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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广东环境保护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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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2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编制说明一、编制的必要性近年来,我省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浓度明显下降,但以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为代表的二次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光化学烟雾污染时有发生,区域性灰霾天数维持在高位水平,呈现出酸雨频率高、臭氧浓度高、细颗粒物浓度高和灰霾天气严重的“三高一严重”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特征。以珠三角地区为例,2013年珠三角城市O3-8h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3191微克/立方米,其中6个城市超过二级标准限值,PM2.5年均值为3855微克/立方米,区域平均值为47微克

2、/立方米,全部城市超过二级标准限值。VOCs作为臭氧和其它细粒子形成的共同前体物,如何有效控制区域VOCs排放总量,是解决光化学污染、城市灰霾等复合大气污染问题、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所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明确提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环发2014107号)中明确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列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指标,要求各地区“2014年制定地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

3、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VOCs污染控制的各项任务要求,大力推进我省重点行业VOCs的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具体指导和推动今后三年全省VOCs污染控制的各项工作,有必要制定并实施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二、工作过程2014年7月,成立实施方案编制组,广泛开展资料搜集和文献调研,整理分析各行业排放特征及污染控制相关资料,确定重点行业范围。8月,以广东省珠三角地区VOCs重点监管名录为基础,梳理了广东省VOCs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初步名单,分行业设计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有机溶

4、剂使用及排放控制登记表。8月下旬,省环境保护厅下达通知至各地市,要求对重点企业监管名录进行核查,组织填报重点企业VOCs排放及控制基础信息。同时,编制组选取珠海、江门、广州3个地市,对拟新增的纺织印染、合成纤维制造、医药化工3个VOCs重点行业开展了重点企业的实地调研。9月,收集整理地市反馈的重点企业调查表,调整更新形成广东省VOCs排放控制重点企业名录;开展各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重点环节和关键任务的分析研究,编制实施方案(初稿)及编制说明。10月,就实施方案(初稿)进行咨询讨论,听取管理部门、专家的编制意见,修改后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三、编制思路充分吸收利用珠江三角洲地区及清

5、远市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重点项目名单等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调查分析。按照重点突出、任务明确的原则,通过筛选梳理全省VOCs重点整治企业,分解落实有关整治任务,推动珠三角地区涉VOCs企业的污染减排和粤东西北地区重点行业的达标整治。四、编制依据(1)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政策: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2)国家、省、市重点行业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系列标准;环境保护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系列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成品油销售业汽油油气排放控制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元件(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相关技术政策、规范与污染控制指南

7、、整治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织染整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初稿);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等;(4)VOCs行业排放特征、产物环节及其污染治理现状;(5)重点行业的工艺装备与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与发展趋势;(6)重点行业的污染控制技术的发展水平、应用范围和治理效率。五、

8、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方案内容框架的说明。近年来,我省在积极落实国家VOCs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于2010年率先发布实施了广东省制鞋、家具制造、印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4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地方行业排放标准;印发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及清远市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粤环发2010109号),确定了制鞋、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印刷、炼油石化、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制造、塑料制品、集装箱制造、汽车制造等工业VOCs典型排放行业,建立了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2年,印发实施了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9、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从环境准入、落后产能淘汰、重点源整治、排放监管等多方面提出了控制VOCs排放的综合性政策要求。20132014年,随着国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的印发实施,我省相继出台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粤府20146号),进一步明确了典型行业的VOCs防治技术与治理任务,更新了原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初步落实开展了VOCs排放的控制管理工作。现行的政策要求涵盖环境准入、产业布局等环境管理的各

10、项工作,缺乏与之配套的指导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的操作性文件。因此,实施方案以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为重要抓手,旨在指导各企业开展VOCs的污染治理,内容和框架形式上偏向于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南,而我省已有的大气污染综合性文件仍然适用,与本方案共同指导我省VOCs的污染控制工作。(二)关于综合整治范围的说明。VOCs当前排放以工业源减排的潜力空间最大,涉及行业众多,具有排放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对局部空气质量的影响显著。就广东省而言,VOCs排放主要体现在炼油与石化、有机化工等溶剂提炼生产的行业,以VOCs为原料的涂料、油墨、合成材料、胶粘剂生产及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使用

11、含VOCs产品的表面涂装、印刷、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人造板生产、家具制造、纺织印染行业等。扩大重点行业范围:在原有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覆盖行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纺织印染、覆铜箔层压板及印制电路板制造等4个VOCs重点排放行业。重点企业范围扩大至全省:珠三角地区以原VOCs重点监管名录为基础,新增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纺织印染、覆铜箔层压板及印制电路板制造4个重点行业。以广东省环境统计数据库和全省化学品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对企业的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规模和产品产量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筛选梳理重点企业的初步调查名单,并结合现场调研与

12、重点企业调查表信息,进一步分析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其他地区,重点筛选梳理了已有行业VOCs排放地方标准的印刷、制鞋、家具、汽车制造企业,并对炼油与石化、覆铜箔层压板及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进行了重点企业的调查增补工作。重点企业数量及分布:经筛选调查,确定全省VOCs重点企业1434家,在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VOCs重点项目清单(原重点监管名录1191家+炼油与石化13家)基础上,新增230家。各地市及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新增分布情况见表1、表2:22表1 各地市重点行业新增重点企业分布情况表地市/行业新增企业总数1.炼油与石化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3.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4.合成纤维制造5.

13、表面涂装行业6.印刷行业7.制鞋行业8.家具制造行业10.电子元件制造11.纺织印染行业12.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广州29184000001033深圳23011300000900珠海1421210000710汕头19010031003101顺德区15011001000030佛山1801017000180韶关1101002205100河源200001000001梅州1001003004200惠州601000000500汕尾501000121000东莞1400027000401中山903000000303江门1004030000300阳江600001311000湛江411000101000茂名871

14、000000000肇庆601000000050清远200100000100潮州701000231000揭阳1201030170000总计230114910102520131647209表2 各地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布情况表地市/行业重点企业总数1.炼油与石化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3.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4.合成纤维制造5.表面涂装行业6.印刷行业7.制鞋行业8.家具制造行业10.电子元件制造11.纺织印染行业12.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广州2197984011331955103深圳1431133011578280150珠海56217225863071汕头23010031403010顺德区9301

15、8001322527024佛山1561160126382226219韶关1101002205010河源200001000000梅州1001003004020惠州97263002768250汕尾501000121000东莞2785870211476237240中山164266001351130250江门94154037941630阳江600001311000湛江741000101000茂名13121000000000肇庆25012000042205清远900100030210潮州1101000631000揭阳1201030170000总计14343745210119728416318323572

16、2(三)关于重点工业行业整治要求的说明。基于对各重点工业行业的VOCs污染排放特征,包括VOCs排放工艺环节、排放污染物类型等的调查分析结果,依据行业排放标准及治理技术指南等,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要求。1关于炼油与石化行业炼油与石化行业VOCs排放主要来自工艺废气、生产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污水系统逸散等环节。其中,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常减压蒸馏装置生产过程中初顶、常顶、减顶不凝气;催化裂化装置系统压力过高时排放的泄压瓦斯气;催化重整装置内溶剂罐和中间产品灌无组织排放以及装置安全阀事故、放空油气;延迟焦化装置清焦、检修时排空废气;乙烯裂解装置安全阀、调节阀的

17、临时放空和事故停车放空、或装置停车检修时以及取样过程产生VOCs排放,或系统不平稳超压排出的工艺气;VOCs生产装置的无组织排放和事故状态下的VOCs排放等。生产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的泄漏容易发生在阀门、法兰、泵、压缩机、释压装置及管道连接处的跑、冒、滴、漏等无组织排放。储罐和装卸系统的挥发损耗主要为原料、半成品、成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呼吸排放和清罐排空,以及事故状态下非控制性排放;在未密闭汽油装车、装船过程中的逸散和挥发。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产生的高浓度废水收集、储存、处理等环节VOCs废气的挥发和逸散排放也是重要的排放源之一。排放VOCs主要为烷烃(包括甲烷、乙烷、丙烷、丁烷等)、烯烃(乙烯、丙烯

18、、丁二烯等)、炔烃(乙炔)、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酚类、氯化物(氯乙烯、氯甲烷)、丙烯腈等有机化合物。炼油与石化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提出工艺废气、储存装卸损失、污水处理系统逸散的排放控制与LDAR技术推广应用等综合整治要求。2关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行业VOCs排放点较为分散,主要来自各种有机物的生产工艺废气排放,以及原料在储罐和使用过程逸散挥发

19、、污水系统逸散等环节。其中,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反应、蒸馏、抽真空、固液分离、干燥等生产工艺单元,溶剂废气的排放。储罐和装卸系统的逸散挥发主要发生在原料、半成品、成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呼吸排放和清罐排空。化工生产排放的高浓度废水收集、储存、处理等环节VOCs废气的挥发和逸散,也是重要的排放源之一。排放VOCs主要为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酮类(丙酮、丁酮、甲基异丁基酮)、醇类(甲醇、乙醇、丁醇、乙二醇)、酚类、氯化物(氯甲烷、氯乙烷)、甲醛、有机胺(间苯二胺、乙二胺、二甲基苯胺)、酯类(甲苯二异氰酸酯、磷酸三甲酚酯)等有机化合物。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

20、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结合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室内装修溶剂型木器涂料等相关要求,提出产业升级、一体化密闭生产、有机废气排放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3关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的有机溶剂,基本上为低沸点的挥发性有机物,大部分不参与生产过程中的反应,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通过回收装置对溶剂进行回用,但由于常温下绝大多数常用的有机溶剂饱和蒸汽压较大,很容易挥发,其中相当一部分将以废气形式排放,产生大量的溶剂废气。其生产过程VOCs排放体现在投料、反应、溶剂回收、过滤、离心、烘干、出料等各项操作单元,主要来源于反应器、干燥器、蒸馏系统和其他工艺设备中逃逸出的有

21、机溶剂。投料:小量敏感物料使用真空抽料,大量的敏感物料使用泵投料或泵输送至高位槽投料;反应:反应釜的放空口经冷凝回收溶剂后排空;溶剂回收:蒸馏釜的放空口经冷凝回收后排空,若使用减压蒸馏,则废气进入真空系统后外排,回收的溶剂暂存至接收罐;过滤、离心:使用敞口式离心机或敞口式过滤器,采用密闭离心机、过滤器出料时敏感物料直接暴露空气中;烘干:烘干废气进入缓冲罐后排放,出料时敏感物料直接暴露于空气中。储运输送过程密闭储罐呼吸口的无组织、间歇排放,非密闭储罐的无组织、连续排放也是重要的排放源之一。排放VOCs主要为干燥器、蒸馏系统、储罐和其他工艺设备中逃逸出的有机溶剂,溶剂废气占原料药有机废气排放总量的

22、95%以上,有数十种之多,如甲醇、二氯甲烷、溶剂油、甲苯、丙酮、乙醚、乙酸乙酯、四氢呋喃等,按类别划分有醇类、卤代烃类、苯类、醚类、酮类、脂类、有机胺类等,按水中溶解度可分为水溶性和非水溶性溶剂废气,水溶性的有醇类、有机胺类等,非水溶性的有卤代烃类、苯类等。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结合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提出密闭生产、有机废气治理与LDAR技术试点应用等综合整治要求。4关于合成纤维制造行业合成纤维生产有溶剂纺丝、熔融纺丝和

23、反应纺丝,溶剂纺丝和熔融纺丝过程会使用大量的有机溶剂,VOCs排放主要来自采用干法溶剂纺丝工艺的氨纶纤维生产、采用对苯二甲酸直接酯化/缩聚工艺的涤纶纤维生产、FDY/DTY生产过程的油剂废气排放。其中,采用干法溶剂纺丝工艺氨纶纤维的生产为使用大量的有机溶剂二甲基甲酰胺(DMF)或二甲基乙酰胺(DMAc)溶解聚氨酯,形成粘度均匀的纺丝原液,通过200左右的高温纺丝甬道,有机溶剂经高温气体从原液中蒸发出来经冷凝精制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其VOCs的排放环节主要在聚合反应区、Slurry投料口、PCP清洗、卷绕纺丝筒出口、精制回收装置的二甲基甲酰胺(DMF)或二甲基乙酰胺(DMAc)废气。采用对苯二甲酸

24、直接酯化/缩聚工艺生产涤纶纤维为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发生酯化反应生成对苯二甲酸双羟乙酯,再进行缩聚反应生成高分子聚酯。其VOCs废气主要来源于聚酯合成生产中缩聚反应阶段,热降解导致端羧基增加而生成乙醛的排放。涤纶/锦纶全拉伸丝FDY/拉伸变形丝DTY的生产过程在纺丝上油、加热、牵引拉伸等工艺环节会有大量油剂废气挥发排放。排放VOCs主要为二甲基甲酰胺(DMF)、二甲基乙酰胺(DMAc)、乙醛、乙二醇、三甘醇和纺丝油剂废气等有机化合物。合成纤维制造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清洁生产标准 化纤行业(涤纶)、清洁生产标准 化纤行业(氨纶)、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结合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相

25、关要求,提出密闭一体化生产、酯化废气、聚合废气、纺丝油剂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5关于表面涂装行业涂装工艺需用到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在喷漆、流平、烘干过程会有大量有机污染物和漆雾产生。其中,喷漆废气主要来自于调漆、喷漆过程有机溶剂挥发,废气组分为溶剂和稀释剂,以及未处理完全的漆雾,特别是干式漆雾捕集喷漆室,排气中漆雾较多。流平废气主要产生于密闭的、有一定空气流速的烘干前隧道内喷漆后涂装表面漆滴摊平过程的部分溶剂废气挥发,不含漆雾。烘干废气主要为高温下有机溶剂挥发,部分增塑剂或树脂单体等挥发成分外,还包含热分解生成物和反应生成物。VOCs排放主要为芳香烃类(甲苯、二甲苯

26、)、醇类(甲醇、丁醇、乙二醇、正丁醇)、酯类(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醇醚类(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丁醚)等有机化合物。表面涂装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广东省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结合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集装箱涂料、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提出“绿色涂装”推广、涂装废气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6关于印刷行业印刷行业VOCs排放基本全部来源于所使用的油墨及稀释剂、复合用胶粘剂及设备清洗剂,可能的排放途径有:油墨调配过程溶剂挥发、印刷过程油墨溶剂挥发、烘干

27、阶段、复合过程及设备清洗过程等。平版印刷使用的油墨包括溶剂型油墨、植物大豆油墨,UV固化油墨和水性油墨,其中溶剂型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较高,是平版印刷企业主要的VOCs排放源,生产过程使用的有机溶剂型洗车水及润版液也是VOCs排放源之一。凸版印刷逐渐被柔版印刷代替,通常用于产品包装印刷,对于色彩要求不高的瓦楞纸包装箱产品一般使用水性油墨,几乎不存在VOCs排放;而对于色彩鲜艳的薄膜制品则一般使用醇溶性油墨,印刷过程产生VOCs污染。凹版印刷广泛应用于包装和特殊产品印刷领域,适用于薄膜、复合材料及纸张等介质,通常使用低粘度、高VOCs含量的油墨,印制过程产生大量的VOCs。孔版印刷VOCs来

28、源于油墨及清洗剂。复合工艺包含干式复合、湿式复合、挤出复合、热熔复合等工艺,其中干式复合工艺需要使用大量的胶粘剂和稀释剂,VOCs排放量较大。VOCs排放主要为芳香烃类(甲苯、二甲苯)、酯类(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醇类(异丙醇、乙醇、丁醇、丙醇)、酮类(丁酮)等有机化合物。印刷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初稿),结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平板印刷相关要求,提出环保油墨推广、有机物料逸散控

29、制、排放达标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7关于制鞋行业制鞋行业VOCs主要来源于溶剂型胶粘剂、处理剂、清洗剂、硬化剂、港宝水、油性油墨、油性油漆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排放来源于印刷、注塑发泡、高频压型、印染喷漆、粘胶成型等工艺环节。鞋面商标印刷的油剂废气来自于油墨挥发,油墨主要成分是色料,其稀释剂一般为苯类、烷烃类和酮类,在油印干燥过程中有机溶剂成分挥发进入周围环境。鞋面材料高频压型过程产生的废气属恶臭气体范畴。鞋底材料EVA、MD发泡、注塑加热状况下产生的有机废气,属高分子聚合物受热发生分子降解,释放出单体式低聚物。鞋底喷漆一般采用溶剂型油漆,使用过程会有苯溶剂的挥发。鞋底中底贴合、鞋面鞋底粘

30、胶成型过程使用的粘胶剂挥发排放也是重要的排放源之一。VOCs排放主要为酯类(乙酸乙酯、乙酸甲酯、乙酸正丁酯、碳酸二甲酯)、酮类(丙酮、丁酮、环己酮)、烷烃(环己烷、甲基环己烷、甲基己烷、正辛烷、正戊烷)、芳香烃类(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乙烯)、氯化物(二氯甲烷、二氯乙烷)、萘等有机化合物。制鞋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结合鞋和箱包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提出低毒低挥发性溶剂使用、密闭技术生产、排放达标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8关于家具制造行业家具制造行业VOCs排放主要来源于调漆、涂装、喷胶及干燥等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溶

31、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稀释剂、固化剂。涂装废气主要为调漆过程有机溶剂挥发与涂装过程产生大量含气溶胶(漆雾)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主要为涂料自然风干干燥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在敞开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VOCs排放主要为酯类(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酮类(环己酮)、烷烃(甲基环己烷、正戊烷)、芳香烃类(二甲苯、甲苯、乙苯)等有机化合物。家具制造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结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室内装修溶剂型木器涂料、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提出低挥发性溶剂使用、喷涂工艺清洁生产技术应

32、用、排放达标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9关于人造板制造行业在人造板制造过程中会大量使用脲醛、酚醛和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作为胶粘剂,其中应用最多是脲醛树脂,由尿素和甲醛缩聚而成,在制造和胶合使用过程中会大量逸出游离甲醛。胶合板制造的VOCs排放主要在单板干燥过程及制(调)胶、涂胶、热压过程。刨花板制造的VOCs主要为涂料、热压和锯边过程中产生的甲醛等。中密度纤维板制造的VOCs主要来自于热磨制浆过程的有机废气、施胶和纤维干燥过程产生的甲醛和有机物、纤维板热压过程产生的甲醛和有机废气。VOCs排放主要来源于粘胶剂的使用,主要为含甲醛等有机废气。人造板制造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挥发性有

33、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结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清洁生产标准 人造板人造板行业(中密度纤维板)、环境标准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等相关要求,提出清洁生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等综合整治要求。10关于电子元件制造行业电子元件制造行业VOCs排放主要来自生产过程清洗零部件或材料使用的有机溶剂,以及印制电路板生产大量使用的油墨及稀释溶剂。其中,覆铜板制造主要为点胶、涂布、清洗、干燥等生产工序单元DMF、丙酮等有机溶剂的挥发排放;印制电路板制造主要为印刷、电镀、蚀刻、热风整平等生产工序单元有机废气、酸碱废气、含氨废气、含氰废气、焊锡烟气的排放。VOCs排放主要为含苯、甲苯、

34、二甲苯、丙酮等有机废气。电子元件制造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结合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提出环保型油墨、助剂使用、有机废气排放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11关于纺织印染行业纺织印染行业VOCs的排放主要来源于热定型、涂料印花、烘箱及各种功能性后整理工序,纺织助剂及染料的使用导致VOCs污染,由于生产工艺的高温条件,使得有机油分、染料、残留助剂、润滑油、细小纤维等VOCs气体排放。前处理工艺,特别是热定型过程高温导致热定型机内链带的润滑油挥发,使得在热定型机的排气管道口会有大量的有机气体挥发出来。纺织品功能性后

35、整理过程废气排放主要来自纺织品特别是涤纶分散染料热熔染色、棉织物免烫整理以及普通织物阻燃整理的焙烘工艺。涤纶分散染料热熔染色工艺中,高温致使小分子染料废气排放;棉织物的免烫整理和阻燃整理的焙烘工艺中,化学助剂出现甲醛等醛类的有机气体释放。VOCs排放主要为醛、酮、烃、脂肪酸、醇、酯、内酯、杂环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其中芳香族化合物的含量最高。纺织印染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织染整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结合清洁生产标准 纺织业(棉印染)等相关要求,提出清洁生产、定型机废气、印花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12关于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业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业VOCs排放

36、主要来源于抗氧剂、增塑剂、发泡剂等有机溶剂的挥发以及高分子化合物热解排放的有机废气,产生于加热熔化、注塑、烘干的生产工艺单元。其中高分子化学物热解主要为高压/低压高分子化合物加热、热切削和封闭时产生的有机产物,部分以废气的形式排放。VOCs排放主要为酯类(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酮类(丙酮、异丙酮)、烷烃(正十一烷)、芳香烃类(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二甲苯)、醇类(甲醇、丁醇)、醛类(甲醛、乙醛、丙烯醛)、萘等有机化合物。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行业的综合整治,主要依照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结合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行业(聚氯乙烯)、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提出清洁生产、有机废

37、气排放治理等综合整治要求。六、各项整治要求下VOCs的减排潜力根据实施方案整治要求,完成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纺织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12个重点工业行业1434个重点监管企业的治理项目,重点监管企业VOCs排放总量可比2013年削减35%。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减排潜力情况见下表:表3 重点企业VOCs减排潜力情况表行业名称重点监管企业数量重点监管企业减排潜力占排放总量的权重重点监管企业的减排潜力贡献1.炼油与石化3735%14%5%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45334%9%3%3.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1061%3%2%4.合成纤维制造1118%1%0%5.表面涂装行业9618%24%4%6.印刷行业28445%10%4%7.制鞋行业16362%5%3%8.家具制造行业18345%6%3%9.人造板制造2362%7%4%10.电子元件制造577%8%1%11.纺织印染行业2274%2%2%12.塑料制品行业9536%10%3%合计1434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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