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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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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妇幼保健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工作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库伦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精神,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力度。 2、严厉打击两非,有效遏制全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3、行动期间广泛宣传,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4、行动期间对涉案的医护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职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全面运行流引产、出生实名登记,进一步严格生育全程跟踪服务和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6、对政策内怀孕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经旗及以上医院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一名以上执业医师确诊、科主任签字做出医学诊断,由苏木镇(街道)计生办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后经旗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鉴定小组审批备案后出具《批准终止妊娠证明》方可实施. 7、对政策外怀孕需终止妊娠的妇女,由所在单位或嘎查〔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苏木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并经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批后,出具《批准终止妊娠证明》。手术前要查看受术者《批准终止妊娠证明》,登记及身份证号,并将相关手续与医疗文书一并留档备查.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实施手术,按月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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