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制度编号:GZ/AQ 001-2013 施行日期:2013-10-9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海外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海外项目的HSE管理,提高项目HSE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海外项目实际而制定。第二条项目各级领导、组织以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面达到100%。 第三条海外项目的各级管理机构和分包商应根据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按照“一职一责”和“一岗一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安
2、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海外项目的各级领导干部承包重点要害部位时,还应履行承包部位相应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第五条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所属分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部总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HSE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项目业主合同的HSE要求和项目所在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对HSE管理体系在项目的有效运行负责,定期召开HSE管理委员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三)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
3、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落实情况;(四)负责审核批准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分包商编制各岗位的操作规程;(五)组织HSE教育和培训,合理配置资源,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六)组织制定本项目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就重大健康、安全和环境问题与业主、公司及相关方沟通;(七)在发生伤亡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第七条项目部分管安全的副职对本项目的HSE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项目部总经理管理项目的HSE管理工作,负责HSE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
4、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各部门和分包商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三)领导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四)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及重大事故的处理;(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审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督促实施;(六)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分包商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七)定期向项目总经理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向安委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
5、情况,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第八条安全总监对本项目的HSE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监督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二)对同级副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与督查;(三)指导、协调项目HSE部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四)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及重大事故的处理;(五)监督本单位HSE管理体系的审核及评审工作;(六)定期向行政正职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安全监督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督工作。第九条项目部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副职, 协助
6、项目部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HSE管理体系要素分配,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二)组织开展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和检查,组织分管部门、单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三)参与项目实施中的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变更评价,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四)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到场参与调查处理,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总指挥的指令,调动主管范围内的应急设施及物资;(五)定期向项目总经理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完成
7、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第十条总包商项目部建立的各级HSE管理委员会(小组)的职责:(一)对项目部制定的HSE管理方针、目标进行评价审核,每年组织一次项目HSE管理体系评审工作;(二)监督项目部HSE设施和资源的配置与使用;(三)监督、指导项目部各级组织实施HSE管理体系,定期召开项目部HSE会议,组织HSE检查;(四)对所属项目发生的重大变更进行HSE管理评审;(五)组织对重大事故及环境、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六)研究决策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运行中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各类事故的处理。第十一条 HSE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
8、,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贯彻执行项目业主主合同的HSE要求和项目所在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二)项目HSE管理体系的归口部门和HSE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项目HSE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持续改进;(三)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四)负责建立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五)开展HSE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六)负责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三违”
9、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处理和上报,负责认定工伤事故的管理工作;(七)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负责大型吊装、工业动火、有毒有害等作业施工方案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八)负责监督检查持证上岗和作业票制度执行情况;(九)制定、修订本项目防恐和突发重大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十)督促分包商建立实施HSE管理体系,监督分包商履行安全生产合同,检查分包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十一)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二条施工技术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
10、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分包商HSE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分包商HSE的评价;(二)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科学、规范地组织生产活动,协调解决交叉作业中产生的安全问题;(三)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落实现场抢险活动,统一调配应急救援物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四)负责项目施工机具、交通车辆、防护设施及生产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五)负责项目施工许可证、作业票等相关手续的审批与管理;(六)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
11、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三条设计管理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设计分包商HSE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设计分包商HSE的评价;(二)审核项目设计中HSE内容,监督工程设计符合安全质量技术标准;(三)组织编制、修改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或手册,并检查执行情况;(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产运行方案的编制及生产准备安全措施的制定;(五)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四条计划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
12、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保证安全投入,将安全项目优先列入计划;(二)督促落实资金并按计划实施;(三)监督分包商(作业队)安全费用落实情况;(四)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五条财务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保证安全所需资金列入计划,并落实到位;(二)保证安全资金的优先支出,监督有关费用
13、支出的管理和控制;(三)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编制项目部HSE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对项目部和分包商人员进行能力评价,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重点能力评价,确保人力资源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三)负责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中安全条款的落实工作;(四)负责特种作业证的管理;(五)牵头组织工伤保险和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六)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
14、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七条合同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严格执行分包商HSE资质评价办法,负责组织安全合同的签订,未经HSE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分包商不得进入合格分包队伍;(二)收集项目所在地与HSE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收集、传递来自于业主及相关方的HSE信息;(三)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八条采办部门的职责部门
15、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保证采购物资符合HSE要求技术质量标准;(二)负责仓库、料场及物资的安全管理,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三)负责采购物资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九条QA/QC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
16、及时传达贯彻业主、项目所在国和国家及技术监督部门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要求;(二)负责产品质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做好对生产装置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和实施工序的质量验收;(四)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二十条试运行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对试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二)负责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投产试运行方案及生
17、产准备组织中的安全应急措施;(三)组织业主和项目操作人员接受试运行前的安全培训; (四)协助HSE部做好试运行前的安全审核工作;(五)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二十一条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二)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订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车辆的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负责准驾
18、证的发放;(三)建立驾驶员、车辆和交通事故档案,定期组织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检验;(四)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并负责交通事故的统计报告;(五)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二十二条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协调项目各部门的工作,收集、报告安全生产信息,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典型事例;(二)组织对营地生活设施进行HSE检查,确保营地消防、治安、交通等安全;(三)负责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
19、康档案,制定、落实员工职业体检计划,预防流行病和传染病的发生,负责急、危、重等患者的转院及其它相关工作;(四)保证营地的居住、膳食、饮水符合卫生标准,落实项目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护和后续工作;(五)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第二十三条分包商(作业队)的职责分包商(作业队)行政正职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负责,负责制订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和人员的安全负责。(一)分包商(作业队)对所分包的工程项目或服务负全部安全生产责任;(二)履行项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中约定的安全责
20、任和义务,接受业主、项目所在国有关部门、项目部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三)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四)按照总包商HSE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现场HSE管理体系,编制“两书一表”,建立健全分包商(作业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五)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检查,上报各种资料和报表,定期召开本单位HSE会议,参加项目部HSE会议;(六)合理配置资源,落实安全措施,保证HSE资金的有效投入;(七)按照总包商统一组织编制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八)负责吊装、工业动火、有毒
21、有害等特种作业技术方案的编制,并负责现场监护;(九)负责分包商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制订和落实员工职业体检计划,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监测和检查工作,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十)在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或处理。第二十四条全体员工的职责(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二)执行HSE管理规程、标准;(三)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四)了解作业现场、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掌握防范和事故
22、应急措施。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向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五)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第三章考核和奖惩第二十五条公司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一般按年度进行。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分级考核。(一)公司负责对项目部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公司安委会根据公司总经理与项目部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项目部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项目部副职,项目部副职对各自分管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三)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分包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惩。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分包商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报项目部备案。第二十九条事故等级按照公司现行上报事故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海外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油建质安字2005107号)同时废止,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