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达标评审标准
5.1 目标(3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1.1
目标制订
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管理需要及相关方要求,制订中长久和年度安全目标。安全目标包含量化管理目标和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控制指标。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依据上级安全目标及工程建设项目标安全目标,制订各自安全目标。制订安全目标应不低于上级下达安全控制指标。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依据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和在安全生产中职能,立即分级分解安全目标,落实到相关部门、岗位,形成对应分级目标。
安全目标应经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关键责任人审批,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10
1.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无安全生产总目标或年度目标,或未以文件公布,不得分。未经关键责任人审批,每个单位扣1分;
2.项目部未结合工程项目要求确立项目年度管理目标、控制指标,未分解安全目标(控制指标),每个项目扣2分。
3.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控制指标)缺项,每项扣1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分解,不得分。相关管理部门未制订对应分级目标,未能明确对应责任,每一个部门扣1分。
5.企业各级制订安全目标低于上级下达安全控制指标,每一个单位扣2分。
5.1.2
目标落实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经过逐层签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形式,实施安全目标(控制指标)分级控制管理。制订并落实安全目标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各级管理部门、作业单位应依据年度安全目标及分级目标,制订实现安全目标管理方案(确保方法),工作计划。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应具体、可操作,明确责任人及管理要求,并严格实施。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依据管理评审结果,和施工环境、安全生产情况改变,结合实际情况,对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确保方法)进行动态调整。
14
1.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制订具体实现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工作计划,不得分;安全目标确保方法未落实到部门、单位,缺乏一个单位、部门扣3分。未制订安全目标确保方法,每个单位扣1分。
2.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和所属作业单位、管理部门签署安全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实施分级控制,扣3分;缺乏一个单位、部门扣2分;缺乏一人扣1分。
3.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各级管理部门未制订管理方案,缺乏一个单位、部门扣3分;安全目标管理方案笼统、可操作性差,未明确责任人及管理要求,缺乏一个单位、部门扣1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未依据管理评审结果,和施工环境、安全生产情况改变,对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确保方法)进行动态调整,缺乏一个单位、部门扣1分。
5.1.3
目标
监督
和考评
企业应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目标制订、分解、实施、检验、考评、评价等内容。
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应定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评价、考评,立即纠偏、调整安全目标实施计划。
实施情况监督检验、评价、考评统计、资料应齐全。
6
1.企业未制订颁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发,不得分;管理制度缺乏目标制订、分解、实施、检验、考评、评价等内容,每项扣1分。
2.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监督、检验统计,不得分;未立即纠偏、调整实施计划,不得分。
3.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定时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评,奖惩兑现,每少考评一个单位扣2分;每少奖惩一个单位扣2分;无考评奖惩统计视为未考评奖惩。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6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2.1
安委会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成立成立以关键责任人为领导,有领导班子组员及部门责任人参与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应明确职责,建立工作制度。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会议应由安委会主任主持,总结分析本单位布署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评定本单位存在风险,研究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决议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项目部应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应由项目经理主持。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依据人员变动立即调整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员。
10
1.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未以文件形式公布成立,不得分;参与领导和部门责任人不全,每少1人扣1分;安全生产委员会组员发生改变,未立即调整扣2分。
2.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建立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每个单位扣2分。
3.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按要求召开会议或未公布会议纪要、会议资料不齐全,每次扣2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关键责任人(或项目经理)未主持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每次扣2分。
5.企业各级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关键人员变动未立即调整,每个单位扣2分。
6.企业各级关键责任人未按要求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次扣2分;会议统计、资料不齐全,每次会议扣1分。
7.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按时召开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每次扣1分;重大、关键安全事项未经安委会研究确定,每项扣1分;未跟踪上次会议方法和要求落实情况,每次扣1分;上次会议方法和要求未完成且无整改方法,每项扣1分。
5.2.2
安全
生产
确保
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由各级关键责任人组成安全生产确保体系,明确安全职责,各级关键责任人应含有对应任职资格和能力。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由项目关键责任人、各部门(作业队)责任人、班组长组成安全生产确保体系,明确安全职责,各级人员应含有对应任职资格和能力。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确保体系应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各级责任人应检验本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协调处理施工中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改善方法并闭环整改。
15
1.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确保体系不健全、职责不清,扣4分。
2.企业各级关键责任人不符合对应任职资格和能力要求,每人扣1分。
3.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确保体系未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扣3分。
4.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确保体系未按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开展工作,扣4分;相关活动统计、资料不齐全,每项扣1分。
5.2.3
安全
生产
监督
体系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设置独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置符合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管理网络,落实企业及工程建设项目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以文件形式给予确定,
企业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定时检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为,安全监督工作统计应完整。
企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时编制、印发安全管理工作简报;定时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做好会议统计。
对危险性较大作业活动,项目部应安排专员应进行现场监控。
15
1.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分;项目部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个项目扣2分(无设置文件视为未按要求设置)。
2.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按要求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含分包(供)方),每少1人扣2分;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
3.企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监督检验无统计,发觉违章现象未阻止、未跟踪整改,每次扣1分。
4.项目部对危险性较大作业活动未安排专员进行现场监控管理,每例扣2分。
5.企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未按时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或会议统计不完整,每项次扣2分。
6.企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未定时编制、印发安全管理工作简报,每少一期扣2分。
5.2.4
安全
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评奖惩等内容。责任制度经同意后以文件形式公布。
企业各级领导、职员安全职责明确,层层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认真推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各级关键责任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给予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方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督促检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其它职责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各级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关键管理责任;其它责任人和全体职员实施“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对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推行情况进行检验、考评。
20
1.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得分(未以正式文件颁发视为没有)。
2.企业制订安全职责每缺一个步骤内容或缺一个单位、部门和人员,每项扣1分;缺乏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安全职责,不得分。
3.被抽查人员对安全职责不清楚,每人次扣1分。
4.企业各级、各岗位人员未认真推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人次扣2分。
5.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验考评,不得分;检验考评不全方面,每缺一个部门或单位扣1分;未依据检验考评结果实施奖惩,不得分。
6.企业各级管理部门未定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验,不得分;检验不全方面,每缺一个部门或单位扣1分;检验考评资料不完善,每项扣1分。
5.3 安全生产投入(5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3.1
费用
管理
企业制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保障制度,明确提取、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应制订满足各施工项目需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审批后和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题费用,在竞标时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制订满足各施工项目需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审批后和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范围,依据工程施工实际,立即准期投入满足需求,并接收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监督。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帐,台帐应做到月度统计、年度汇总。
项目总包单位应将安全费用按百分比直接支付分包(供)方并监督使用,分包(供)方不再反复提取。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定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所属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题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验、监督、考评、总结。
25
1.企业未制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制度,不得分;管理制度缺乏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提取、贮备、使用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验等工作内容,每项扣1分。
2.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足额提取,每项目扣3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未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每项扣3分。
3.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制订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不得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未经审批,每份扣1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范围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每个单位扣3分。
5.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台帐未做到月度统计、年度汇总,每项扣1分。
6.项目总承包单位未按百分比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分包(供)方使用,每例扣2分。
7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验、监督、考评、总结,不得分;资料、统计不完善,每项扣1分。
8.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以合适方法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每个单位扣2分。
5.3.2
费用
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关键用于以下方面: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见附录A)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早期投入安全设施),包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难、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②配置、维护、保养应抢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③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定、监控和整改支出;
④安全生产检验、评价(不包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⑤配置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⑦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推广应用支出;
⑧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⑨ 其它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支出。
25
1.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使用计划落实,每个单位扣3分;使用情况和台帐统计不符,每项扣2分;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每项扣2分;提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款不能满足施工安全要求,每项扣3分。
2.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要求范围使用,每项扣2分。
3.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安全投入计算、统计不规范,或未立即上报,每个单位扣2分。
5.4 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4.1
法律
法规、
标准
规范
企业建立识别、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制度,包含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步骤内容,明确职责和范围,确定获取渠道、方法等要求。
企业应建立适用现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清单,并立即更新公布。
企业各级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时识别、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所在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立即配置适用现行有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向职员传达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立即传达、布署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5
1.企业及未建立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正式文件颁发视为没有);制度缺乏步骤要求,每项扣1分。
2.企业未建立并公布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扣2分。
3.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未定时识别、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得分;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1分;未立即公布或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2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发觉使用失效、过期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每项次扣1分。
5.企业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每少配置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和其它要求文本和电子版,每个单位、部门和岗位扣1分;未立即组织学习和落实实施,每项扣1分(无培训学习统计,视为未立即组织学习和落实)。
6.项目部未识别获取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扣1分/项。
7.项目部未保留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每个单位扣1分。
8.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立即传达布署上级安全生产要求,组织学习和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每个单位每次扣1分。
5.4.2
规章
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布实施。并立即将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转化为本单位规章制度,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立即传达成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并组织职员学习。
项目部应依据工程实际和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公布实施。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和关键时期带班值班制度。
15
1.企业未制订和公布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分。每缺一项(标准要求要求),扣2分;未立即将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融入本单位规章制度,或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实际不符,每项扣2分。
2.项目部未制订、公布安全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每个单位扣2分。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不得分;每少发放1项制度或少发1个单位扣1分;无培训学习统计或统计不完善,每个单位每项扣1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实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或带班值班统计、统计不完善,每个单位每项扣1分。
5.4.3
操作
规程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引用或编制齐全、完善、适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班组、岗位,并对职员进行培训和考评。从业人员严格实施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9
1.企业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要求审定或签发,每项扣2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齐全,每缺一个扣2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适用或有错误,每个扣2分。
2.企业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未发放,不得分;每少发一个班组、岗位及相关工种扣1分;无培训统计等资料,每项扣1分;发觉职员不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每人次扣1分。
3.项目部机械设备未悬挂(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每个单位每处扣1分。
5.4.4
定时
评审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每十二个月最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施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检验评定(评审)。
3
1.企业未按时进行评定(评审)或无评定(评审)结论,不得分;评定(评审)结果和实际不符,扣2分。
2.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评定(评审)活动无统计或统计不完善,扣2分。
5.4.5
修订
企业应依据评定情况、安全检验反馈问题、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绩效评定结果等,立即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3
1.企业应修订而未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项扣1分。
2.企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按要求审批,每项扣1分/。
5.4.6
文件和档案
管理
企业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等内容,并严格实施。
企业建立统计管理制度,明确统计管理职责及统计填写、标识、搜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理要求,并严格实施。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对关键安全生产文件、统计进行有效管理,并建立健全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
5
1.企业无文件管理制度,不得分(未以正式文件颁发视为没有);制度缺乏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等步骤内容,每项扣1分;未严格实施文件管理编制、审批、标识、收发、评审、修订、使用、保管要求,每项扣1分。
2.企业无统计管理制度,不得分(未以正式文件颁发视为没有);缺乏统计填写、标识、搜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理等步骤内容,每项扣1分;未严格实施统计管理制度填写、标识、搜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理要求,每项次扣1分。
3.企业未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进行管理,每项扣1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统计台帐,扣2分;安全统计台帐未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立即整理和编目,每个单位扣1分。
5.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安全统计不全,每缺乏一类扣2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每项扣1分。
5.5 教育培训(8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5.1
教育
培训
管理
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和内容、组织和管理、检验考评和奖罚等要求。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定时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订、公布、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场地、教材、老师等对应资源。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统计、档案。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教育培训应实施分级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统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定和改善,提升培训质量。
15
1.企业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不得分(未以正式文件颁发视为没有);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不得分;管理制度有缺项,每项扣1分。
2.企业未明确关键责任人、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单位人员,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变换工种人员,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设备、新材料时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每缺乏一类扣1分。
3.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未实施分级管理,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师资、资金和设施未落实,每个单位每项扣2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制订、公布中长久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得分;未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每个单位每项扣2分;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每个单位每项次扣1分。
5.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统计、管理台账和管理档案,每个单位扣3分。
6.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进行教育培训效果评价,每个单位每项次扣1分;未依据评价结论进行改善,每项次扣1分;统计、档案资料不完整,每项次扣1分。
5.5.2
安全
管理
人员
教育
培训
企业关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对应资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含有和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资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每十二个月按要求进行再培训。
15
1.企业各级关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含有对应资质安全培训或未按要求进行复审培训,不得分;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主管部门考评合格或未按要求进行复审培训,每人次扣2分。
2.企业“三类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培训,每人扣1分;培训课时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未持有效证件,每人扣3分。
5.5.3
岗位
操作
人员
教育
培训
企业岗位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需按要求经过不少于40课时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考评合格后方可同意上岗。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对岗位操作人员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相关要求课时,培训内容包含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技能、应急处理知识等,并经考试验证确定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相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作业人员转岗、离岗重新上岗前,应对其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安全培训,经考评合格后上岗工作。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并定时进行资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应进行实际操作考评合格后上岗工作。
企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
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和天天“站班会(班前会)”应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并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部署安全方法,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30
1.企业各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无安全培训和考评统计等资料,不得分;缺安全培训和考评统计,每人次扣1分。
2.企业各级岗位操作人员上岗前,未经安全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2分;未接收“三级”安全教育,每人次扣2分;“三级”安全教育缺一级,每人次扣1分;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培训课时不符合要求,每人次扣1分。
3.项目部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未对相关管理、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次扣2分;未按要求对转岗、离岗复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2分;发觉职员不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每人次扣2分;培训后考评不合格人员仍进行作业,每人扣2分。
4.企业各级管理部门每十二个月未对在岗人员进行不少于12课时常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少10%扣2分。
5.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每人次扣2分;证书未立即审核已经过期,每人次扣2分;离岗6个月以上未进行实际操作考评合格上岗工作,每人次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培训,每人次扣1分;无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每人次扣1分。
6.项目部在岗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每人扣2分。
7.项目部未按要求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无交底统计或交底统计、资料不完善,每个单位每项扣3分。
8.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未组织天天“站班会”,无危险点通知统计或统计内容不充实,每个单位每项扣2分。
9.企业各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管理档案不健全,教育培训统计不齐全、完善,每个单位每项扣1分。
5.5.4
其它
人员
教育
培训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督促分包(供)方对其职员根据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评合格后进入施工现场;需持证上岗岗位,不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要求、可能接触到危险及应急知识等内容安全教育和通知,并由专员率领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10
1.项目部无分包(供)方进场人员验证资料档案,不得分;分包(供)方未根据要求分工种进行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分;未进行安全培训考评,每人次扣2分。
2.项目部无分包(供)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评资料档案,不得分;分包(供)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5.5.2--5.5.3要求实施。
3.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险通知,不得分;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危险通知内容和实际不符,扣1分;未提供对应劳保用具,不得分;无专员率领,不得分。
5.4.5
安全
文化
建设
企业应制订安全文化建设纲要,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气氛,形成企业安全价值观,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建立带有本企业特点,反应共同安全志向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安全承诺。
企业应制订必需规章制度、程序,制订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和计划,以实现对安全生产相关全部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应开展多个形式安全文化活动,采取可靠、有效安全激励方法,引导从业人员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全体职员所认同、共同遵守安全价值观,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连续提升。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示范标准,包含安全设施标准、安全作业行为标准、文明施工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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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未制订必需规章制度、程序,未制订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和计划,不得分。
2.企业未制订并宣传符合企业实际安全发展理念,每项扣3分;未策划安全活动方案,每项扣3分。
3.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未组织开展有特色安全文化活动,扣3分;单位关键领导未参与安全文化活动,每人次扣1分。
4.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项目部对安全文化建设未开展有效安全激励,扣2分。
5.企业未建立安全设施标准、安全作业行为标准、文明施工标准,每项扣2分。
5.6 施工设备管理(170分)
5.6.1 施工设备基础管理(75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6.1.1
管理
组织
机构
企业应设置(或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机构,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形成管理网络,明确岗位职责。
项目部应设置或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配置符合任职条件施工设备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
10
1.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二级单位)未设置(或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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