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租赁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出厂日期
数量(台)
月租(不含税)
税率
租赁方式
1
设备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
2
设备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
3
设备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
4
设备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
乙方为租赁工程设备配备操作人员 名,租赁费用中已包括操作人员人工费用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合同金额
1、租赁期限:暂定为 月。租赁期限起算自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且经政府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之日起算,到甲方通知退租之日止。租赁期限内遇春节的,免计租金30天。
2、合同租金金额:合同租金中已包含设备租赁费、操作人员人工费、进退场费、检测费、税费等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的所有相关费用。
3、租金总额:约为 元(含增值税),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2、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它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机械设备借给第三人,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第四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租赁单价为 元/月(含增值税),折算为 元/天(含增值税),(设备租赁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超过一个月后零星部分按日租 元/天计算租赁费)。
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足额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且认证通过过予以付款,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
第五条 租赁发票开具
1、租金发票开具采用以下形式中第(______)种开票形式.
(1)甲方承包的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乙方向甲方开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甲方承包的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乙方给甲方开11%的增值税专用专票。
2、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发生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情况,则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遗失抵扣手续。
第六条 租赁机械的交接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指定交接地点,由乙方向甲方(或其代理人)交接。甲方应在24小时内在交接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验收收据交给乙方;
2、如果甲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乙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甲方验收完毕,并视同甲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乙方;
3、如果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乙方的责任时,甲方应在交接当天,立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甲方必须合法使用设备,搞好施工相关方面的协调和安全保障工作.在施工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指挥,确保施工的安全,该机械在操作过程中,因指挥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甲方负责按设备要求提供达到标号的燃油,燃油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得要求操作手超设备的技术性能作业,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3、设备的故障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派专业人员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操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设备因正常原因需维修、保养的,每月累计一般不超过半天,如超过,每超一天,乙方应免收甲方相应天数的租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机械或操作人员不符合甲方工程需要的,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期满,租金结算支付完毕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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