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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工作制度及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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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录1 一、工作职责3 I、教务科工作职责3 II、人员职责3 (一)、教务科长职责3 (二)、教务副科长职责4 (三)、教研组长职责5 (四)、理论教师岗位职责6 (五)、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职责6 (六)、电脑室管理员职责7 二、工作制度8 (一)、教师业务考核制度8 (二)、外聘教师管理制度9 (三)、听课制度10 (四)、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制度11 (五)、实验室教学器材管理制度12 (六)、备课检查制度12 (七)、学生成绩考核制度13 (八)、调、改、停课规定15 (九)、教师奖惩制度16 (十)、教师奖惩实施细则18 三、规则19 (一)、监考守则19 (二)、考场规则20 (三)、电脑室规则21 (四)、电工实验室规则22 一、工作职责 I、教务科工作职责 1、 在校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技工学校工作条例,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度,组织与管理文化、技术理论课的教学工作、生产实习教学工作和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的工作,对本科各组负行政领导责任。 2、 编制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校历、教学进程及总课程表,组织学期、学年及毕业考试。 3、 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和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做好教学工作的检查、总结。 4、 定期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了解各课程的教学情况及意见,积极改进教学。 5、 根据各教研组拭提出的意见逐步改进教学手段及负责制定教学上用的各种教材、设备等的购置计划. 6、 组织制定生产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各教研室指导与教学业务有关的实习活动。 7、 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II、人员职责 (一)、教务科长职责 1、 在校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技工学校工作条例,依据教学文件、有关规章制度,组织与管理文化、技术理论课的教学工作、生产实习教学和实验室的工作,对本室各组负行政领导责任。 2、 编制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制订校历、教学进程表及总课程表。 3、 分配教师(与教研组长一起)的教学任务和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审查各科组教师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组织、检查各组室的教学准备工作. 4、 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教学工作的组织检查、总结工作。 5、 定期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了解学生对各课程的教学情况及意见,积极改进教学。 6、 协助学生科召开班主任与教研组长联席会议,全面了解情况,协调教学、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 7、 根据各教研组提出的意见逐步改进教学手段及教学的物质条件. 8、 审批教学用品、生产实习教学用材及工具的购置、领用. 9、 审批学期考试、学年考试及毕业考试的试题,组织学期学年的考试。 10、组织教研组长和专业课教师制订实习计划. 11、负责组织安排好实习前的教育. 12、现教研组长、专业课教师、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共同检查考核学生实习情况。 13、协调教务科内部工作,对分教点教学进行监督管理. 14、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教务副科长职责 1、 协助教务科长制定专业教学计划。 2、 协助教务科长安排教学任务,制定课程总表。 3、 负责教师调课,协调教学的正常运转. 4、 定期组织教学检查,收集学生意见,及时督促教师调节教学进度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 组织教师进行期中、期末成绩分析,促进师生教学的配合。 6、 协调教研组人员的工作,提高教辅工作的成效性(琴艺、电脑、电工电子、电教室等). 7、 定期检查各教研组长教案. 8、 带领教研组长及班主任到课堂督促教学工作。 9、 巡回检查实习指导教师到位情况和学生实习情况. 10、处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各问题. 11、负责安排各专业中级工等级考核。 12、根据教学要求对分教点执行教学管理及质量检查。 13、根据教学要求和分教点具体情况,对分教点师资、教学计划的调查提出意见。 14、协助学校其他管理部门对分教点进行配套管理. 15、组织各教师的教学交流。 16、提出新专业课程开设计划,配合教务科长编制教学计划. 17、负责组织学生第二课堂开设与管理工作及对毕业生成绩的鉴定工作。 18、负责专、兼职师资的调配及招聘工作. 19、组织检查各教研级的工作情况。 20、完成学校和本部门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教研组长职责 1、 组织本室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完成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负责组内的日常工作。 2、 组织教师编定学期教学计划。 3、 依照“教学管理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做好教学工作的组织、检查和总结;定期召开学生课代表会议,征求学生对教学意见,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4、 参加班主任、教研组长联席会议,协调工作. 5、 审查本组各科期中、学年考试,试卷交教务科长批准。 6、 编制本组的工作计划、总结,提出本组教具、仪器及实习用的工具材料购置计划。 7、 组织教师学习与研究业务,编撰补充讲义,制作教具模型。 8、 与教务科长共同安排学生实习,制订实习计划,检查实习情况. 9、 组织教师办好第二课堂的课外活动小组. 10、定期召开教研室例会及检查教师的教案. 11、负责教师调、改、停课工作。 12、完成学校和本部门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理论教师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工作制度,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2、 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并按时完成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授课时数。 3、 及时、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送审。 4、 准时上、下课,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5、 认真批改作业和做好课外辅导,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6、 经常了解、研究学生的学习、思想情况。关心和热爱学生,注重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7、 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及时查询缺席学生的原因,做好帮、教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8、 积极认真参加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认真钻研专业知识,提高学术水平。 9、 向教研组提报教学所需的教学资料、仪器教具、实验设备和材料的购置计划,并合理使用,注意保管. 10、完成学校和本部门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 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于党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实现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 2、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学校规定的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实习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3、 做好实习课前的准备工作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做到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4、 抓好实习课教学的”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等几个教学五环节,认真上好实习课,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负责学生的考核工作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5、 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6、 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程,爱护学校财产、坚持清洁制度,保持实习车间的清洁整齐,教育学生养成文明生产的习惯。 7、 与班主任配合,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在实习中勤学苦练,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8、 学生在实习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学生违反实习纪律、违反操作规程和不遵守安全制度应及时制止,并且要批评教育,实习过程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教务科. 9、 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 10、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学生考勤”和”学生成绩”。 11、完成学校和本部门领导分配的其它的任务. (六)、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 坚持坐班制,随时为学校教师提供电教服务,随时接受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2、 在上实操课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上课时提前10分钟将电脑室的电源打开。 3、 爱护各项电教设施,每周星期五对室内所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调试和卫生扫除工作。 4、 做好室内各种设施的保管工作,所有设施都要登记入册。非经学校批准,不待随意出借,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回收清点各年级、各科组及其他个人借用的各种电教设施,同时进行检修、保养工作.对已损坏不能再用的设施,要向教务科报告,保证下学期的教学需要。 5、 要向校内教师经常通过各种设备项目,编制有关目录,为教师使用电教手段准备提供方便,并尽可能对不熟悉各种电教设备及其使用方法的老师进行辅导工作. 6、 电教室工作人员和教师既要有明确分工,又要互相合作,共同把各项工作搞好。 7、 认真学习业务,对本室各类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方法等应十分熟悉,能进一般维护和检修。 8、 注意安全,节约水电。 9、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各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的整洁。 二、工作制度 (一)、教师业务考核制度 1、 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每个学期每个教师填写一份业务考核表入档。 2、 教师每个学期初编写本学期的授课进度计划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存自检;一份经教研组长审阅签字后交教务科备查。每学期结束时,检查完成情况由教研组长签意见后入档. 3、 教务科不定期抽查教师的备课教案,检查教学进度的完成情况.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4、 教研组每学期对组内每名教师的教学情况,结合学生的反映、学生的作业、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效果进行小组评议,写出意见入档。 5、 在学校统一部署下,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论入档。 6、 每学期结束,教师应对本学期的教学情况作一次总结,在教研组内宣读、评议后入档。 7、 教务科对教师每学期所任课程、周课时、总课时要审核,认可后入档;对业务能力和教学效果要结合教研组的评议,提出意见入档. 8、 教师每学年定出业务进修计划,并记入业务档案。 (二)、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外聘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教学质量,凡到我校兼课的教师,采用聘任形式录用,具体规定如下: 1、 根据教师的学历水平、职称资格、教学能力、择优录用。 2、 未取得教师上岗证资格的人员,须由教务部门组织试讲,认定具备上岗资格方可聘任。 3、 聘任教师课酬待遇按学校规定办理。 4、 外聘教师须执行我校相关课程的教学计划,采用我校教材,按教学大纲完成教务部门安排的教学任务。 5、 按照教务部门的要求做好各个教学环节. 6、 接教学任务通知后,须提前做好授课计划安排,一式两份(一份存教务部门备查),在开课前交教务门审核. 7、 开课前须准备好两周教案,由教务部门负责检查. 8、 每周4节课以上的课程须保证一周有两次作业,作业要求全批全改. 9、 每周需有一次课后辅导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10、 参加教务部门组织的中测成绩分析会议。 11、 学生成绩分平时成绩,中测成绩、期末成绩部分,分别按2:3:5的比例计算出总评。 12、 参加教务部门组织的统批统改,改卷工作在校内完成,试卷交教务部门。 13、 期末考试结束,要求在三天内交成绩(含平时成绩表,考试成绩总表、成绩分析表)。 14、 课程安排确定后,须保证我校的教学时间,不能随意调整,如有调课须提前三天通知教务部门. 15、 教务部门经调查学生调查,对学生的反馈意见,要求外聘教师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 16、 外聘教师在我校受聘后,如还在其他学校兼课,应优先考虑我校的教安排。 (三)、听课制度 听课是检查教学工作的一种形式。教师间互相听课是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重要途径,听课是进行教学评议的前提,为做好听课工作,提出下面几个要求: 1、 听课前一定要了解教学进度、大纲要求、教材主要内容等,在听课过程中对照教学进度计划进行评价,也要对备课情况进行评估. 2、 听课要作好听课记录及做好评估工作,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 课题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2)课题的结构及教学方法; (3)教学原则的应用情况; (4)仪容教态、教学语言、板书; (5)教学的准备工作、备课教具等; (6)学生的反应、积极性、纪律性等。 3、 听课后,要主动与授课老师交换意见,授课老师也应认真听取意见,共同提高。 4、 听课教师要填好课堂听课评价表,并及时送教研组评估存档. 5、 按我校具体情况、各级人员听课时数如下: (1) 教务科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6节。 (2) 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2节。 (3) 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 (四)、教学工作检查总结制度 1、 教学工作的检查 教学计划确定后,学校领导、教务科长、教研组长抓好教学检查工作,保证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检查应以教学计划、大纲、教材为依据,检查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1) 认真做好教案的检查工作,通过此项工作,主要了解教师的备课情况及对教学计划、学校领导、教务科长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 听课是教学检查的一种重要形式,要重视听课的组织与实施(听课制度另订)。 (3) 查阅学生作业,检查教师对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查阅测验和考试卷,检查试题内容、分情况及教学效果(此项内容主要由教研组长完成,每学期两次,教务科也参加). (4) 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 2、 教学工作总结 教学工作总结是检查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法,每学期结束前应做好如下总结: (1) 任课教师定出学期教学总结报告,检查学期计划进度完成情况、教材分析、学生成绩的统计与分析,从学生与教师双方面检查成绩与存在问题,说明原因,拟出改进措施. (2) 教研组长写出学期教学总结,综合学生对教学的普遍意见。平时检查教师工作的资料、教学进度完成情况及学生成绩等几方面的材料,分析本组教学的优点及存在问题的原因,拟出改进措施。 (3) 教务科根据教师及教研组的教学总结,对整个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肯定成绩,定出措施。 (4) 教师教学工作总结,在学期结束进行,在教研组内宣读、评议后入档,并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个内容。 (五)、实验室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1、 实验室内的教学仪器、设备、工具以及材料是供教师教学或学生实习、实验使用的,由实验员负责保管。 2、 教师在教学或实验、实习需借用器材时,必须先填写借条交实验员方可借出。教师借出的器材应验明其好、坏,否则当完好器材借出。 3、 教师用完的器材即交还,如因教学需要解剖、拆散,都必须装配完整才能交还,实验员应对归还器材验收无误,方可退还借条。 4、 损坏或丢失器材,由借用人书面报告原因,教研组长加具意见。一般器材报教务科决定注销或赔偿,贵重器材报校长处理。 5、 教研组间借用器材需经教研组长同意,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出,一般器材需经教务科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贵重仪器要报校长批准。 6、 实验员必须认真做好器材的发放验收工作,对归还的器材应进行认真的检查,清洁等工作,以保证器材的良好。如发现器材损坏,应查明原因报教务科处理. 7、 管理员应对器材分类造册登记、编号、妥善保管、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8、 按计划采购回来的器材,实验员必须验收、帐。 (六)、备课检查制度 1、 教师备课时应做到:认真钻研教材和教学大纲,弄清本学科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学生的基础情况和实际水平;确定教法。 2、 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订学期进度计划,课题单元计划和课时计划。 3、 教师备课应写教案,教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课题名称、时间安排; (2) 教学目的、要求; (3) 教材的重点、难点; (4) 教具、挂图的准备; (5) 教学过程、教学内容; (6) 小结及作业题。 4、 教研组长定期检查各任课老师的备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1) 教学目的、教材的重点、难点以及教具、挂图的选用是否定确; (2) 教学进度、内容与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是否相符; (3) 教案的编写是否条理清楚、详略得当; 5、 测验、考试题目提前二周送教研组长审批. 6、 教务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抽查教案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7、 教研组长、教务科根据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七)、学生成绩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工作,把好教学质量关,根据〈<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和<〈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成绩考核的方法: ⑴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⑵成绩考核包括平时考核、期中考试和学期考试,平时考核应包括作业检查、课堂提问,单元测验等。 ⑶期中考试由各教研组安排,试题由教研组审查,随堂进行考试或由教务科统一安排期中考时间。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随堂进行. ⑷学期考试题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拟定.考试范围原则上为该课程本学期授课内容,试题覆盖面应广、难度适中、区分度强、分布合理、题量适当。试题要考虑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的比例结构合理(一般是7:2:1),以客观题(如判断题、填空题、选择题等)和主观题(如计算题、问答题、论述题等)有机配合为宜. ⑸学期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在教学工作计划中规定.学期考试前任课教师应组织系统复习,课堂复习时间由任课教师在计划课时内安排。 ⑹学期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可以闭卷或开卷,特殊情况可采用口试,若采用开卷考试或口试时,需报教务科批准。 ⑺学期考试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规则。 ⑻学期考试题由任课老师拟定,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提前一周送交教研组长审定,由教务科批准并存档。对统考课程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拟定. ⑼考试平卷应做到客观、公正、严格和及时。考试后三天内任课老师应完成评卷工作,并将该课程成绩按规定填写好成绩报告单,连同试卷送交教务科。 ⑽各教研组每学期要对一些重点课程和考试成绩及格率低的课程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分析报告送教务科存档. 2、成绩的评定 ⑴ 各门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⑵ 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学期考试成绩组成,其比例一般为20:30:50,平时成绩由平时完成作业、课堂提问、单元测验、实验等综合评定. ⑶ 学科成绩一般按各学期成绩平均(一学期授完的课程,学期总评成绩即学科成绩),特殊情况,可由教师按各学期授课的时间和内容份量确定比例。 ⑷ 体育课学期成绩按本学期测验体育项目的平均分计算,适当考虑学生的出勤和课堂纪律。 ⑸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该科考试资格,成绩按“0”分计: ①一学期无故欠交该科作业1/3以上者; ②一学期该科无故缺课累计超过1/3授课时间者; ③考试严重作弊,违反考试规则者; ④无故擅自缺考者。 ⒊补考规定 ⑴ 各门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可于下学期开学第三周进行补考,补考安排由教务科公布。 ⑵ 补考试题由任课教师命题一套,经教研组长审核后,于学期第一周送教务科批准后使用。 ⑶ 补考试卷由任课老师评阅,在补考后两天后评出成绩,报送教务科。 ⑷ 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上者,均记注为60分,并注明“补考"字样,对因病、事经批准请假而缺考的学生,可向教务科申请缓考,补考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登记。 ⑸ 补考学生应带胸卡进入试室,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姓名,以防代考。 ⑹ 补考后仍有课程不及格,累计至毕业前不及格课程不超过四门者,可在毕业前准其补考一次,补考时间由教务科安排。 4、毕业、结业规定 学生在校修业期满,文化技术基础理论课、生产实习课、操行评定均合格者,准予毕业。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结业: ②有两门文化基础课不及格; ③毕业综合考试不及格; ④最后一学期操行评定不及格; ⑤学习期满前未撤消留校察看处分。 (八)、调、改、停课规定 为维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过程的科学性及严谨性,参照有关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条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工作安排,须有办公室通知. 2、 外聘教师因病需调整课程,因事不能正常上课,须提前与教务科协商。 3、 参加校外教研活动须经教务科审批。 4、 教师因公外出活动,须有校长或办公室批条。 5、 请病假调课须补交医院病假证明。 6、 请事假三天或以上由校长审批。 7、 教师业务进修,由学校领导批准,在课程安排上作适当照顾,进修时间与上课有冲突不能解决时,须服从上课安排. 8、 因教学需要作课程调整(如实验、外出参观),须有教研组长批条. 9、 调课须由教师本人(含外聘,兼职教师)填写申请表,交教研组长初审,于上课前二天以上送教务科审批后,由教研组长通知教师和班级。 10、 体育课如因风雨影响,改上体育理论课或在内球场上课,不能随意让学生自习或提前下课。 11、 调课不得过于频繁,不能随意占用晚间自修时间补课,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2、 无正常的申请手续,不能随意请教师代课.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课,须经教务科批准,并发出通知后执行,停课后不另行安排补课,由任课教师自行调整教学进度。 13、 因节假日占去的课时,原则上教务科不安补课,由任课教师自行调整教学进度。 14、 凡未办理正常调、改、停或代课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九)、教师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教师多上课、上好课,不断提前教学小平与教学质量,加强教师的纪律观念,营造良好的教学气氛,特制定教师奖惩制度。 1、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教师给予奖励,其奖励形式:通报嘉奖、授予优秀教师等。给予奖励时,另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填表存档、张榜公布。 (1) 在专业建设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并被学校采纳,效果显著者. (2) 勇于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积极撰写补充讲义,在授课中能不断补充本专业的新知识、新工艺,成绩显著者. (3) 完成教学任务在质和量上有突出表现者。 (4) 参加教研教改工作取行显著成绩者。 (5) 一贯忠于职守、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模范遵守规章制度,事迹突出者。 (6) 其它方面表现突出者。 2、 教师有以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教学违规: (1)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课中间无特殊情况擅自离开课堂,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自调课. (2) 上课不点名,不按规定在教学日志上签名. (3) 未按时交审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或教案,未按授课计划完成授课任务。 (4) 课后无布置或不批改作业。 (5) 上课不严格要求学生,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不予批评教育,只授不管,课堂秩序差。 (6) 学期考试不按规定命题,不按时将试卷送交试卷教务科。 (7) 违反教师监考守则。 (8) 考试后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评卷工作,不按时上报成绩。 (9) 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或主管部门、教研组召开的会议。 3、 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教学事故。 (1) 无故不上课或未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停课均按旷课论. (2) 参加学期考试监考,迟到15分钟或没到,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 (3) 考试命题粗心大意,造成考题出现严重错误:考前泄露考题的内容;评卷循私舞弊. (4) 指导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前无做好资料、器材、设备、工具等的准备,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5) 指导实验操作时,不向学生讲明操作要求或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 (十)、教师奖惩实施细则 1、教学质量奖评依据: (1) 学生评教意见; (2) 教师听课评价意见; (3) 学期授课进度计划和教案编写情况; (4) 教师出勤情况; (5) 作业的布置、批改情况; (6) 学期总评成绩及格率; (7) 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2、有以下情况的老师不评优: (5)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课中间擅自离开课堂、未经同意私自调课,一学期累计达3次;全学期旷课2节以上(含2节) (6) 上课不点名、不按要求在教学日志上签名,一学期累计3次. (7) 未按时交审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或教案;未按计划完成授课任务又无正当理由。 (8) 全学期克布置作业或不批改作业。 (9) 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不予批评教育,只授不管,课堂纪律差,学生意见大。 (10) 经常不参加教研活动或主管部门、教研组召开的会议。 (11) 一学期内发生过教学事故一次。 (12) 学期成绩及格率低于60%。 (13) 一学期内授课时数不满60节. 3、奖则: (1) 学期教案评比优秀(按教师的10%评)奖励80元; (2) 学年优秀授课教师奖励150~200元。 4、罚则: (1) 对第2 项教学违规1次,扣发10元津贴;违规2次扣发20元津贴同时给予批评教育违规3次扣发30元津贴,同时不评教学优。 (2) 发生教学事故1次扣发20元津贴,不评优,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5、评奖方法: 由教研组长和教务科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在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对各位任课教师进行认真评议,按规定比例数提出各等级人数名单,再呈送校长审批. 三、规则 (一)、监考守则 1、 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 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十五分钟到教务办公室取试卷,考试前五分种到达考场,检查人数,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 3、 试卷分发完后督促考生写好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检查,将缺考学生的姓名及原因登记在考场记录中. 4、 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对文字不清之处应予答复. 5、 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准吸烟,阅读书报,不准聊天或干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离职守。 6、 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作弊,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并将情况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中。 7、 巡考人员在巡视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作弊,其职责与监考人员相同。 8、 不准擅调换监考场和考场.如需更换时,须事先报教务办公室批准。 9、 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铃声一响,应立即督促考生交卷。对不准时交卷者,应将情况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中。 10、 考生交完卷后,监考人员应检查好份数,填写好“考场记录",并立即将试卷与“考场记录”送交教务办公室验收.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应提前5 分钟进入试室,按指定的座位就座,迟到30分钟不准参加考试。 2、考试时课桌上除放置必要文具外,不准向邻座考生询问,否则按违纪处分理. 3、如卷面字迹不清,应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不准向邻座考生询问,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试不准交头接耳、旁窥递眼色、比手势、夹带、传递、偷看。 5、按时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不准在试室周围逗留、喧哗。违反不听劝告者,视情节经重,给予扣分处理。 6、 无故缺考(包括补考),按旷课处理,不另安排补考. 7、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有交头接耳、旁窃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零分计算。 ② 对有夹带、传递、偷看等作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零分计算,并张榜公布给予批评教育. ③ 在校期间累计作弊三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电脑室规则 电脑室是电脑教学的重要场所,维护教学秩序,保持电脑设施的完好无缺、保持电脑室清洁整齐,是每个在室学生执行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制定下列规则,望各位严格遵守: 1、 学生进入电脑室,须更换上机房专用拖鞋进入机房,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将无关电脑实习的器材带入机房,不得将室内软件带出室外. 2、 学生必须按号对机号就坐,听从任课老师或电脑管理人员的安排.学生从外面带来的软件未经任课老师或电脑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在机上进行使用,以免交叉感染病毒,损坏设备. 3、 实习过程中要做到打键敏捷,轻打快提,做好实习操作记录,需打印的文件在征得电脑室管理人员的许可后才可以打印. 4、 上机实习过程中如发现器材发生故障,应及时关机并报告老师处理或调换,不得自行拆装维修。 5、 应保持电脑室的安静,不准在机房内喧哗、追赶、打闹和睡觉,违反者将接受学校的纪律处分或取消其上机实习资格。 6、 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掷垃圾.下课时关好机,放好凳,值日生对卫生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不负责者,管理人员有权暂停其上机资格. 7、学生上机时违反操作规程和纪律时,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取消其上机实习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电工实验室规则 1、 学生进入实验室,应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和仪器进行实验,实验前要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和方法. 2、 服从任课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 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方可进行操作。 4、 实验时接通电源后,应严格遵守单手操作原则,耐心细致地进行观察、操作,注意节约用电。 5、 实验时如发现仪器损坏或其他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老师处理。未经教师许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要求赔偿损失。 6、 实验室一切物品,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和拿出室外,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作盗窃公物处理. 7、 实验完毕后,要及时关断电源,将仪器设备调整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教务科 第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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