1. 考评指标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2家。此项为核心指标9*。 2. 评分标准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2家得40分,其中每完成创建1家示范得5分。每年每类完成创建5家及以上的附加20分。 3. 考评结果 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合计得分 (二十) 高危人群发现(70分,附加80分) 1. 考评指标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及以上。此项为核心指标10*。 (2)每2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1次体检的单位覆盖率达到50%。 (3)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1年内建立至少10个,且逐年递增。 (4)实施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 (5)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及以上。 2. 评分标准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及以上得20分,75%-89%得15分,60%-74%得10分,60%以下不得分。 (2)每2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1次体检的单位覆盖率达到50%及以上得20分,40%-49%得15分,30%-39%得10分,30%以下不得分。覆盖率达到80%及以上的附加20分,发现高危人群且实施管理的附加20分(建立档案且有随访管理记录)。 (3)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设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1年内建立至少10个,且逐年递增得30分。自助点可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等测量。每个自助检测点2分,提供全部5种自助检测服务得1分。 (4)实施社区主动筛查高危人群附加20分。社区主动筛查覆盖率80%及以上得20分,70%-79%得15分,60%-69%得10分,50%-59%得5分,50%以下不得分。 (5)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及以上附加20分。 3.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首诊测血压率=首诊测量血压人数/首诊总人数×100%= (2)单位覆盖率=为职工提供体检的单位数/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总数×100% = (3)社区主动筛查覆盖率=开展主动筛查的社区数/辖区内社区总数×100%= (4)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重点癌症筛查出的早期病例数/重点癌症筛查出的病例总数×100%=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5) 合计得分 (二十一) 高危人群干预(60分) 1. 具体任务 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标准的宣传。为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危人群生活方式干预工作。 2. 考评指标 (1)与基线调查相比,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 (2)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3)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4)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 (5)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 3.评分标准 (1)与基线调查相比,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及以上得20分。递增1%-9%得5分,10%-19%得10分,20%-29%得15分。 2012年度以基线调查(社区诊断、监测或专项调查数据)数据评分,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为1%-9%得5分,10%-19%得10分,20%-29%得15分,30%及以上得20分。没有该数据不得分。 (2)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得10分。体重知晓率30%以下不得分,30%-49%得5分,50%-69%得7分。 (3)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得10分。腰围知晓率30%以下不得分,30%-49%得5分,50%-69%得7分。 (4)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得10分。血压知晓率30%以下不得分,30%-49%得5分,50%-69%得7分。 (5)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得10分。血糖知晓率10%以下不得分,10%-19%得5分,20%-29%得7分。 4.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知晓高危人群标准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2)体重知晓率=知晓自身体重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 (3)腰围知晓率=知晓自身腰围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4)血压知晓率=知晓自身血压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5)血糖知晓率=知晓自身血糖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3) (4) (5) 合计得分 (二十二) 口腔卫生(附加40分) 1. 考评内容和指标 (1)对以小学为单位的儿童龋齿的充填率应在上年度基础上,逐年增加30%。 (2)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率达到50%以上。 2. 评分标准 (1)以小学为单位,儿童龋齿充填机构覆盖率与上一年相比,增加1%-9%得5分,10%-19%得10分,20%-29%得15分,30%及以上得20分。机构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得20分。 (2)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机构覆盖率达到1%-9%得5分,10%-29%得10分,30%-49%得15分,50%及以上得20分。 3.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龋齿充填机构覆盖率=当年内开展龋齿充填的小学数/辖区小学总数×100%= (2)窝沟封闭机构覆盖率=当年内开展过窝沟封闭的小学数/辖区小学总数×100% = ②指标分值 项目 基本分 附加分 核心分 备注 (1) (2) 合计得分 (二十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60分,附加20分) 1. 考评指标 (1)高血压患者登记率达到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及以上,糖尿病登记率达到60%及以上。 (2)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5%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0%及以上。此项为核心指标11*。 (3)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到3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25%及以上。 (4)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 2. 评分标准 (1)高血压患者登记率10%以下不得分,10%-29%得5分,30%-59%得8分,60%及以上得10分。糖尿病登记率10%以下不得分,10%-29%得5分,30%-59%得8分,60%及以上得10分。 (2)高血压管理率5%以下不得分,5%-14%得5分,15%-34%得8分,35%及以上10分。糖尿病管理率5%以下不得分,5%-14%得5分,15%-29%得8分,30%及以上10分。 (3)高血压控制率5%以下不得分,5%-14%得5分,15%-29%得8分,30%及以上10分。糖尿病控制率5%以下不得分,5%-14%得5分,15%-24%得8分,25%及以上10分。 (4)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附加20分。 3. 考评结果 ①计算公式 (1)高血压登记率=纳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登记的高血压患者数/辖区内估算高血压患者数×100%= 糖尿病登记率=纳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登记的糖尿病患者数/辖区内估算糖尿病患者数×100%= (2)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纳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的高血压人数/辖区内估算高血压患者数×100%= 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纳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的糖尿病人数/辖区内估算糖尿病患者数×100%= (3)高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血压达标人数/辖区内估算高血压患者数×100%= 糖尿病控制率=最近一次空腹血糖达标人数/辖区内估算糖尿病患者数×100%= 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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