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分诊工作制度一、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三、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将病人引导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四、对符合预检至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条件的患者,应当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经专用通道,将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六、对预检分诊所有患者进行登记,项目包括日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现住址、单位、电话、到院方式、初/复诊、患者来源、旅居史、接触史、是否聚集性、发病日期、主要症状、体温、分诊去向、分诊人,需逐项填写、项目齐全,并妥善保管。七、对不符合预检至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条件的患者,应安排至普通门诊就诊。八、预检分诊处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