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第七条 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三章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之
2、日起7年.第四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第九条 合伙目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了增加经济效益,创造利润,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合伙设立本企业。第十条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第五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十一条:合伙人名称: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130000000026578住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85 号六楼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第六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有两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 人。合伙人的名称及出资情况如下:普通合
3、伙人:XXXX,认缴出资XX万元(贰仟万元整),认缴比例X%,出资期限: XXX日前,出资方式为现金。有限合伙人: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万元( 万元整),认缴比例,出资期限:2027年2月1 日前,出资方式为现金.有限合伙人:第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第十四条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转移的,办理完财产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第七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及合伙债务的承担第十五条 收益分配的原则各方同意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第十六条
4、合伙企业亏损及债务的分担1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2 、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比例时,亏损的分担根据实际的出资比例确定。3 、超出合伙企业财产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亏损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中普通合伙人超过其应承担亏损比例,有权在其超出的范围内向其他普通合伙人追偿。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八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七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第十八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委托河北建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5、限公司为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第十九条 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义务向其它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第二十条 其它合伙人有权了解本企业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目。第二十一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代表全体合伙人的意志去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执行事务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授权或者一致同意擅自执行,其它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二十二条 全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竞争。第二十三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充
6、分执行本合伙协议;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3 、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4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十四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5 、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定管理机构设置方案;6 、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违约处理方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企业损失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五条 执行事务
7、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的下列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l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3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4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5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6 、转让或者外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第九章 入伙与退伙第二十七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签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力与义务。第二十八条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
8、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入伙应当按照合伙企业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退伙:l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9、;3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约,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三十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时,其他合伙人应当与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伙额。第十章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第三十二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十一
10、章 争议解决办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人之间协商解决。第三十四条 协商不成或争议较大,可以向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三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 、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5 、被依法吊销执照;6 、不可抗力的因素。第三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应由全体合伙人担保,并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清理与处理企业财产。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财产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 、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与保险;2 、所欠税;3 、所欠债务.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 如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第四十条 本协议仅供工商登记使用,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该补充协议有效。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从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 如本合伙协议与基金协会备案的编号为“的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冲突的,以基金协会备案的为准。全体合伙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