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品转让协议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称乙方) 甲方开发的商品房样板间中有部分物品需要转让,乙方有购买需求,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一、甲方对商品房样板间所转让的物品事先向乙方指定,乙方在购买前对物品现状进行了确认,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品牌、质量、款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数量;具体转让物品详见物品转让清单.二、基于本协议第一条情况,乙方对甲方转让的物品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三、经甲方双方协商确定,依据物品清单上的物品为准,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物品价格合计为 元; 双方确认,应乙方要求,上述该转让价款为不含税价格,甲方无需向乙方提供销售发票。如乙方需
2、甲方开具销售发票,或应税务部门要求需要补开销售发票的,则相关税款由乙方予以承担。在乙方未承担税收前,甲方无义务向乙方开具销售发票。 四、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当日支付 元作为定金给甲方,甲乙双方按照定金法定规定处理;剩余款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七日内一次性支付 元给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须每日按 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甲方将物品在商品房样板间交付给乙方,乙方在 日内将物品全部搬离甲方样板间,转让物品的拆卸、搬运、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未搬离,甲方有权将物品搬离样板间,由此额外产生的仓储、搬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六、若乙方在2015年6月21日前将转让物品
3、搬离,且在xx花园范围内,甲方负责将物品搬至乙方指定的位置,搬运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xx花园范围之外区域,甲方不负责搬运。七、保修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实行保修、从何时开始保修及具体保修方案等)、保修期限、保修方式等,均按照转让物品原销售商、制作商、生产商的厂家政策执行,甲方对转让物品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转让物品的产品质量由物品原销售商、生产商予以负责,若发生质量、侵权、环保等责任的,乙方应依法向相应的原销售商或生产商追究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对乙方向原销售商或生产商追究责任事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八、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九、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附件:物品转让清单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2015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