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普通话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普通话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二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
2、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二校园用语管理制度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姚家乡校庄小学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