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41施工许可证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2. 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下建筑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3.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4. 不开工的延期,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5. 中止施工的,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保证。中止满1年的恢复开工前,核验施工许可证.6. 因故不能开工超过6个月,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7.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2、门备案。1Z301047监理制度(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1. 大中型工程是指投资3000万以上。必须实行监理。2. 建筑在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米以下的可以实行监理。3. 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项目必须实行监理。1Z301050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上的.2. 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的。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以上的。4.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规定的,单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以上都必须进行招标5. 招标文件出售
3、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而不是天)6.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日.7.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8.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不得高于80万,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9. 投标人少于3个重新招标。10.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的少于成员总数的2/3。11.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30个工作日确定(注意是工作日而不是天)。12. 招标人和中
4、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1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注意是工作日而不是天),应当向为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14.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想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1Z301060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 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2.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自受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之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1
5、Z30106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监督检查部的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1Z30107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内,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2. 意外伤害保险费油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3.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进
6、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和方便企业的原则,为施工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1Z30108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列1.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3年,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提前3个月向原安全许可证办法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发现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满时,经原安全许可证颁发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效3年.2.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手续。3. 企业破
7、产、倒闭、撤销的,应当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办理注销手续.1Z301090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1. 发包人在所供材料到货前24小时,已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有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清点。2. 隐蔽工程具备条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条件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最低保修期。4. 供热与供冷系统,最低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 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为2年。1Z30109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
8、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Z30109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3. 勘察设计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4.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双方,须将合同文本送交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Z301120环境保护法1.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的,放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2.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
9、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设备机械,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1Z301120节约能源法1.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10、。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1Z301120消防法(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1.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3.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4.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
11、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5.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1Z301150档案法1.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1)工程竣工总结,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2)竣工验收记录,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等。(3)财务文件包括决算文件、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4)声像(包括工程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缩微。电子档案。2.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
12、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1套符合规定的档案。3.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档案.对改变的部件,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4. 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5. 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前完成。6. 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档案的数量不应少于100卷,抽查重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1Z301170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
13、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许可证需要延期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2. 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人不得转让拆迁业务。3.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2)改变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上述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相关手续并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需要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4. 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
14、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Z301180劳动法1.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2. 竞业限制期限不的超过2年。3. 用人单位提前30日才能预告解除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4.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5. 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的人员。6.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7.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
15、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8.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9.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10.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1.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12.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13.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
16、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14.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1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提交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16.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为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17.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时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
17、请求延期开庭。18.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期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不超过15日。19.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0.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第一是争议案件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二是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1Z301200税法1. 纳税人因由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2.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到4
18、5.3.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适用5%到35的超额累进税率.4.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5.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1Z301210公司法1. 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自当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期债券。2.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数不得少于
19、3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到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3. 第二章合同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不得损害社会公众利益)1Z302044撤销权1.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期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注意此处和合同法第45条的区别。1Z30206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其他情形1. 根据合同法第104条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归国家所有.2. 1Z302080合同的担保(担保活
20、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后6个月。4. 留置权的实现中,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同债债务在这个期间内履行。5.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单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6. 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2倍返还定金。7. 1Z302090建设工程合同8. 预付款时间应补迟于预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或者工程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预定预付时间7天后像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
21、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9. 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都规定依法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备案。但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注意此处是指合同备案而不是招标投标过程的备案。10.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
22、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和提出修改意见。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2。4款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验收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12. 解释第14条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已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验收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已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13. 解释第14条规定建设竣工前,的能够使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
23、顺延工期.从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应该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验收日期。14. 工程结算程序当事人对结算文件有争议的,需要约定时间协商,没有约定期限的,一般为28天。15. 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文件后30日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16.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17. 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18. 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无论当
24、事人是否约定租赁期限,均视为不定期租赁.1Z3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1. 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制度是指有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2.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3. 仲裁的特点: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保密性、快捷性。4. 仲裁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5.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6. 仲裁法律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7.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并提供担保。8.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1Z303030民
25、事诉讼法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按键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之内,已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后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2. 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3. 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
26、5日内起诉。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诉前保全。4.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6.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
27、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7.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115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8.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133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9.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147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0.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184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
28、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1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203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1Z303040仲裁法1. 仲裁法第24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2
29、. 仲裁法第30条仲裁庭可以由3. 仲裁法第31条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1Z303050行政复议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2.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
30、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1Z303053行政诉讼法(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31、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5.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6.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7. 行政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8. 管制期限3
32、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羁押1日抵折刑期2日。9. 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羁押1日抵折刑期1日。10. 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以上15年一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羁押1日抵折刑期2日。 建设工程法规时间一览表1、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2套2、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不少于5人以上单数,组长由验收单位人员担任。抽查档案的数量不少于100卷。3、项目档案验收1/2以上成员同意验收为合格。4、施工单位可以聘用未成年工(16周岁-18周岁),但不可以聘用不足16周岁的劳动者,所以劳动者的最低法定就业年龄为16周岁.5、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
33、限公司的权力机构.6、合同法将合同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7、定金担保的,未约定的,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8、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6个月以上的,采用书面形式;最终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9、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法院在收到5日内将副本发送原告。10、不服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不服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
34、诉。11、仲裁庭,可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12、对行政复议申请不服,15日内向法院起诉;不申请复议,直接起诉的,3个月内提出;法院7日内立案。5个工作日1、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2、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退投标保证金.10个工作日1、 项目档案验收组自收到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个工作日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12小时24小时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而后共同清点。48小时3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5日1、 对
35、一建师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2、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质量监督机构向委托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3、 法庭笔录,可告知其当庭或在5日内阅读.4、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5日内,认为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不受理,并说明理由。7天/日1、 开工预付款:开工前7天预付;不付,7天后发通知;不付,7天后停工,并承担利息,违约责任2、 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4、 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7日内立案并通知
36、当事人,不符和得,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10日2、 对一建师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日起10日内审批完并作出书面决定。3、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4、 保险公司给付义务:10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5日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5日前.2、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3、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4、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
37、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5、 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15日前,将资料报送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6、 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 城市市区内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应在开工前15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8、 房屋拆迁人应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需延长的,应在届满前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9、 对劳动裁决不服的,15日内向法院起诉。10、 根据个人
38、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11、 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外,因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2、 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接受申请后,需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需在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20日1、 对一建师初始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2、 招标人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最短不得少于20日。28日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
39、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30日1、 一建师有效期满前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2、 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3、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4、 自己或者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5、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6、 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不得少于30日。60日1、 劳动争议60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裁决60日内作出.2、 先行赔付:收到给付请求或有关资料60日内,对赔偿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资料计算先给,而后补差。3、 作出行政复议的时间:60日内。一
40、个月1、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自中止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维护管理工作.2、 环保部门完成环保设施验收期为1个月.二个月1、留置权: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合同未约定的,应确定两个月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三个月1、 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即6个月,若超过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2、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3、 项目试生产3个月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4、 项目档案验收应在竣工验收3个月前完成。5、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
41、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6、 项目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为3个月.六个月1、 因故不能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2、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3、 担保法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4、 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起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5、 适应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6、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有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期限从法律文
42、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7、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1年1、 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部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2、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3、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4、 房屋拆迁人应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需延长的,应在届满前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5、 撤销权消灭: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的,自行为发生日起
43、5年内没有行使的2年1、 申请人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不予注册2、 普通诉讼时效:2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5、 临时用地期限不过2年6、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3年1、 一建师初始注册,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2、 一建师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3、 因执业活动以外事项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3年的不予注册。4、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3年。4年1、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5年1、 申请人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不予注册.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过5年才决定开工建设的,应重新审核。