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同德盛元镍业有限公司环保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保设备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施的作用,改善公司内环境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布袋除尘系统、脱硫系统、重力收尘室、脱硫塔循环水池及环保设施辅助设备等设备的管理。第三条 各类环保设备均为生产设施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产设施一样同步运行,同步生产。第二章 职责和要求第四条 车间各班班长负责对各生产车间环保设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第五条 环保设备管理工作由车间分管领导负责,为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逐级负责制。第六条 环保设备的操作人员为车间当班班
2、长,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且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第七条 环保设备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同时检修不得无故停运或擅自拆除。第八条 环保设施发生故障,班长要及时向车间主任反应,车间主任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一般故障要求两小时内修好,检修需超过四小时的故障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重点组织人力、物力抢修。在环保设施抢修期间,禁止加料作业。 第九条 当班班长要不定时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布袋除尘系统运行情况、脱硫系统运行情况、脱硫系统循环水池PH值是否正常、烟囱烟气颜色及流量是否正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
3、作好当班巡检记录备查.第十条 环保设施现场管理:工作现场各种物品、备件不准乱堆乱放,物品码放有序,检修现场一定要做到检修完毕后人走场清,各种备品备件及时清理;第十一条 环保设施管理要求全系统管理,全员参与管理,各级主管领导有权对环保设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要求,对违反此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第三章 奖惩制度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关停环保设施的(紧急情况除外),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三条 对存在问题的环保设施没有及时报修或者报修后没有及时修理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环保设施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环保设施主体和阀门、管道等漏风、破损的; 2、除尘设施吸尘罩破损、漏风的; 3、脱硫系统水泵故障处理不及时的; 4、环保设施仪表数据不准或失灵的;5、收尘器布袋破损没及时上报或没及时更换的;6、收尘器温度超高没及时处理或没及时上报的;7、重力收尘室冷却水断水没及时处理的; 8、卸灰系统有漏灰、跑灰现象以及没有及时更换收灰袋的; 9、除尘管道、烟道、重力收尘室堵塞不及时清理的;10、 脱硫系统循环水池PH值低于7没有及时补充石灰和补充新水的;11、 无组织烟气排放量太大没及时处理或没及时上报的。 第十四条 当班班长未填写记录、记录不及时或记录不全的,处罚20元/次。 江西同德盛元镍业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